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35年北魏分裂為東西兩部分,到589年隋統一中國,這段歷史,我們根據現有史料,完全可以勾勒和描述出來。但歷史事實,就如同河流上漂著的木屑,我們指出這些木屑的漂流情形,並不意味著我們了解和認識了託著這些木屑漂流的河流的情形。對大部分的歷史時段,歷史學家都只是如數家珍地指出了這些木屑,卻無法說出木屑下的河流。陳寅恪卻勾勒出了木屑下的河流,即指出了這段歷史的發展邏輯脈絡。
在北周、北齊與南朝的對峙中,無論是政治、經濟、文化還是軍事,佔據關中一隅的西魏-北周是實力最弱的。但就是這個蕞爾小邦,卻前後滅掉北齊和陳,實現了對中國的武力統一。原因何在?或者說,西魏-北周憑什麼做到了這一點呢?陳寅恪歸納或提煉出了密切相關的兩個概念,即關隴集團和關中本位政策,來加以解釋。
所謂「關中本位政策」的內涵,他在其《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職官》中作過明確界說:
這一意見他曾在多處言及。「關中本位政策」就是自認關中為當時的文化中心。它遠紹周公,系正統文化傳承之所在,而不必與山東、江南爭奪文化正統,即《唐代政治史述論稿·上篇》所謂:
在他看來,「關中本位政策」是西魏-北周為與山東、江南相抗衡而構建起來的一套文化傳承的法統。與此相關的「關隴集團」,《述論稿·上篇》作了說明:
具體而言,這個集團就是「宇文泰當日融冶關隴胡漢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直到武則天控制政權,為消滅李唐勢力,「遂開始施行破壞此傳統集團之工作,如崇尚進士文詞之科破格用人及漸毀府兵之制等皆是也」。
但是,他著重用「關中本位政策」和「關隴集團」來解釋這一段歷史的發展,對這兩個概念的內涵並沒有展開進行討論,這也是導致大家對他的解釋產生不同理解和認識的一個重要原因。照我的理解,他這兩個概念各有側重,所發揮的效力也具有時間性。
宇文氏想通過「關中本位政策」,加強關中地區的文化認同,融合不同的民族,增強向心力,以與山東、江南相抗衡。在分裂局面下,特別是在時人視南朝為文化精華所在,東魏-北齊為北朝政治法統所在的情況下,這一政策的作用和意義是顯而易見的。但在隋朝統一全國之後,這一政策的文化意義似乎就會大打折扣;代之而起主要作用的,是其政治意義。這一政治意義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府兵制,即大部分折衝府設置於關中,以收居重御輕之效;二是控制政權的主要人物仍是原來關中的人物,即「關隴集團」。
因此,「關中本位政策」的解釋效力,主要發揮於分裂時期;而「關隴集團」的解釋效力,則主要發揮於統一之後。因為在分裂時期,在西魏-北周的政治舞臺上唱主角者,只能是其轄區之內即關隴地區的人;武力統一天下之後,原屬關隴一隅的地區性政權變成了全國政權,但控制政權者卻仍舊主要是關隴地區之人。這就出現了一個矛盾,也就是《述論稿·上篇》引兩唐書《張行成傳》所要說明的「其統治階級自不改其歧視山東人之觀念」,以及日後撰《論隋末唐初所謂「山東豪傑」》(《嶺南學報》12:1,1952)張大其說,詳盡論述的關隴集團與山東集團的矛盾。因此,陳寅恪在論及「關隴集團」時,主要引用的是統一之後,特別是唐初的史料,而極少用分裂時期的史料。他對「關隴集團」所作的集中概括,正是以唐代為立足點。《述論稿·上篇》說:
可見,他用「關中本位政策」來解說何以關中能統一天下,用「關隴集團」來解說統一初期的政治史,並進一步解說進士科的政治意義以及唐後期宦官專政的出現。這基本體現了他一貫的用種族、文化兩端來對魏晉隋唐歷史進行認識、理解和闡釋的觀念。
當然,這一解釋並非十全十美,毫無破綻。比如,統一之後,折衝府泰半設於關中;陳先生認為這體現了內重外輕、居重馭輕的「關中本位政策」(《述論稿·中篇》)。但是,在統一之前,軍隊分布只能限於關中,而在統一之後,軍隊的分布範圍勢必會不斷擴大,但一來這有一個過程,二來這又與各地的軍事地位密切相關(沒有戰事的地區自不必設府)。比如,隨著北方遊牧部族南下壓力的增強,唐政府開始逐漸在河北設置府兵(參孟憲實《略論唐前期河北地區的軍事問題》,《中國史研究》2003:3)。毛漢光《西魏府兵史論》(《史語所集刊》58:3,1987)指出在隋統一之前的西魏,府兵分布已呈現出由內而外的輻射態勢。所以,折衝府的分布並不能完全反映或證明所謂的「關中本位政策」。府兵制崩壞的主要原因,是國家在新的軍事形勢下對兵制進行調整的結果,而不是武則天對「關中本位政策」蓄意破壞的結果(參孟彥弘《唐前期的兵制與邊防》,《唐研究》1,1995)。
但無論是對他的解釋進行批評,還是修正、補充和完善,其前提必須是對他所提出的核心概念的內涵以及具體的運用,有較為準確的理解和把握。如果用陳氏所提出的這些概念,來表達作者自己所認可或附加的新的內容,即所謂「舊瓶裝新酒」,則要對自己所使用的這一概念作出明確界定,尤其要明確說明與陳寅恪在界定和使用上的區分,否則就失去了與陳寅恪所作解釋進行對話和交流的前提和意義。比如,毛漢光《中國中古政治史論》(聯經,1990)所收論文著重探討了中古政治社會核心區和核心集團的變化;這一研究,誠如作者自言,是對「"關隴"理論之拓展」。他認為,「關隴集團人物在東西政權交戰之時,實已漸漸納入河東人物」;「北周末平齊,關隴集團獲得并州地區,……至少在唐初開始,關隴集團已擴及并州人物。」
我們認為,關隴集團是一個政治概念,是泛指控制西魏-北周政權的主要人物;在日後統一全國的形勢下,才暴露出他們的認同、他們對政權的壟斷。如果這一集團隨著北周政權勢力的擴展可以不斷吸納關隴以外的人物參加,呈現出一種開放的態勢,那麼,這一概念在解釋陳寅恪所要解釋的隋及唐初的政治時,就失去了意義。
再如,陳寅恪所謂的「關隴集團」主要是解釋統一之後的政治格局和武則天對這一格局的破壞,所以對組成的人員只是泛指「關隴胡漢民族之有武力才智者」;即相對於統一政權而言,控制政權的仍是關隴一地之人。他強調「關隴集團本融合胡漢文武為一體,故文武不殊途,而將相可兼任」,主要是為了解釋唐後期邊鎮大帥由蕃將充任,而宰相則由翰林學士充任這一史事。如果將皇權和文人與政這兩個因素引入,視關隴集團為關隴武將,並進而認為關隴集團在隋統一之前即已不復存在,那麼,用這一概念所要解解的問題也就不復存在,其政治意義也就頓失泰半(參張偉國《關隴武將與周隋政權》,中山大學出版社,1993)。這實際上是削弱了它的解釋力度和深度。至於對「關隴集團」維繫時間的認定,學界也有不同看法(參岑仲勉《隋唐史》「唐史第十八節」,中華書局,1982;黃永年《六至九世紀中國政治史》第二章,上海書店,2004),但如果將「關隴集團」的消失確定在隋統一之前,則「關隴集團」的概念就變得毫無意義了,因為在西魏-北周割據於關中之時,其統治者當然只能主要是關隴之人。
陳寅恪的解釋,使這段歷史不再是史事的編年,而成為一個有邏輯關係的有機整體。他的研究,不是簡單地對史實的考證或所謂「恢復」歷史,而是對史事的解釋和認識,反映的是他對這段歷史的認識和理解。它的意義,是對其他研究者的啟發,而不是其結論本身的是非對錯。因此,儘管有不少學者不同意他的解說,但迄今為止,對他的批評是破有餘而立不足。在沒有更好的解說出現之前,他的解說仍將作為一家之言而啟發我們認識和理解這段歷史。我個人認為,到目前為止,對隋及唐初政治史的認識還沒有從根本上突破這個解釋框架。
當然,就「關隴集團」的政治地位和政治作用來說,這個集團不僅具有明顯的地區烙印,而且還具有濃厚的開國功臣的色彩。它的演變,體現著經過長期的分裂,剛剛實現統一的隋及唐朝,如何由一個地區政權變成為中央政權;同時,它的崩潰和瓦解,又成為魏晉以來「官僚貴族化」進程終結的標誌。
研究歷史,只能是充分依據已有史料,在儘可能復原歷史的基礎上,理解和認識歷史。當然,這既可以是解釋,也可以是構建。解釋與構建略有不同。解釋,常常是「事外求理」,「構建」則常常是「理在事中」—通過勾勒歷史發展的邏輯脈絡,來具體解釋這一演變。無論是解釋還是構建,你可以不同意,如果沒有新的解釋和新的構建,則原有的解釋和構建就不易被打破。比如,關於陳寅恪用關隴集團、關中本位政策對南北朝到隋及唐前期的歷史演變的構建,岑仲勉、黃永年駁之甚力,所駁也多有合理之處,但是,只破不立,沒有用新的概念、新的線索來構建,我們就只能仍舊沿用陳氏的構建。嚴耕望曾說陳氏的論著是「充實而有光輝」;對歷史演變的構建是其思想,思想的光輝是不滅的。
史學家對歷史的研究和理解,與其所處的時代也不無關係。他用種族文化或政治的解說,固然有他留學海外,廣泛涉獵社會科學的影響,但也有他所處的時代的影響。我總疑心,所謂關隴集團、關中本位政策,以及他解釋安史之亂及亂後河北的割據所指稱的「河北的胡化」—形成了一個區別於長安的新的文化等,都多少有他所處的那個時代的影子,比如在國民政府之外存在共產黨領導的政權。這個政權的組織、運作以及奉行的主義,都與國民黨所控制的國民政府不同。史家與其所處時代的關係,也許值得研究史學史或學術史同仁更多的重視。
我們研究歷史時,已經知道了結果;反觀歷史,「發生的都是必然的」。即使強調偶然,對這個結果而言,也常常是必然導致這一已知結果的偶然。我們無法將偶然的變量加入或抽出,再推演其結果。嚴耕望曾著文,解釋唐朝六部與諸寺監之間的關係,用了現代行政學中政令與政務的區分來作解釋,認為六部負責政令、寺監負責政務。官僚制度的演變有很大的沉澱性。宋以後的中央政府,還存在涇渭分明的政令與政務的區分嗎?如果不存在,那是嚴先生對唐朝的解釋不妥當,還是宋以後的政治體制倒退了呢?在我看來,陳寅恪先生歸納出關中本位政策、關隴集團兩個概念來解說南北統一到唐朝初年政治史的演變,是「理在事中」,是對歷史發展的一個具體說明;而嚴耕望先生對唐朝六部與寺監關係的解釋,是「事外求理」。用外在的理論來解釋具體的歷史問題時,就須使這一理論所能涵蓋的史實均能得到疏通方可。
陳寅恪先生1927年遊學返國。餘英時先生稱陳氏一生的研究,經歷了三個階段。1940年撰成《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1941年完成《唐代政治史述論稿》,是他第二個階段的代表作。陳氏對其「二稿」極為重視。據人回憶,抗戰時期,陳氏以二稿完成為其使命。今天看來,「二稿」不僅是陳寅恪先生的代表作,也是中國中古研究史的豐碑。它所勾勒的歷史發展框架,至今仍未能被取代。「充實而有光輝」,當之無愧。
載《東方早報·上海書評》201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