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 玉
近日,省住建廳公布了25起住建領域典型違法案件,其中4人因出租、出借建造師、工程師證書受到行政處罰。這4人就是人們俗稱的「掛證族」。
「掛證」是企業(單位)和註冊人員以獲取不當報酬或謀取其他利益為目的,在註冊過程中通過提供虛假材料或以欺騙手段取得註冊、註冊企業(單位)與實際受聘企業(單位)不一致、註冊在兩個及以上企業(單位)的違規行為。
為什麼會出現「掛證族」?「掛證」有何危害?如何更好地整治「掛證」問題?近日,記者進行了採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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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有需求,「掛證」現象普遍
在我國,企業若要進行資質升級,須配備相應數量的註冊人員,年審時須出示其執業資格註冊證書才可通過核驗。由此,「掛證」現象應運而生。
「掛證」在很多行業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建設行業的建造師等證書「出租」尤為火爆。業內人士透露,建造師分為港口、機電、安裝、水運、市政工程、礦建等不同類別,出租的費用根據證書種類和市場行情有所不同。一級註冊建造師出租證書一年收入可達3萬元左右,如果是基建或者市政工程的建造師出租證書一年收入可達十幾萬元。
記者在網上檢索「掛證」二字,搜索出很多掛靠網站。不僅有諸如「掛證網」「掛靠網」「無憂掛靠」之類的網站,還有各種「掛證」論壇,供「掛證族」總結交流經驗,以規避風險。
人才缺口大,企業又有需求,這就讓「掛證族」有了生存空間。
「以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為例,根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一級資質的企業必須擁有一級註冊建造師不少於15人,也就是說企業有什麼樣的人才、什麼樣的資質才能做什麼項目。」業內人士介紹,對於企業來說,利用掛靠的證書,能夠解決資質升級問題,降低經營成本,也為「掛證」提供了市場。
建造師考試通過難度大,全國持證人數有限,也是催生「掛證」的原因之一。
「一級註冊建造師考試的通過率一般在10%左右。考試畢竟不同於實踐,單位有些有著多年實踐經驗和管理能力的人,並不一定能夠通過建造師考試。但不論是公司資質的保級、升級,還是承接工程項目,持證人員數量都是硬性指標。因此,除了正式招聘一些有證書的員工外,一些單位也會選擇租用一些掛靠的證書。」業內人士表示。
記者調查發現,「掛證」問題不僅存在於建設行業,「掛證族」還多出現在醫療、交通、水利等領域,其中包括諮詢工程師、執業藥師、醫師等。「掛證」市場火爆,全國各地「掛證」的價格也不盡相同。以一級註冊建造師為例,一年「出租」證書費用在某些地方竟高達二十多萬元。
「『掛證』行為不僅嚴重幹擾了行業管理和職業資格制度健康發展,擾亂了相關行業的市場發展秩序,而且有風險隱患,可能會引發工程質量問題或發生安全事故,給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帶來危害。」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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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
「國家頒發的相關資質證書,均應由本人持有和使用,不得私自出租或者轉借他人。將證書租給他人使用,很可能導致證件所有人面臨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責任的雙重風險。」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說,我國職業資格管理相關法規中已明確規定不得人證分離。比如《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提出,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轉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都是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
既然規定不得人證分離,為何「掛證」現象仍大量存在?除了一些企業、個人追逐利益外,更重要的原因在於監管的虛化、弱化,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領域監管手段和方式單一。
以建造師為例,在社保監管方面就存在漏洞。企業為完成資質考核,就通過跟「掛證族」籤協議,給他們購買社保,製造出「掛證族」在公司「註冊」的假象。由於社保沒有全國聯網,使得很多企業在借用「掛證族」資格證時有了操作空間,而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協議是私下的,監管部門難以確認哪些是專業的「掛證族」。而相關資質管理部門在進行資質審查時,主要負責審查人員執業資格證書和一定期限內社保繳費記錄,其餘環節缺乏監控,同樣給「掛證族」提供了可乘之機。
「『掛證』一經發現,處理措施一般為警告、罰款、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註銷人員執業資格證書、相關機構資格證書,不能再從事相關工作。」省住建廳負責人表示,相關部門只有齊抓共管,形成治理合力,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掛證」問題的發生。
日前,為打擊「掛證」行為,河南省住建廳、人社廳聯合發文,要求在建築企業資質申報審批、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時,必須參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供的社保繳費信息,核實企業提供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河南率先推進資質審批與社保信息聯網,對「掛證」無疑是一記重拳。資質審批與社保繳費信息聯網,使得各行業監管部門查處「掛證」變得簡單、高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省也在加緊對建設行業「掛證」問題的重點整治,加強多部門聯動。近日,省住建廳發文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同本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溝通協作,有效開展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證書「掛證」問題的整治工作,採取組織註冊企業(單位)自查和重點抽查的方式,深入開展「掛證」行為清理工作。
省住建廳還暢通了投訴舉報方式,加大監察力度,對群眾反映、舉報問題線索和檢查清理出的問題,做到「有訴必查」「有案必查」,逐一核實,逐漸形成長效機制。對依法應當實施行政處罰的,依照職權立案查處。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依法應當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或省住建廳撤銷其註冊的,各地要隨時報省住建廳。省住建廳還要求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建設行業執業證書「掛證」行為整治工作,作為加強企業資質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等日常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實施動態管理。對於發現違規「掛證」問題的,記入企業和個人信用檔案,並將「掛證」人員信息定期向社會曝光,不斷消除「掛證」滋生的土壤。
專業人士認為,整治「掛證」亂象,要向大數據借力,實現數據共享、信息互通。構建企業、註冊人員、工程項目等資料庫和一體化工作平臺,實現以單位查人、以人查單位。此外,還應加大查處懲戒力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徹底斬斷「掛證」背後的利益鏈條,讓「掛證」市場失去存在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