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河源客家文化公園男童被害案進入庭審程序,23日上午在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被告人劉紀平故意持刀殺害無辜小孩,致兩人死亡一人輕傷,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創懸賞緝兇紀錄的河源客家文化公園殺童案嫌疑人昨受審 被控故意殺人罪
今年1月27日,嫌疑人劉紀平被押解回廣東。(資料圖片,廣州日報記者莫偉濃攝)
備受關注的河源客家文化公園男童被害案進入庭審程序,23日上午在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被告人劉紀平故意持刀殺害無辜小孩,致兩人死亡一人輕傷,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5年10月24日,河源市區客家文化公園發生兩死一傷命案,受害者是3名男童。犯罪嫌疑人劉紀平被公安部列為A級通緝疑犯,警方更懸賞35萬元,獎勵提供重大價值線索並協助公安機關抓獲或直接抓獲犯罪嫌疑人的單位或個人,這也是廣東省懸賞的最高紀錄。
經鑑定,被告人劉紀平案發時處於「精神分裂症」狀態,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可從輕處罰。庭審中,劉紀平先稱對指控「沒有意見」,後又稱「沒有殺人」。
致命邂逅:三男童被刺兩死一傷
劉紀平,1977年5月10日出生,今年39歲,中專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河源市連平縣。昨日上午,身高165釐米左右、偏瘦的劉紀平身著灰色休閒西裝,拖著沉重的腳鐐被法警帶入法庭。
檢方指控,2015年10月24日12時許,被告人劉紀平頭戴一頂鴨舌帽,脖子掛了一條毛巾,攜帶一個裝有水果刀的米黃色環保袋,獨自一人從其租住的源城區康樂街出租屋,步行來到源城區客家文化公園。
當日13時50分許,劉紀平在客家文化公園西門的湖邊亭子裡,遇到被害人鍾某某、朱某某、曾某某三人在玩耍、抓魚。隨後劉紀平與被害人鍾某某、朱某某、曾某某一起上山去抓鳥。四人從孫中山銅像下穿過進入東面山坡,沿著東面山坡小路,一直來到了圖書館側邊的一水塘邊草叢。劉紀平對鍾某某、朱某某、曾某某說草叢裡面有很多小鳥,讓三人進去草叢裡蹲下來。
檢方指控,三名男童走進草叢蹲下後,劉紀平突然拿出水果刀快速往三名被害人的頭、頸部連續刺插數下,三人被刺倒地。其間一名被害人將劉紀平身上的米黃色環保袋提手帶拉斷,接著劉紀平拿了被害人鍾某某身上的一隻手錶,因擔心該手錶有定位功能,劉紀平遂將手錶摔壞帶走。
鍾某某、朱某某當場死亡,曾某某被群眾發現後送醫院搶救。
經鑑定,被害人朱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尖銳)銳器多處刺戮頭、頸部,致左頸內靜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被害人鍾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尖銳)銳器多處刺戮頸部、右肩胛區,致左頸內靜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被害人曾某某的損傷程度鑑定為輕傷一級。
抓獲歸案:作案時有「精神分裂症」
檢方指控,作案後,劉紀平往客家文化公園北邊逃離現場,在經過一處廢置的魚塘時,將作案所用的水果刀和鍾某某的手錶丟棄在魚塘裡。接著,劉紀平經過客家文化公園北邊的恆大名都、綠都公交總站到河源市人民醫院北門公交車站乘坐9號公交車,在新風路市委黨校站下車。
為逃避監控,劉紀平進入一條小巷往回走,走到長安街穿過長安東苑來到穗香街,將米黃色環保袋、毛巾扔到華達街河邊,並將作案時所穿的上衣、短褲分別扔在穗北巷和穗香街天主教堂內,後逃離河源。2016年1月26日,根據群眾舉報,被告人劉紀平在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鎮上坪村委會附近馬路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鑑定,被告人劉紀平在案發時的精神狀態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其目前的精神狀態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評定為目前有受審能力。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紀平無視國家法律,故意持刀殺害無辜小孩,並致兩人死亡,一人輕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鑑定,被告人劉紀平案發時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辯護人:被告存關係幻想 行兇能力存疑
被告人劉紀平聽完起訴書後,稱對指控沒意見。後他又當庭辯解,稱自己沒有殺人。他說,他的袋子裡並沒有刀,是在公園裡遇到了一高一瘦兩個人,其中一個瘦的把刀扔在了袋子裡,還叫其不要報案。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宋福信律師擔任劉紀平的辯護人。辯護人稱,劉紀平共接受十四次訊問,每次供述的內容前後矛盾,甚至出現根本性改變。「劉紀平案發時患有精神分裂症,對於案發時的事實辨認和控制能力都是較弱的,受審時一直存在被害幻想和關係幻想,其供述是不可信的。」
辯護人提出兩點質疑,一是在劉紀平身上衣物並未檢出有受害人鍾某某的DNA,鍾某某流了大量的血。如果劉紀平是兇手,不可能身上沒有鍾某某的血跡。
第二點,倖存男童曾某某辨認出劉紀平就是案發兇手,但其描述劉紀平特徵時卻與劉紀平本人有出入。曾某某形容兇手行走快速,但劉紀平是一個腿部骨折過的人,走路比一般人慢,有明顯的輕瘸。
辯護人稱,被告人劉紀平患有精神分裂症,沒有正常人的道德責任能力,也無法理解死刑的真正意義,對精神病人適用死刑,起不到死刑應有的懲罰作用。由於家裡嚴重貧困,劉紀平長期在外無業漂泊,和家人沒有聯繫,沒有人關心他,他得不到有效的治療。辯護人懇請法庭慎重適用死刑立即執行。
法庭上,三名男童的家人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分別索賠73萬元、127萬元、32萬元。部分民事訴訟原告人請求法庭對劉紀平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鑑於案情複雜以及劉紀平患有精神疾病,法官當天在法庭上最後宣布休庭,並擇日作出宣判庭審結果。
2015年10月24日
河源市客家文化公園發生一宗致兩名小孩死亡一名小孩受傷的故意殺人案。
2015年11月18日
「10·24」命案重大嫌疑人身份確認,河源警方全城通緝嫌疑人劉紀平。
2015年12月3日
國家公安部發出B級通緝令,全國通緝嫌疑人劉紀平。
2016年1月18日
河源市區警方發出懸賞通告,2015年10月24日發生在河源客家文化公園的殺人案懸賞提高到30萬元。
2016年1月22日
公安部對劉紀平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金額從最初的10萬元提到35萬元。
2016年1月26日
犯罪嫌疑人劉紀平在江西瑞金落網。
2016年1月27日
經核查確認的犯罪嫌疑人劉紀平被連夜押回廣東。
2016年11月23日
犯罪嫌疑人劉紀平在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被控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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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冷靜寡言
據當地警方調查,劉紀平近十年間先後在廣東省河源、梅州等地近10家酒店、飯店、山莊等從事廚房雜工和保安等工作,有小偷小摸的習慣。務工期間,劉紀平偶爾光顧性交易場所,2013年因發生嫖資糾紛被人毆打致殘。
歸案後,劉紀平供述自己的心跡時稱「我心術不正,精神不好」。他給審訊人員留下冷靜、寡言的印象。
兩度到精神病院就診
1993年,17歲的劉紀平如願考上惠州的糧食專科學校。大約在1994年年中,劉紀平的父親發現兒子變得瘋瘋癲癲、談吐不清,醫生診斷為間歇性精神病。當年,因家貧加上時常發病,劉紀平從學校輟學返鄉。從輟學到2013年外出打工,劉紀平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醫院看病兩次。(記者魏麗娜、曾煥陽 通訊員翟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