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糾紛開槍傷7人 北京西紅門槍擊案兩主犯獲刑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3月05日 06:55 來源:
[內容速覽]備受關注的「西紅門槍擊案」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孫德忠、趙洪亮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9年6個月。 |
新京報訊 備受關注的「西紅門槍擊案」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孫德忠、趙洪亮被以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和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9年6個月。
2005年11月20日,因為收取市場管理費產生糾紛,孫、趙二人在大興區西紅門鎮十二村自由市場持槍傷人,流彈擊中7名商戶及路人,其中路人黃女士一隻眼睛被打瞎。
自由市場內暴力收費
據檢方指控,2005年11月,外地來京人員孫德忠、趙洪亮等人在西紅門鎮十二村自由市場內,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收取商販管理費。此舉引起了市場管理人員陸洪波等人的不滿。同年11月20日16時許,孫、趙等人持槍與陸洪波等人毆鬥,其間趙洪亮將多名商戶及路人打傷。
檢方認為,孫德忠、趙洪亮等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陸洪波在庭審中表示,村委會委員商某曾對他們宣布,管理費不再由管理人員收取,改由東北人孫德忠等人收取。因為對此不滿,他找到村裡反映此事,村委會明確表示,市場不能由外地人管理。沒想到向村委會反映的第二天,孫德忠等人便來到市場向他開槍,並將幾名商戶及路人打傷。
持槍毆鬥中流彈傷人
目擊者稱,當時孫德忠等人試圖收取管理費,但是原來的管理員陸洪波上前阻止,被對方揮刀將手砍傷,後另一名管理員也被砍傷,商戶們見狀都拿起棍棒上前,見狀,孫德忠等人持槍一通亂打後逃跑。
7名商戶和路人被流彈擊傷,其中,26歲的設計師黃女士傷勢最為嚴重,其一只眼睛已經完全失明,腿中的子彈還沒有取出,經鑑定為七級傷殘。
黃女士提出民事索賠29萬餘元,並要求十二村村委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了解,此案的民事部分還沒有審結。(李欣悅)
責編:李二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