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貨物免稅,反映在帳務處理上是出口銷售時,無需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應收帳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出口貨物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帳務處理上表現為企業購進原材料,無論用於生產出口貨物還是用於生產內銷貨物,其進項稅額均可抵扣。
但由於出口貨物的徵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的情況,因而存在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情況,此項因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進項稅額轉出。出口企業收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和後,按證明上註明的「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用紅字貸記「進項稅額轉出」,同時以紅字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生產企業發生國外運費、保險、佣金費用支出時,按出口貨物徵退稅率之差分攤計算,並衝減「不得抵扣稅額」,用紅字貸記「進項稅額轉出」,同時紅字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3)出口貨物退稅的帳務處理:按計算的免抵退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按計算的免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按免抵退稅額與免抵稅額兩者之差,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即: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註: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反映出口企業銷售出口貨物後向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按規定計算的應免抵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應免抵稅額的計算確定有兩種方法:
第一種是是在取得稅務機關後進行免抵和退稅的會計處理,按批准的免抵稅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第二種是出口企業申請退稅時,按退稅申報數進行稅務處理。根據當期的免抵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而收到退回的稅款,應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