我是廊坊燕郊夏威夷北岸小區業主,2014年我按照購房協議繳納物業費標準,正常繳納了每平1.38元的物業費,但卻被物業公司告之物業費已上漲至1.58元每平米,叫我補足餘額物業費,物業公司上漲物業費未經任何小區業主的同意。因為小區水電是由物業公司代售,現在我因為沒有按物業要求補足上漲物業費部分,物業公司以此為理由,拒絕我購買水電,因為沒有水電我現在沒辦法在我房子裡正常居住生活,因為物業費的問題我被多次惡意報復,我家的房門鎖多次被人用502膠水堵住,車子被劃,車胎被扎。我無法接受服務如此惡劣的物業公司,小區的業主也都意見很大,前段時間還出現群體性抗議事件,當時業主和物業公司談判時,物業公司承諾不再限制水電,但現在出爾反爾,變本加厲。以前還允許一次買20元的水電,現在是一點都不讓買,因為限制水電,大多業主迫於無奈選擇屈服,我現在不知道怎樣能解決此問題,請有關領導能幫忙妥善處理一下此事,如能解決,深表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