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實施意見
辦〔2020〕44號
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建築業企業發展壯大,推進企業轉型升級,不斷增強企業競爭力,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意見》(建市〔2019〕9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到2022年,建築業總產值年均增長幅度達10%以上(以2019年建築業總產值為基數);實現特級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零突破」,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20家以上;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工程建造方式、建築勞務用工機制等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建築品質明顯提升。
二、建立政策激勵機制
(一)鼓勵企業資質晉升。凡在我市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建築業企業,新晉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由同級受益財政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
(二)發展總部經濟。外地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建築業企業將註冊地變更至我市的,優先保障企業落地所需要的生產生活用地,並參照我市新晉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企業獎勵。
(三)鼓勵外地建築施工企業在銅設立子公司。對外地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建築業企業在我市設立子公司的,在企業設立、資質審批、進統計平臺、入小額庫等方面提供工作便利。同時,子公司註冊當年建築業產值達1億元、5億元以上的(以統計平臺數據為準),由同級受益財政分別按企業當年實繳增值稅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30萬元。
對獲得以上一次性獎勵後5年內遷出我市的企業,在辦理遷出手續前退回全部獎勵。
(四)實現企業「產能效應」。年度建築業產值首次超過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的我市建築業企業(以統計平臺數據為準),由同級受益財政分別按企業當年實繳增值稅金額較前一年增量部分的2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產值超過20億元後,每增長5億元獎勵上限增加10萬元。本項獎勵與子公司註冊當年獎勵不得重複。
(五)鼓勵企業「走出去」。支持本地建築業企業在市外承攬工程,當年實現市外建築業產值1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的,由同級受益財政分別按企業當年實繳增值稅金額較前一年增量部分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10萬元、30萬元。
對承接境外工程項目,當年實現建築業產值2000萬美元、3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以上的,由同級受益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打造精品優質工程。建築業企業在我市轄區內承建項目獲國家「魯班獎」、省「黃山杯」的,由財政部門分別給予30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資金由市、縣區按5:5分擔。同一項目按最高獎項獎勵,不得重複。
三、優化企業資質管理
(七)簡化資質審批程序。對新申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築施工(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及辦理資質延續審批,涉及的企業資信、社保等審核內容實行「告知承諾制」。
(八)拓寬企業晉級方式。引導本地企業通過兼併、重組、聯合等方式組建聯合體,提升資質等級。充分運用我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系統整合同一項目中的分散業績,滿足企業資質晉升的業績需求。
(九)擴展資質申請範圍。允許具有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築業企業,直接申請該資質承包範圍內的屬市級權限的專業承包資質。
(十)擴大承包工程內容。二、三級施工總承包建築業企業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可在其資質類別內承接上一等級資質一定範圍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
1.企業技術負責人符合上一等級企業資質標準要求;
2.企業承攬工程項目負責人具有上一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業績;
3.企業信用良好且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保險。
具有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工程其中一項資質的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建築業企業,能夠提供足額擔保且項目負責人具有相應業績的,可以跨專業承接其他三項同等級資質相應的業務。法律法規有具體規定的應從其規定。
四、完善招標投標制度
(十一)合理設置招標條件。不得隨意抬高招標資質要求,不得設置排斥本市有實力的企業參與招投標的條款。取消或適度設置對企業財務能力要求的分值,適用最低資質的項目一般不得要求企業業績(項目性質特殊或技術複雜的除外);原則上不採用多個項目打捆招標辦法。
(十二)加強信用評價結果應用。進一步擴大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投標中的應用範圍,凡進入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工程建設項目(含樅陽縣),均應啟用建築施工企業信用評分信息,招標人應將企業信用信息作為投標資格條件和評審要素,擇優確定中標人。實行綜合評分法的招投標項目,信用評分權重不得低於技術分值的10%。
(十三)鼓勵組建聯合體。凡是市外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建築業企業與我市施工總承包企業組建聯合體的,投標時信用分以聯合體成員中高分者為準。各企業參加聯合體中標的參建工程業績給予認可。
五、鼓勵發展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
(十四)推動裝配式建築發展。對照省、市政府裝配式建築發展年度目標考核任務,在建設條件意見書中明確裝配式建築指標。實施裝配式建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其預製外牆部分或疊合外牆部分建築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築面積的3%)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建築的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過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在本市建築行業相關評優評獎、綠色建築評價等工作中,裝配式建築列入加分指標。
(十五)推進綠色建築發展。達到綠色建築二星級標準的房地產項目,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況下,可向建設主管部門辦理預售登記,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商品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但不得超過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六、推進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及專業化勞務作業
(十六)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諮詢。政府投資項目應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諮詢,選擇有影響力、有示範作用的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諮詢。優選符合實施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諮詢項目標準要求的本地企業或聯合體建立企業庫,對入庫企業予以信用評分加10分。
(十七)培育產業工人隊伍。改革建築用工制度,推進建築勞務企業向具有穩定勞動關係的專業化作業企業轉型。對以砌築工、混凝土工和裝配式建築施工等工種作業為主的專業勞務作業企業,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簡化技術工人技能人才評價和勞務資質申辦程序,提供優質高效服務。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十八)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對於建設領域投標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等各類保證金,建築業企業可以保函的方式繳納,有關單位不得拒絕。
充分應用建築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對信用評分排名前15名的建築業企業,免繳投標保證金。
(十九)推動銀企合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建築業企業給予金融支持,拓展針對建築業企業的特色化、專業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對符合條件在市內註冊的建築業企業,在授信額度、抵押融資、貸款發放、保函業務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使用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民營建築業企業融資。對建築業企業融資到期需要續貸且符合無還本續貸條件的,按無還本續貸政策辦理。對生產經營正常、暫時遇到困難的建築業企業穩貸、續貸,不盲目抽貸、壓貸。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樅陽縣政府、義安區政府可參照本實施意見自行制定相關規定。
關於《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為加快培育和壯大我市建築業企業,推動全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安徽省住建廳等十六個部門《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意見》(建市〔2019〕93號)精神,2020年11月14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實施意見》(辦〔2020〕44號,以下簡稱「意見」),為便於各有關單位和企業了解掌握該政策,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
《意見》制定依據是什麼?
解讀:
主要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改革 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辦〔2017〕97號)、安徽省住建廳等十六個部門《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意見》(建市〔2019〕93號)、《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銅政辦〔2018〕16號)等文件。
二、
《意見》的制定過程?
解讀:
2020年2月,根據安徽省住建廳等十六個部門《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若干意見》(建市〔2019〕93號)精神,以及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建局擬定了《意見(徵求意見稿)》,先後組織市建築業協會、建築裝飾協會和部分建築業企業代表進行了討論研究,並多輪向各縣區政府、市有關部門徵求意見。4月底,市政府組織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部門召開了《意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會。7月底,《意見(徵求意見稿)》通過財政補貼政策審查。9月份,在充分採納各部門、各單位反饋意見的基礎上,市住建局對《意見(徵求意見稿)》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意見(送審稿)》並上報市政府。10月份,《意見(送審稿)》通過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10月21日,《意見(送審稿)》經市政府2020年度第15次常務會研究並原則通過。11月14日,《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實施意見》(辦〔2020〕44號)印發實施。
三、《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解讀:
《意見》主要內容包括總體目標,建立政策激勵機制,優化企業資質管理,完善招標投標制度,鼓勵發展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推進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及專業化勞務作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七個部分,提出了19條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具體舉措。
四、
《意見》提出的扶優扶強政策激勵機制有哪些?
解讀:
《意見》第二條明確了在企業資質晉升、發展總部經濟、設立銅陵子公司、實現企業「產能效應」、企業開拓市場、爭創優質工程等6個方面予以政策獎補。如,晉升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或外地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註冊地遷入我市的,由財政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全市建築業企業年度建築業產值達到一定標準的,同樣由財政按照規定進行資金獎勵。
五、
《意見》在優化企業資質管理上有哪些具體措施?
解讀:
《意見》第三條就審批程序、晉級方式、申請範圍、承接內容等方面,提出4項具體措施,引導和鼓勵企業發展升級。一是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全面推行承諾制;二是整合企業同一項目的分散業績,滿足企業晉級硬體需求;三是在市級管理權限內拓寬資質申報渠道;四是滿足一定條件可擴大工程承包範圍。
六、
《意見》在完善招標投標制度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解讀:
《意見》第四條提出了合理設置招標條件、加強信用評價結果應用、鼓勵組建聯合體等3項具體措施。明確不得隨意抬高招標資質要求、加強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投標中的應用等。
七、
《意見》在鼓勵發展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方面有哪些獎補政策?
解讀:
《意見》第五條明確了對裝配式建築予以容積率核算、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行業評優加分,對綠色建築予以調整預售許可條件等多項獎補政策,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築和綠色建築發展。
八、
《意見》在推進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諮詢及專業化勞務作業等方面有哪些鼓勵政策?
解讀:
《意見》第六條明確了政府投資項目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諮詢。通過改革勞務用工制度、簡化技術工人技能人才評價和勞務資質申報程序等措施,培育產業工人隊伍,推進建築勞務企業向具有穩定勞動關係的專業化作業企業轉型。
九、
《意見》在金融支持方面有哪些相關措施?
解讀:
《意見》第七條提出了推行保函繳納保證金、對信用評分排名前15名的建築企業給予一定的優惠支持。在授信額度、質押融資、貸款發放、保函業務等方面推動銀企合作,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建築業企業給予金融支持。
十、
《意見》的實施時點和適用範圍是什麼?
解讀:
《意見》於2020年11月14日印發並實施,樅陽縣、義安區可參照制定相關規定。
來源:銅陵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原標題:《關於《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培育和壯大建築業企業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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