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店裡辭職,到現在工資沒給我。」近日,孟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他從青島西海岸新區的順鑫海鮮廚房辭職,但7月份一整月和8月份11天的工資沒給。並且就此已向青島西海岸新區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順鑫海鮮廚房的負責人謝經理表示,因為沒到發工資時間,所以才拖著沒發。但既然孟先生已經提起仲裁,謝經理表示:「那就等仲裁完了再說。」
2020年5月28日,孟先生入職青島西海岸新區的順鑫海鮮廚房做配菜工,一個月工資4200元。因順鑫海鮮廚房在距離青島國際啤酒節會場比較近,最近正趕上啤酒節期間,生意很好。而店內人手不夠,孟先生覺得太累,便想要辭職。
「我說辭職了,老闆不讓走,說找到人之後再讓我走。」孟先生說,順鑫海鮮廚房的公司主體為青島順鑫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他在工作期間沒籤勞動合同、沒交社會保險、也沒有工資卡,但他書中有其他一些視頻證據能夠證明自己在該店工作。對於這個情況他諮詢過,「我可以隨時離開。」
8月11日,孟先生就正式不到順鑫海鮮廚房工作,可現在還有7月份工資和8月份11天的工資沒拿到,對此,他的心裡很忐忑,「我給負責人發信息要工資,他也不回我。」見自己的工資沒有著落,孟先生向青島西海岸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起了仲裁。「他只要給我工資我就可以撤掉仲裁。」
「還沒到發工資的時候呢。」8月13日,順鑫海鮮廚房的負責人謝經理表示,工資是押了一個月的,目前還沒到發工資的時間。本來到發工資時,謝先生會將拖欠的發給孟先生,但由於孟先生已經進行了仲裁,謝經理也改變了他的想法:「那就先仲裁,等仲裁完了再說吧。」
謝經理表示,孟先生離職前未提前向公司說明,僅在離開前幾天提前說了一次,「到現在說了連一個周還沒到,按說應該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他現在這一走,給我們造成的損失怎麼辦?」謝經理表示,孟先生的「不告而別」,造成了現在店內人員緊張。而對於沒籤勞動合同一事,謝經理表示,孟先生是短期工,並非長期員工,因此才沒籤合同。
既然孟先生沒籤勞動合同、沒交社會保險、也沒有工資卡,那麼仲裁能夠勝訴嗎?對此,青島西海岸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工作人員表示,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和工資卡雖然是在勞動爭議中重要的三樣證據,但也不僅限於此。「搜集證據是當事人的完全行為,當事人認為哪些證據有用,都可以提交,最終我們是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來依法裁定。」
「當事人可以儘可能多的尋找相關證據,這個在勞動人事爭議證據規則裡有明確規定,可以通過網上查詢。」工作人員表示,勞動仲裁與法律訴訟一樣,講究的是證據,當事人最好儘可能多的提供有效證據。
信網記者 杜杲燃
[來源:信網編輯:芃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