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濰坊4月10日訊4月10日,濰坊市正式公布《濰坊市溼地保護管理辦法》,定於7月1日正式實施。記者從發布會現場獲悉,《濰坊市溼地保護管理辦法》通過規劃依法劃定溼地保護紅線,劃分禁止和限制開發區域範圍,納入溼地生態紅線範圍的溼地,禁止佔用、徵收或者改變用途。針對溼地保護範圍內的違法活動,濰坊市各部門將一律依法查處,對納入名錄的溼地,各級政府應當確定管護責任單位,管護責任單位應該依法履行職責。對違反《辦法》中條款的行為,監管部門將嚴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嚴肅處理。
溼地分為國家重要溼地、省重要溼地、市重要溼地、縣(市、區)重要溼地和一般溼地。由於景色秀美,地域廣闊,溼地也成為不少濰坊市民遊玩的好去處。隨著天氣回暖,越來越多的市民到城郊的溼地公園休閒娛樂,還有一些單位在溼地組織各類集體活動。記者了解到,《濰坊市溼地保護管理辦法》明文規定,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以外,溼地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破壞溼地的違法行為。這些被禁止的行為包括:開(圍)墾、填埋溼地,擅自抽採、排放溼地蓄水;永久性截斷溼地水源;開礦、採砂(石)、挖沙或者非法挖塘、取土、修築設施;向溼地及其周邊區域排放未經處理的汙水、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堆放、傾倒廢棄物、垃圾;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遊通道,濫採濫捕野生動植物;引進外來物種、放生動物;擅自放牧、捕撈、取水、燒荒、砍伐林木;採取電魚、炸魚、毒魚等方式捕魚,在水面設置圍網、回籠等捕魚裝置或者在禁漁區、禁漁期內捕撈魚類資源;撿拾、破壞鳥卵,破壞動物巢穴或者非法捕撈魚類及其他水生生物;船舶在水域內違法排放汙染物和船舶垃圾;開展野炊、燒烤等活動;破壞、損毀、擅自移動溼地保護、監測設施和保護標誌以及其他破壞溼地及其生態功能的活動。
據悉,生態文明建設中,溼地保護尤為重要。濰坊市政府法制辦與林業局等部門呼籲廣大市民:到溼地遊玩娛樂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文明舉止,隨身收集、帶走產生的生活垃圾,堅決不得從事上述違法行為,拒不觸碰法律「紅線」,共同保護濰坊的溼地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