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時期,實現了中原的統一,而臺灣則孤懸海外,由鄭成功家族據守。對於臺灣島,康熙卻有著自己的想法,一直想把臺灣賣給荷蘭。那麼,康熙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呢?
(臺灣島)
自古以來,臺灣就是中國的領土。
春秋戰國時期稱臺灣為「島夷」,秦朝稱「瀛州」, 三國時期稱「夷洲」, 隋朝至元朝稱「流求」。 17世紀20年代的明朝末葉,大陸居民開始大規模移居臺灣,給臺灣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以極大推動,其時福建人顏思齊、鄭芝龍為抗拒官府欺壓率閩粵居民遷居臺灣,一面從事農耕、貿易,一面組織武裝力量抗禦倭寇和荷蘭人。
1628年閩南大旱,百姓無以為生,鄭芝龍組織災民數萬到臺灣墾荒定居,各地逐漸形成許多村落,臺灣自此進入大規模開發時期。1624年,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荷蘭殖民者為建立與中國、日本貿易的據點侵入南臺灣。
鄭成功是鄭芝龍之子, 早年以廈門為根據地起兵抗清,被南明永曆帝封為延平王,驅逐侵據臺灣的荷蘭人,收復國土。 清朝康熙年間,已經實現了中原地區的統一,於是開始謀劃收復臺灣。
但是,在收復臺灣期間,康熙有一個奇怪的想法,要把臺灣賣給荷蘭。
(康熙)
根據史料記載,滿清統治者是陸地思維模式,覺得臺灣這個地方根本沒有什麼用處,朝廷裡的大臣們認為臺灣是「海外丸泥,不足為中國加廣,裸體紋身之番,不足與共守;日費天府金錢於無益,不若徙其人而空其地 」,甚至包括當時有名的大學士李光地,也認為管理臺灣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想把臺灣又送給荷蘭人,所謂「 任夷人居之,而納款通貢,即為荷蘭有亦聽之 」。
康熙也是這個想法,因為荷蘭曾經侵略過臺灣島,希望清朝能與荷蘭出兵,滅掉鄭氏,然後把臺灣作為戰利品給荷蘭,來換取前朝遺民的徹底滅亡。
在清廷與荷蘭聯合出兵滅鄭協議的一部分中,有「客服金,廈兩島後,聯軍應馳往臺灣,攻取此島後,清軍應將該島以及一切城堡物件交與荷人,以供荷人居住」 。
(施琅)
但是,有一個人反對這事,就是負責攻克臺灣的施琅。
施琅向康熙提出了臺灣 「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臺灣一地,雖屬外島,實關四省之要害……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 。聽施琅這麼一說,康熙才斷了把臺灣賣給荷蘭的念頭。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康熙以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出兵攻臺,在澎湖大敗劉國軒所率領的鄭氏海軍,隨後明鄭納土歸降。
最可笑的是,臺灣打下來後,北京的皇宮裡,康熙皇帝和大臣們展開了一場「是棄是守」的爭論。當然,最後康熙還是下了決心,不能讓臺灣離開祖國的懷抱,於是開始經營臺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政府在臺灣設一府(臺灣府)三縣,即臺灣縣(今臺南)、鳳山縣(今高雄)、諸羅縣(今嘉義),隸福建省,並在臺灣設巡道一員,總兵官一員,副將二員,兵八千。在澎湖設副將一員,兵二千。
(每日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