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省關於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目前疫情發展形勢和實際需要,為大力支持澳門復工復產,經與澳門特區政府溝通,擬增加經珠澳口岸入境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申請名額,並對豁免人員入境後的活動範圍作出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2020年7月6日8時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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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名額和活動範圍有變
2020年7月6日8時起,每天開放3000個澳門公務、商務人員申請名額(豁免有效期為7天),經澳門特區政府審核後,由珠海市確認並納入名單管理。
澳門公務、商務人員入境後14天內,活動範圍限於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九市(以下簡稱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9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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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條件和通關注意事項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4天內未去過澳門和內地以外的地方;
無發熱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
持澳門健康碼綠碼;
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申請人可自助查詢,確認自己是否列入豁免名單。
(一)通關口岸
為避免口岸通關擁堵,澳門公務、商務人員須經橫琴口岸、港珠澳大橋公路口岸出入境,從其他口岸入境的將不能獲得免予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出現通關口岸擁堵等情況時,請按照口岸有關部門的分流指引進行通關。
(二)提前進行電子健康申報
過關前24小時內可通過微信掃碼或搜索「海關旅客指尖服務」小程序提前填寫出/入境健康申明卡,通關時採用電子申報方式進行健康申報。
(三)入境時須持以下證明材料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珠澳兩地有資質機構出具的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含粵康碼、澳康碼顯示有效核酸檢測證明)或採樣證明(採樣證明須採樣24小時後方可生效)。
(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關工作
主動配合珠澳兩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自覺申領使用粵康碼、澳康碼進行個人健康申報,隨身攜帶內地手機並保持通訊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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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後請遵守有關規定
澳門公務、商務人員入境後14天內,活動範圍限於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省9市,14天後可到省內其他城市活動。如超出規定範圍活動,將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擅自超出規定範圍活動或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香港的情況,又如何?
香港新增14宗確診 9宗屬本地個案
香港今日(7日)新增14宗新冠病毒確診個案,當中9宗為本地個案。本港累計個案增至1300宗,包括1299宗確診個案和1宗疑似個案。
衛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下午在簡報會上表示,今日新增的9宗本地個案當中,有5宗都未找到感染源頭。5宗輸入性個案當中,3人由菲律賓來港,其中2人是海員,屬於獲豁免檢疫人士;另外2宗輸入性個案患者則由巴基斯坦返港。
機場抵港獲豁免人士,明起強制接受檢測
衛生署及醫院管理局今日(7日)下午4時30分就新型冠狀病毒個案的最新情況舉行簡報會。由於本港新冠肺炎疫情再現,政府公布明天(8日)起機場抵港獲豁免人士,包括機師、空中服務員及船員等,須強制在亞博館提供深喉唾液樣本,進行病毒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