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備什麼條件的企業職工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且申請期間正常繳費,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的。2、2017年1月1日起在國家規定的職業(工種)目錄中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3、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
(二)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標準是多少?
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標準暫定為1000元;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標準暫定為1500元;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標準暫定為2000元。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三)技能提升補貼申領程序是什麼?
1、職工應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憑個人身份證明、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到失業保險關系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進行申領。 跨統籌地區轉遷的職工,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轉移證明材料中標註是否享受技能提升補貼等詳細信息。2、企業在職職工也可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zscx.osta.org.cn)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聯網查詢系統或內蒙古自治區職業資格工作網(http://nm.osta.org.cn)聯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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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夢月、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