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的非功利性,不僅表現為審美過程排除功利、超越名利,還表現在美感的分享性上。蔡元培先生曾經說過:「一瓢之水,一人飲之,他人就沒有分潤;容足之地,一人佔了,他人就沒得並立。這種物質上不相人的成例,是助長人我的區別,自私自利的計較的。轉而觀美的對象,就大不相同。」(《美育與人生》)可見,美感不是自私的情感,它具有眾人分享的性質。
古人早就意識到美感的分享性,「與少樂樂,不若與眾樂樂」,「獨樂樂,不如與人樂樂」。感情豐富的一般人也不會把美感藏起來,獨自享受,他希望別人分享自己的美感。「鄰翁走相報,隔窗呼我起;數目不見山,今朝翠如洗。」(劉因《村居雜詩》)講的是元代一位老翁早晨起來看到雨後初晴,山色青翠如洗,非常漂亮。忍不住要把自己的審美感受傳達給別人,於是隔窗叫醒詩人劉因,讓詩人同他一起分享審美喜悅的心情。
唐穆宗長慶三年(823年)初春,細雨灑落在長安城,萬物復甦,小草悄悄地從地下冒出來。詩人韓愈呼吸著初春的氣息,眺望空地上浮起的淺淺綠意,一時興起,二首絕句從心底湧動,急忙用紙筆錄下:「莫道官忙身老大,即無年少逐春心。憑君先到江頭看,柳色如今深未深?」「天街小雨潤如酥,草色遙看近卻無。最是一年春好處,絕勝煙柳滿皇都。」題為《早春呈水部張十八員外二首》,因為他要老朋友張籍分享他尋春的喜悅。
魯迅先生說過:「享受著美的時候,雖然幾乎並不想到功用,但可由科學的分析而被發現。所以美的享樂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然而美的愉快的根底,倘不伏著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見得美了。」可見,非功利性只是美感性質的一個方面,美感同時又具有社會功利性。
美感的功利性,是指美感能滿足人們某些有益的需求,包含著對人類社會生活有益的內容。比如美感能調節人的心理狀態,使人們獲得精神上的滿足,淨化人們的靈魂,等等。也即美感的娛樂功能、道德功能和認識功能等。
美感一方面排斥功利,另一方面又聯繫著功利,這不是矛盾嗎?不矛盾,因為前者是從個人審美角度講的,是從獲得美感、保持美感角度而言;而後者是從美感的功能角度講的,講的是美感的作用。兩者非但不矛盾,而且還緊密聯繫。可以這樣說,個人審美感受的非功利性中,潛藏著社會功利性。因為沒有個人審美的非功利性,就不能產生美感並且保持美感;沒有美感,當然也就沒有美的功能,沒有美感的社會功利性。
佛家的「境由心生」就是一個真理:審美環境是由自己的心態來營造的,如果功利心不放下,就與美無緣。所以古人在彈琴作詩時十分講究:要焚香沐浴,靜居燕坐,明窗淨几,一炷爐香,萬慮消沉,靜候那一縷清音……講究的也正是一種審美的心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