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這一天,對周某某、餘某某夫妻倆來說是跌宕起伏的一天。當天,夫妻二人風塵僕僕地從香港旅行歸來,沒想到卻在溫州動車站出口處被民警攔了下來,起因是他們從香港帶回來許多藥物。
原來,周某某、餘某某夫妻倆為賺取外快,在去香港旅行之初就在妻子餘某某的微信朋友圈發布代購信息,計劃通過幫助他人代購藥品、化妝品的方式賺取代購費。在隨後的旅途中,他倆在香港的「萬寧」、「sasa」等連鎖店購買「肚痛健胃整腸丸」、「無比滴」、「太和洞久咳丸」等十種藥品,共219瓶。
經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判定,夫妻倆沒有經過相關部門批准,私自進口外包裝未標明「醫藥產品註冊證號」的十種藥品,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關於必須經過批准方可進行進口銷售的藥品的相關規定,構成銷售假藥罪。
歸案後,周某某、餘某某悔不當初,「這些藥效果不錯,大陸又沒有,我們知道現在很多人在做香港代購,我們剛好借這次旅行做一回代購賺點外快,沒想到賺那麼點錢卻讓自己違法犯罪,這一輩子都想不到啊」。
目前,周某某、餘某某已被平陽檢察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