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社交媒體平臺推特公司1月8日宣布,「永久封禁」現任美國總統唐納·川普的個人帳戶,「銷號」理由是川普8日所發兩條推文構成「美化暴力」。
今天又傳來美國封號消息,對象是1月9日在芝加哥連環槍擊案中的嫌疑犯,32歲的黑人男子南丁格爾。因為他在作案之前,曾經在臉書主頁上發表了極端言論,為此社交媒體臉書做出了決定,封禁南丁格爾社交媒體主頁。
一個是官,一個是民。其實美國社交媒體封號和銷號的事例不知其數。
這給很多深信不疑西方國家言論自由的人,好好地上了一堂課。也給那些口無遮攔的好事者,手痒痒的鍵盤俠,為了流量、為了出名失去原則的網民敲響了警鐘。
179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把言論自由列為首要的公民權。其後各國在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後都用憲法的形式賦予公民以言論自由。但是,美國的「言論自由」司法解釋權歸聯邦最高法院,規定:言論自由除有煽動、造謠、兒童色情等其它情形之外。
言論自由必須是相對而言的。哪怕是放個屁也要注意場合,實在憋不住的話,那也得不讓屁發出聲音。
常言道,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
俗話說,亂講擔心被掌嘴。現在網上亂敲,擔心被封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