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是亞洲第一大城市,東京都市圈(日本稱之為「首都圈」)一都三縣人口達到3780萬,其經濟規模也超過紐約成為世界第一。在人們印象中,東京似乎應該是一個高樓林立的現代化都市,就如同我國的上海一樣。
東京的確有高樓大廈。東京23區裡,最著名的一個當屬新宿區。新宿區是東京的商業中心,是最繁華地區之一,區內有許多大型企業總部和商業設施。不過新宿區也只是副都心,東京真正的中心在中央區和千代田區一帶。但我們在這裡不去討論東京的城市布局,而是要說東京的高樓。東京有高樓嗎?當然是有的。東京有290棟150米以上的高樓,全球排第六。
但是東京的高樓都是商業樓,很少有住宅。不只是東京,整個日本都鮮有百米以上的高層住宅。在買高層住宅的注意了!警惕市中心高層住宅的「貧民窟」化一文中,我們談到了高層住宅未來所面臨的問題。而在最近,我國也出臺了關於限制25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築的規定,更提出100米以上的建築要嚴格論證,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的方針,也正是看到了高層,超高層建築的巨大風險。
這就意味著,「高樓大廈就是經濟發達」的理念要過時了。一棟35層高的百米住宅樓要比一棟6層的住宅樓要多住多少人是無需多說的。那麼在國家耕地緊張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限制高層建築呢?那麼我們還是要來看看東京。
整個東京都的平均人口密度為6283人/平方公裡,這一人口密度跟「地狹人稠」,高樓林立的深圳(6728人/平方公裡)差不多。但是奇怪的是,東京並沒有像深圳那樣有許多高層、超高層住宅,反而以多層公寓為主,而且還有不少一戶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單門獨院,儘管位置比較偏,但也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圖中為練馬區的住宅,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沒有高層,大都以多層公寓和一戶建為主。就是這樣的住宅,讓東京的人口密度與高樓遍地的深圳相當。為什麼呢?
因為「摩天大樓」實際上並沒有能有效地多住人。從上圖中我們可以看到,練馬區的這個住宅區的密度是非常大的,這種密度對於高層住宅是不可想像的,因為我國對於樓間距是這樣規定的:
1、左右間距多層(4-6層)與多層建築間距為6米;多層與高層(12層及以上)為9米;高層與高層之間為13米。2、前後間距樓間距(前後距)應該根據日照間距來計算。所謂日照間距:指前後兩排南向房屋之間,為保證後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層獲得不低於時的滿窗日照而保持的小間隔距離。計算公式為:tanh=(H-H1)/D,由此得日照間距應為:D=(H-H1)/tanh;其中:h—太陽高度角;H—前幢房屋簷口至地面高度;H1—後幢房屋窗臺至地面高度;D—日照間距。一般來講,普通小區的前後樓間距可以用樓高:樓間距=1:1.2的比值計算。市區會略小,郊區會略大。
也就是說,一棟100米高(33層)的住宅,那麼通常來講,左右就應該不小於13米,前後不小於120米。這就形成了一個大約6240平米的區域(忽略建築本身的佔地面積)。相同的建築形式,如果我們把建築高度降低到21米(6層),住戶會減少81.8%,但佔用的面積卻減少到604.8平米,降幅高達90.3%。這也就是說,如果是合規建築,同樣的面積下,超高層並不比多層更省地。
這也是為什麼東京的人口密度比深圳還要大的原因。事實上,在「高樓大廈」這條道上走到黑的城市往往會面臨著樓越高,地越不夠用的問題,最後導致握手樓,貼面樓的問題,香港就是這方面失敗的典型,其普遍40-60層的超高層+居住面積小+採光差,使其成為「人間地獄」。
這就是建築「限高令」背後的邏輯。超高層建築不僅不能有效節約用地,反而會帶來一系列消防,維護成本等問題,弊遠大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