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秘密圖書館:一部另類文明史》,作者:[英]奧利弗·特爾,譯者:柳建樹,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阿瑟·伊格內修斯·柯南·道爾爵士(Sir Arthur Ignatius Conan Doyle)以作家身份聞名,但其實他的成就多種多樣。他是一個熱心的板球運動員,曾為馬裡波恩板球俱樂部(Marylebone Cricket Club,簡稱MCC)參加了十場比賽。他板球職業生涯的亮點無疑是一次一流的讓對方出局,而這個擊球手不是別人,正是板球傳奇W.G.格雷斯。他早期的小說之一幫助創造了「瑪麗·西萊斯特」號(Mary Celeste)相關的現代懸疑故事。1884年他匿名虛構了一份關於這艘船的「聲明」,結果很多報紙將其當作了事實。他寫過科幻小說、恐怖故事和歷史小說。他的法律倡導促成了英國刑事上訴法院的成立。他甚至試圖用他那最著名的文學人物所採用的邏輯歸納法(嚴格來說並不是推論法),解決現實生活中的開膛手傑克案(Jack the Ripper)。
但是所有這些成就都被他那流傳最久的作品人物掩蓋了——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如馬丁·布思(Martin Booth)在他關於柯南·道爾創作的書《醫生與偵探》(The Doctor and the Detective)中所說,作為史上最知名的虛構人物之一,福爾摩斯與維多利亞女王一樣有名,且比大多數政客更為有名。的確,對於許多讀者和粉絲而言,福爾摩斯顯得比真人更真。當柯南·道爾在1893年的一個短篇小說中殺死福爾摩斯時,一位讀者寫信給他說:「你個畜生!」兩萬人取消了訂閱連載福爾摩斯故事的《河濱雜誌》(The Strand)。甚至有傳言說,人們戴著黑色的袖章走上倫敦街頭,為這位偵探哀悼。十年之後,在大眾的要求下,柯南·道爾讓福爾摩斯復活了。
大多數人可能會爭辯說,在福爾摩斯的「正典」(canon)中,早期的兩本是最重要的:《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1887)是這位偵探有史以來第一次登場,而《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冒險》是讓福爾摩斯的名字家喻戶曉的短篇小說集。但是還有第三本書可以說比這兩者都重要。寫下這個故事,就意味著作者還要寫這位偵探的其他探險——包括《巴斯克維爾的獵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和其他所有短篇小說。如果沒有《四籤名》(TheSign of the Four,1890)這本書,那麼這位偵探可能只登場一次,而《血字的研究》可能是他唯一的案子。
《血字的研究》是道爾在短短三個星期內寫完的。那時他正在樸次茅斯艱難地開著一個診所。
第一部夏洛克·福爾摩斯小說只是不溫不火。《血字的研究》被許多出版商拒絕之後,最終發表在《比頓聖誕年刊》(Beeton’s Christmas Annual)(根據比頓夫人——就是那本烹調和家庭管理書的作者——的丈夫命名)。銷量還算可以,但實話實說,這部小說沒能席捲出版界。
如果不是因為《血字的研究》的一個有影響力的崇拜者以及他和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的一頓及時的晚宴,事情也許就到此為止了。這個曾經讀過並喜歡第一部福爾摩斯小說的人是約瑟夫·斯託達特(Joseph Stoddart),即《利平科特月刊》的編輯。在1889年的晚宴中,他說服了道爾寫這位偵探的第二部小說。同時在場的王爾德也同意為這本雜誌寫一本小說——他唯一的小說《道連·格雷的畫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四籤名》引起了《河濱雜誌》編輯的注意,他認為這位偵探適合成為系列短篇小說的主角,而接下來的故事——如我們常說的那樣——已經是眾所周知的。
但是,當涉及夏洛克·福爾摩斯時,歷史無疑已經成為神話。福爾摩斯戴著獵鹿帽的著名形象是短篇小說插圖的產品。隨著在《河濱雜誌》上的連載,福爾摩斯轟動了世界。插畫師西德尼·佩吉特(Sidney Paget)讓福爾摩斯在去鄉村別墅和小村莊調查時戴著獵鹿帽——在倫敦從來沒有戴過——但大多數人認為這個偵探總是戴著這頂帽子去調查案件。
有趣的是,這位插畫師可能是除柯南·道爾(Conan Doyle)之外,對這位大偵探的形象貢獻最多的人,而他當初得到這份插圖工作只是個意外。西德尼·佩吉特因為一個文書錯誤而成為福爾摩斯的插畫師。出版商本來打算僱用他的弟弟沃爾特,但他們不經意間把這封信寄給了他。結果這成了文學插圖界最大的意外之喜之一。
在1889年那場重要的文學晚宴上,柯南·道爾同意寫一篇《血字的研究》的續作,王爾德構思了《道連·格雷的畫像》,19世紀90年代的兩位傑出人物相遇了。當然了,王爾德之後會因為戲劇而不是小說而更加出名,而最讓他出名的還是他是奧斯卡·王爾德。
王爾德最初獲得世界的矚目是因為他實際上是第一批現代名人之一。他出名不是因為做了什麼,而是因為他是誰。但他的劇本仍然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我們還能記得幾個維多利亞時代的劇作家呢?王爾德最著名的戲劇《不可兒戲》(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在他1895年墜落併入獄前不久上演。
雖然王爾德無疑是同性戀(這個詞出現的時候,差不多也是王爾德發現自己同性慾望的時候),但是他卻是一個有兩個兒子的已婚男人。他會為他們編造故事,收集在《快樂王子》(The Happy Prince and Other Tales)和《石榴屋》(A House ofPomegranates)裡。他和妻子康斯坦絲·勞埃德(Constance Lloyd)於1884年結婚。王爾德早些時候追求佛洛倫斯·巴爾科姆(Florence Balcombe),但她選擇嫁給了亞伯拉罕·布萊姆·斯託克(Abraham Bram Stoker)——未來著名的《德拉庫拉》的作者。
但是,王爾德後來開始了雙重生活——那些喜歡《化身博士》(Dr Jekyll and Mr Hyde)的維多利亞時代人為之著迷的那種雙重生活,其中包括了男妓、年輕的男性仰慕者,以及最著名的阿爾弗萊德·道格拉斯勳爵(Lord Alfred Douglas)。他用「不敢說出名字的愛」來形容自己與王爾德的相互吸引。這種雙重生活在《不可兒戲》中以鬧劇的方式表現出來,儘管當時的觀眾看不出戲劇來源於王爾德的生活。劇中有兩位男性主角。傑克·沃辛(Jack Worthing)和阿爾傑農·蒙克裡夫(Algernon Moncrieff)編造藉口連續幾天離開他們無聊的日常生活,以便在別處追求快樂。他們的表裡不一最終被發現,正如1895年王爾德的雙重生活很快就會纏住他一樣。正是在同一年,《不可兒戲》迷住了倫敦的戲劇觀眾。
這齣戲劇最知名的臺詞是兩個字:「手袋?」(A handbag?)傑克·沃辛剛出生的時候,被放在手袋裡留在倫敦維多利亞火車站。聽說這點之後,布拉克內爾夫人說了這句臺詞。這句臺詞之所以出名,要歸功於伊迪絲·埃文斯夫人(Dame Edith Evans)在一次著名的舞臺製作中令人難忘的表演,也要歸功於1952年的電影改編。2007年一本第一版的《不可兒戲》被捐贈給英國楠特威奇(Nantwich)的一家慈善商店。應景的是,它也被放在一個手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