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治安大隊工作中發現以申小東為首的團夥,多次滋擾、搗亂西峰區午陽動漫遊戲廳,向該遊戲廳收取保護費,據此線索,西峰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全面偵查。今年1月,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啟動以後,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督導此案,慶陽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全力組織案件偵辦。目前,申小東、白軍軍等35人涉黑案件告破,檢察機關已依法提起公訴。
2015年以來,犯罪嫌疑人申小東、白軍軍為謀取非法利益,先後糾集30餘名刑滿釋放及無業人員,形成了以申小東、白軍軍為組織者,何某、賈某、趙某為骨幹,楊某、張某、李某、馬某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慶陽一些地方大肆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了慶陽市社會治安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據查實,申小東、白軍軍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犯罪活動39起,其中尋釁滋事9起,聚眾鬥毆6起,強迫交易10起,故意傷害2起,非法拘禁2起,賭博3起,敲詐勒索1起,盜竊5起,包庇1起。
劣跡斑斑、相互勾結
培植髮展犯罪組織
犯罪嫌疑人申小東2011年10月因搶劫罪被西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三年,其不思悔改,2012年後與社會閒散人員及有劣跡的人員結為團夥,並拉攏刑滿釋放人員,逐步形成較為固定的黑惡勢力團夥,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犯罪嫌疑人白軍軍2007年與原「陸海春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交往密切,2008年因參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被判處管制二年;2013年開始通過組織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了非法利益;2016年在其老家慶城縣蔡口集鄉以非法手段為油田井場強行供水,並將趙某、馬某、道某吸收為團夥成員。期間,白軍軍與申小東結識,相互勾結利用,白軍軍利用申小東的團夥力量,申小東依靠白軍軍地利人熟、經濟實力等「優勢」,一同從事大量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坐大了黑社會性質組織。
暴力脅迫、嚴加控制
確保組織成員聽命
申小東、白軍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雖無明確的幫規戒律,但申小東、白軍軍通過發工資、給好處、喝酒娛樂、組團旅遊、替團夥成員「擺事」出氣等手段籠絡組織成員;對辦事不力、出現差錯的組織成員則辱罵、恐嚇;對打算退出的組織成員毆打傷害,以懲戒警示其他成員。
2017年7月,該組織骨幹何某得知其團夥成員高某說其壞話,便帶領組織成員李某、齊某、劉某,對高某打耳光、用匕首在其腿上刺了一刀,懾於何某淫威,高某既不敢還手也未報警;組織成員王某有了另投靠他人的想法,被告人申小東得知後,將王某叫至賓館,用打結蘸水的毛巾對其頭、頸部抽打;得知組織骨幹賈某有了退出的想法,申小東用言語進行威脅蠱惑,為其加油打氣。申小東利用上述手段對組織成員嚴加控制,確保組織成員聽命於申小東、白軍軍,自願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為該組織謀取非法利益。
長期流竄、勾結滋事
強行收取保護費
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以申小東、白軍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流竄於西峰城鄉與慶城、環縣部分鄉鎮,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強行為遊戲廳、歌廳、酒吧等特行場所提供非法保護,直接收取或變相索取保護費,借酒滋事,先後持械毆打致傷工作人員及消費者23人,肆意打砸損毀設施價值4.3萬餘元,幹擾場所正常營業秩序,迫使業主產生恐懼心理,從而達到其為娛樂場所「看場子」強行收取保護費的目的。
2015年12月24日晚,因該組織成員李某在「曹瀟續全明星」酒吧酒後滋事,與保安魏某等人發生衝突,申小東糾集組織成員20餘人,隨意打砸酒吧設施,持砍刀砍傷保安6名,毆打致輕傷1名,輕微傷2名;2016年11月11日晚,申小東夥同他人在繆斯酒吧滋事,毆打致傷2人,酒吧被迫同意由申小東「看場子」,以免費消費的方式變相向其繳納保護費近10餘萬元;2017年12月25日晚,該組織成員楊某、高某等人在「菲比」酒吧持啤酒瓶、菸灰缸毆打致傷6人,並肆意損毀財物價值3.7萬元;2017年6月,申小東指使團夥成員藉故滋擾「午陽遊藝動漫廳」,強行收取保護費2萬元。
強迫交易、危害群眾
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
申小東、白軍軍通過組織成員阻擋油田井場施工,暴力威脅施工人員和競爭對手,強迫油田井場與其籤訂供水合同,壟斷油田井場供水市場,並利用老百姓對涉黑組織暴力威脅的恐懼心理,處理油田井場與當地村民之間的糾紛,為供水交易的順利實施提供非法保護,謀取非法經濟利益,嚴重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已查明強迫交易案值達47.2萬餘元,因阻擋停工累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34.85萬元,先後毆打傷害群眾59人,其中重傷1人、輕傷9人,損毀、盜竊公私財物價值6.7萬元。
2017年4月14日,白軍軍強迫環縣某石油技術服務公司與其籤訂環縣天池鄉四合掌村境內某井場的供水協議。供水過程中與當地村民發生糾紛,被告人白軍軍糾集20餘名組織成員駕車到現場,持砍刀、狼牙棒、洋鎬把等工具,威脅恐嚇群眾。圍觀村民逃離躲避,村民王某被持刀威脅、村民鄭某被組織成員持械無故毆打致傷。
2017年7月,長慶油田鑽井公司與慶城縣太白梁鄉劉某等人籤訂了供水合同,申小東指使手下駕車在供水車必經國道阻擋,劉某等人見狀棄車逃走,供水車玻璃被組織成員砸毀。因村支書安某在現場參與處置、疏導交通,當晚申小東便到村部對安某進行威脅,7月22日,某鑽探公司鑽井隊在慶城縣土橋鄉西掌村境內進行鑽井作業。白軍軍在明知該井場鑽有水源井,無需外界供水,仍強行要求供水,並指示組織成員駕車進行阻擋,迫使井隊停工五日,被迫與其籤訂供水合同,給該井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28萬餘元。
大肆斂財、非法獲益
供犯罪組織揮霍使用
申小東、白軍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組織實施賭博、替人非法討債、收取保護費、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快速積累了大量資金。已查明該組織累計獲取非法利益176.18萬餘元,其中:組織賭博非法收入31萬餘元;替人討債、「擺事」等非法獲利1.53萬元;敲詐勒索非法收入2.95萬元;「看場子」索取保護費或變相收取保護費11萬餘元;強行供水非法收入130.7萬餘元。非法所得除用於向組織成員發工資、吃飯、購置作案工具,替組織成員「擺事」支付民事賠償款,支撐組織發展等花銷外,大部分由申小東、白軍軍揮霍。
2016年底,申小東、白軍軍二人預謀壟斷慶城縣及環縣周邊部分鄉鎮的油田井場供水市場,分別由申小東、白軍軍、趙某、郭某出資購買共四輛供水車,均套掛假號牌,共同組成供水車隊。白軍軍指示組織成員趙某負責調度給油田井場供水,獲取的非法經濟利益,除維持正常運轉外,由申小東、白軍軍、二人均分。
申小東用非法收益購置三輛車,其中一輛奔馳車供自己使用,另外兩輛越野車,專供組織成員使用;白軍軍自有一輛越野車,供其指揮作案時使用。申小東還出資購買砍刀、木棒等作案工具,供組織成員作案時隨時領取使用。案發後公安機關依法查獲扣押該組織作案工具共計18把(件),其中仿真槍1支、砍刀5把、洋鎬把7根、長斧3把、短斧1把、鋼製棒球棒1根。
鐵拳砸黑惡,利劍斬民害。摧毀申小東、白軍軍等35人涉黑犯罪集團,沉重打擊了黑惡勢力的氣焰,進一步彰顯了甘肅省對黑惡勢力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的高壓態勢,必將有力地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