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安全慧眼防扒手
扒手
小心扒手
小偷是隨著私有財產的發展而出現的特殊人群,在商業初興的先秦時期,就已見諸於市井。《莊子》曰:「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竊鉤就是小偷趁著擁擠混雜,乘人不備,將他人束腰緊身的帶包偷走。此等技能,比起今日用鑷子「打荷包」的扒手,似乎要更勝一籌。
根據掌握的技能不同,小偷也分很多種,有專門翻牆入室行竊的飛賊,也有用利刃割破他人衣服、竊取隨身財物的扒手。其中,扒手因多是在繁華街市上活動,更易於為人所知。而古代的扒手,有些是與不良小販相勾結,合夥竊取他人財物。元戲《鐵拐李》裡面就有這樣的情景描述:「這老子倒乖,哄的我低頭自取。你卻叫有剪綹的,倒著你的道兒。」就是街邊的小販與扒手勾結,在顧客購物時,故意分散顧客的注意力,讓扒手割開顧客的衣袋,竊取錢財。
【百度百科】對「扒手」的解釋為:扒手即小偷的別稱,江湖俗稱為老榮,又名三隻手、梁上君子、偷兒、賊、摸包兒,有些地方亦稱之為小呂。多指公交車上、火車站、商場、鬧市等人流擁堵的場所的小偷。
由於扒手會破壞正常的經濟秩序,危害社會治安,歷代官府都將之作為重點打擊對象。清代京城負責治安的官員承諾:「街市小竊俗號小綹者,倘被其竊,苟鳴之官廳,三日之內,無不返者。」若有人在京城失竊,到衙門報案,三日內定可偵破,失竊的財物也可追回。然而,從此事也可以看出,官府其實對管區內的扒手,早就是瞭然於胸。只是由於體制腐朽,吏治腐敗,很多時候,官府的辦案人員對扒手採取的是一种放縱的態度,甚至進納苞苴,包庇袒護,才導致扒手的泛濫猖獗,狂妄放肆。
扒手警視
當代量刑條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果偷盜數額較大,應當根據《刑法》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扒手盜竊得手後,如果被發現後,對受害人或阻止的群眾等抓獲時,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當場交出財物或者當場將其財物劫走,其行為即發生轉化,即應以搶劫罪定性,受到法律更加嚴厲的制裁。
人們出門在外,或者是身處熱鬧的都市中,防止被扒手扒竊,保護自己個人的合法權益,日益成為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現陸續教你幾招,可供參考。
要防犯扒手扒竊,首先應該了解扒手是用什麼手段把自己的錢財物件竊取走的。經初步歸納,大致有四類技巧、八種手段……
四類技巧:一是「夾」,二是「割」,三是「換」,四是「拎」。下面分別介紹:
公共場所也要防扒手
「夾」,就是扒手用報紙、雨傘、塑膠袋、衣物、身體或其他常見物品作為障眼之物來掩護,擋住乘客的視線,用手指、長鐵夾、鉗子或鑷子將你衣兜或包裡面的錢財物件取走;
「割」,就是扒手用異常鋒利的刀片輕鬆劃開你的衣兜或包,直接竊取裡面的錢財物件;
「換」,就是扒手及其同夥設計吸引開你的視線,乘你注意力有所鬆懈的機會,用與你外觀相似,重量相若,內裝紙屑或磚塊的包,換走你裝有貴重錢財物件的包;
「拎」,就是當你換手、試衣服、付錢時,將裝有貴重錢財物件的包暫時放在一旁,密切追蹤你的扒手乘注意力不集中的機會,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順手牽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