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三明1月5日電(通訊員 林奔 許旭菲)日前,福建省永安市檢察院與大田縣檢察院共同會籤《關於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異地協作機制的協議》,並根據協議依法對陳某鍾、陳某七、劉某等三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異地協作幫教,首次嘗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異地幫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據了解,涉罪未成年人陳某鍾、陳某七、劉某三人均系大田縣在校生,因法律意識淡薄,一時衝動,從而萌生了盜竊謀取財物的念頭,臨時起意實施了盜竊行為,造成嚴重的後果。案發後,三名涉罪未成年人真誠向被害人賠禮道歉並取得諒解。鑑於他們實施犯罪行為時未滿18周歲,且系初犯、偶犯,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且有悔罪表現,犯罪後能積極主動取得被害人諒解,並綜合考慮其正處於就業、實習等人生的轉折點,為了最大限度的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該院依法作出對三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並設置6個月考驗期。
案件雖然審結,但由於涉罪未成年人學習、生活均在大田縣,後期如何引導幫教,使其順利回歸社會,這是承辦檢察官一直在思考和關注的問題。
在經過前期大量的協調溝通後,雙方以該案為契機共同籤訂了《關於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異地協作機制的協議》,委託大田縣檢察院在考驗期內以法律知識講評、心理疏導、參加公益活動等形式對三人進行考察幫教,並通過電話、郵寄材料等方式及時反饋幫教情況,適時調整幫教方案和措施,確保幫教考察取得預期效果。
此次兩地檢察機關建立異地協作幫教機制,有效破解了非本地籍涉罪未成年人的幫教管控,回歸社會難題,為該院進一步探索完善流動未成年人幫教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異地幫教考察也為涉罪未成年人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便利,有利於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教育,實現辦案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