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之家(ChinaZ.com) 12月11日 消息:據北京青年報報導,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無印良品侵犯商標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良品計畫、上海無印良品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無印良品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 50 萬元及合理開支12. 6 萬餘元。
2001 年 4 月 28 日,海南南華實業貿易公司成功拿到了註冊商標「無印良品」。 並將該商標轉讓給了棉田公司。2011,棉田公司成立了北京無印良品公司。
2015 年,棉田及北京無印良品將日本無印良品告上法庭,因日本無印良品在產品中使用「無印良品」商標。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在浴巾、面巾、浴室用腳墊等被控侵權商品及商品包裝上和商品宣傳推廣中使用與涉案商標相近似的「無印良品」「MUJI無印良品」「無印良品MUJI」標識,侵犯了原告對涉案商標享有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 50 萬元及合理開支12. 6 萬餘元。
隨後,良品計畫、上海無印良品不服原審判決,上訴至北京高院。
對此,北京高院表示,註冊商標具有地域性,被訴侵權產品在中國境內進入商品流通領域後即已侵犯涉案商標專用權,良品計畫作為被訴侵權產品的製造商應當承擔相應侵權責任。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