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聊城日報全媒體記者蔣希偉通訊員李道廣楊麗)日前,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送的《振興路北、衛育路西(泊莊北)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獲市政府批覆,該地塊成為全市首個在控規層面對人防工程作出規定的地塊,這標誌著我市民用建築結建人防工程全面啟用新規。
該地塊位于振興路北、衛育路西、念窯路以南、新水河以東。根據市政府批覆,該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面積約為2.55公頃,容積率為不大於1.9,建築密度不大於22%,綠地率不低於35%,建築高度不超過70米。在組織編制該地塊控規文本和圖則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專門提出該地塊人防工程主要控制指標應符合《關於結合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意見》(聊建字〔2019〕94號)相關規定。鑑於我市人防工程專項規劃尚未審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本次在該地塊控規中只做出了原則性規定。根據規定,聊城市新建(改、擴建)民用建築,應當按照《山東省人民防空工程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試行)的通知》(魯防發〔2019〕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一般以不低於地上總建築面積7%的比例結建人防工程。
據了解,《關於結合新建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意見》(聊建字〔2019〕94號)第4條明確規定,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在組織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依據人防工程專項規劃,將人防工程主要控制指標納入片區、街區控制性規劃,主要包括人防工程位置、規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