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餘雯雯 通訊員 李敏敏
今天(9月1日),小時新聞記者從省建設廳了解到,9月1日起,寧波市工程建設地方細則——2020版《寧波市住宅設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開始實施。
9月1日提交施工圖審查文件的項目,均要求按照《實施細則》開展施工。
有哪些亮點呢?一起來看。
亮點一
明確屋面、外牆防水設計規定
《實施細則》對屋面、外牆防水設計方面的規定較為細緻:「住宅建築外牆防水工程的設計使用年限不低於25年」;「外牆找平層設置分隔縫,其豎向間距不宜大於6米,水平間距不宜大於4米,縫寬8-10毫米,縫內嵌填密封材料」;「外牆防水層延伸至門窗框(防水層覆蓋外牆門窗洞口外側四周),防水層與門窗框間預留凹槽,並嵌填密封材料」;「屋面防水工程的設計使用年限不低於20年」等。
亮點二
明確住戶用電負荷
目前,由於住宅用電負荷配置要求不統一,導致一部分小區存在電路跳閘情況。《實施細則》結合現狀,明確地提出了住宅負荷配置標準,對用電負荷做了超前預留。
根據《實施細則》,住宅負荷配置,根據面積大小分為4檔。其中,建築面積小於90平方米,用電負荷為8千瓦/戶;建築面積90-120平方米,用電負荷為10千瓦/戶;建築面積120-140平方米,用電負荷為12千瓦/戶;建築面積大於140平方米,用電負荷起點為15千瓦/戶。
亮點三
住宅樓每臺電梯均應通向地下車庫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2018版《實施細則》要求為住宅樓服務的電梯至少應有一臺通向地下車庫。
「在這次修訂中,我們結合居民訴求,調研了其他城市設計要求,提高了寧波市住宅電梯可達地下車庫的設計標準,2020版《寧波市住宅設計實施細則》要求住宅樓服務的每臺電梯均應通向地下車庫。」市住建局科技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亮點四
提高外牆門窗及樓板隔聲量標準
沿道路兩側的住宅,尤其是主幹道、高架橋兩側的住宅,經常會受到馬路噪音的「騷擾」。與此同時,因樓板隔音性能不良而引發鄰裡糾紛的事件屢見不鮮。這時,有較好隔聲性能的建築外牆門窗和隔音樓板,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在省標準的《建築門窗應用技術規程》中,對城市外門窗隔聲量的最低要求是『主幹道兩側50米以內臨街側的外門窗不低於30分貝,次幹道的不低於25分貝。』在《寧波市住宅設計實施細則》中,我們將這一規定要求進行了提高,要求沿快速路和主幹路道路兩側50米範圍內臨街一側外門窗,其空氣聲隔聲性能不應小於35分貝;沿次幹路和支路道路兩側50米範圍內臨街一側外門窗,其空氣聲隔聲性能不應小於30分貝。」
針對樓板隔聲值,國標《住宅設計規範》和省標《住宅設計標準》等上位標準對樓板撞擊聲隔聲量最低要求小於75分貝,樓板預留改善空間時可降低至85分貝。
「《實施細則》規定全裝修住宅的樓板撞擊聲隔聲量應小於65分貝。撞擊聲隔聲值要求越低,撞擊聲隔絕效果越好,65分貝是國家隔聲標準中的高標準要求值。」市住建局科技處相關專家表示。
亮點五
新增住宅設計道路沉降控制
部分住宅小區,由於道路沉降,導致住宅小區室外地坪變形,影響道路和管線的正常使用。
有關道路沉降問題,屬於市政專業領域,國標《住宅設計規範》和省標《住宅設計標準》中均未進行規定。
為此,新版《實施細則》以問題為導向,總結了實際案例的經驗,參照了公路工程的沉降量控制,對影響小區道路沉降的「路基容許工後變形值」「回填材料、路基壓實度」「路基頂面回彈模量」等關鍵指標提出控制要求。「此次修訂,是國內首次對住宅小區道路的沉降量進行嚴格要求,對我市的軟土地基地區有很強的針對性和適用性。」例如,「路基容許工後變形值」不大於20釐米,即表示該條道路,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累計的路面沉降量不得超過20釐米。
《實施細則》明確,住宅室外地坪工後變形不得影響道路和管線的正常使用。同時規定,一般路段路面沉降量不超過30釐米,地下室出入口路面沉降不超過10釐米,橋臺與路堤相鄰處路面沉降不超過20釐米、與主體建築相接觸不得超過5釐米等。
亮點六
首次納入電動自行車充電、消防等要求
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因充電引發火宅事故是住宅安全的隱患,一些老小區因為未設置電動車充電設施,導致「空中飛線」等安全問題屢見不鮮。
「此前,我們委託市物業協會對我市15個近年來交付的小區進行了調研,發現電動車數量佔機動車位比例是比較高的,少則一半,多則1.5倍,因此,我們在制定《實施細則》時,要求按照不少於80%機動車泊位的數量分區域集中配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並考慮安全要求,提出了電動自行車的充電、消防、監控等要求,也加入到住宅設計中。」市住建局科技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實施細則》中關於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設計的主要規定,包含「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應設置消火栓系統」「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建築滅火器配置應按A類火災中危險級要求執行」「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的通風換氣次數宜為2-4次/小時」「應配置相關消防報警設施」「應設視頻監控系統」等。
亮點七
明確地下室尾氣排氣道設置控制性規定
地下室排氣道位置的確定,直接影響到所在住宅小區的空氣品質,為此《實施細則》對此提出了明確而又具體的控制性規定,旨在讓住宅小區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
《實施細則》規定:排氣道應依附建築主樓進行高空集中排放,不得在出地面處或非最高自然層外牆等部位開口直接排放;排氣道出地面處,距排氣道正向20米或側向15米或背向10米範圍內無建築主樓,且排氣道上方無建築外窗時,排氣道可依附建築裙樓或附屬用房設置,或不依附地上建築獨立設置;當排氣口與人員活動場所的水平距離小於10米時,朝向人員活動場所的排氣口底部距人員活動場所地坪的高度不應小於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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