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來縣公安局關於嚴厲打擊「民宿」、「日租房」、「公寓」等非法經營活動的通 告
為全面強化「民宿」、「日租房」、「公寓」等提供住宿服務行業場所的管理,有效杜絕「民宿」、「日租房」、「公寓」內發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問題,解決以「民宿」、「日租房」、「公寓」等形式,提供住宿服務行業場所漏管失控的問題,為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全力維護懷來縣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懷來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治安管理處罰法》、《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含範圍是指按日或者按小時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實體。包括賓館、飯店、酒店、旅館、旅社、旅店、招待所、客棧、度假村、山莊、療養院、會所、接待站、民宿、公寓房、日租房、休息廳及提供住宿的洗浴、按摩場所等其他經營單位全部按照旅店業管理規定實施管理。
二、對已從事非法住宿旅館經營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反恐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予以查處和取締。
三、懷來縣範圍內所有含有住宿的經營單位全部按照旅館業進行管理,對符合開辦條件的,經營者須到懷來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辦理相關許可手續,經核查合格後,頒發《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並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系統後方可經營。
四、對故意容留他人利用住宿場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從即日起60日內懷來縣轄區內非法提供住宿場所的經營者須到懷來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辦理相關手續。在此期間,仍然非法經營的或者逾期未辦理營業手續的,懷來縣公安局將對非法經營者依法嚴厲打擊。
六、此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可以視為各類經營單位、個人對公告內容已經知悉,廣大人民群眾可以對該類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110
0313-6801572
懷來縣公安局
二0二0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