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乘客擅自開啟應急艙門事件。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8月2日凌晨,成都雙流機場有乘客擅自打開航班應急艙門。經查,事發航班為海南航空HU7056航班,原執行太原至重慶飛行任務,因重慶江北機場天氣原因,於2日2時10分許備降至成都雙流國際機場。
航空安全,茲事體大。包括應急艙門在內的航空器所有可開起門,均是影響飛機安全的重要一環,在起飛前均是接受過專業檢查。若因乘客誤動或開啟,可能就會造成極其嚴重的結果。歷史上,已有三起因艙門故障導致空難的事故發生。
此外,部分應急艙門在開啟滑梯預位的前提下,誤開啟後會導致應急滑梯充氣彈出。在非緊急情況下滑梯彈出,極容易造成地勤或其他機外人員的意外傷害,且還會帶來航班延誤、航班減載、數萬元乃至數十萬元的滑梯重疊費用。
因此,乘客一旦擅自打開應急艙門,哪怕是誤操作,都是需要受到嚴厲的處罰。這一點,在相關法律中也有具體規定。此次HU7056航班乘客擅開艙門一事,經過機場公安調查,實為旅客「因等待時間過長,情緒激動,拒不聽從航班安全員勸阻,於6時20分許,強行打開HU7056航班R2號應急艙門」。因此,當地機場公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HU7056航班旅客行為的錯誤,無可爭議,但有個現象或許值得思考,也更待相關方面的說明。近些年,乘客擅自開啟應急艙門事件屢見新聞,原因也是五花八門,但分析可知,最少有三起擅開艙門事件,和機艙內悶熱有關。機艙悶熱的原因多種多樣,如以此次HU7056航班為例分析,或許對減少因機艙悶熱等原因引發乘客做出不當行為的情況,以及對航空服務發展更有益處。
此次HU7056航班備降成都,源於重慶機場天氣原因。查閱歷史航班數據可知,當日多個航班備降,備降場多為距離較近、保障等級較高的成都雙流機場,另有航班備降在綿陽、武漢、南寧、西安等地機場。也就是說,HU7056航班選擇備降,屬於遭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合規行為,無可厚非。
但問題是,備降可以,地面服務不能缺失。雖然如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航空公司可不承擔延誤責任,但其基本的保障和補救義務依舊是存在的。媒體報導顯示,飛機備降成都後,該航班在滑行道上滯留4小時,乘客無法下機;且有乘客稱「飛機上有不少老人和小孩,一直沒有吃飯喝水」。這在狹小的客艙內,密封四小時,還是人體最為睏乏的睡眠時刻,旅客情緒激動是必然的結果。
目前,由於尚未公布更多細節,飛機停在滑行道的原因,還不能確定。根據行業慣例,飛機停在滑行道有兩種可能:一是機場接受備降飛機過多,導致機位緊張或無空缺機位;二是機場宣告臨時關閉,已降落飛機只能在滑行道上等待。由此,就必須追問涉事航班機組及所屬航空公司,在選擇備降場時,是否及時同備降機場做好充分的溝通。這一溝通涉及到機位安排、地面保障等事關機上乘客的因素。有了機位,艙門開啟透氣才有可能,甚至可以安排下機等候;確認了地面保障,機上飲食物資才能得到補給……
由於目前國內機場起飛放行程序,是要求飛機艙門關閉後,才可加入排隊起飛序列。因此,有網友為此事開脫稱,可能是機組為了在達到氣象條件後,及時加入排隊起飛。但問題是,根據國內機場艙門開啟程序,飛機需滑行至機位停穩關車後,由機場地勤及安檢同時在場給出指令,飛機艙門才能開啟。涉事飛機一直在滑行道上,顯然並非上述原因。
由上述細節分析,更多的應該看到航空公司和機場兩方在處置備降飛機上旅客服務上的不到位。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備降機場自然忙碌,但忙碌不能是藉口和理由。雙流機場作為西南航空樞紐,必然要有一套完備的應急預案,經此一事可知,機場方面在應對備降服務上,是沒有做好準備的。而涉事航司,對於旅客需要長達4小時待在密閉空間裡,是否做好服務和安撫,顯然也是保障乏力。
此次事件後,輿論焦點聚集在乘客擅開艙門,並沒有對著長達4小時的等待作出道歉和說明,這背後的問題,同樣值得深思。
文章來源:光明網 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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