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5年不準上市!藥監局最新發布醫療器械分級處罰標準

2020-12-24 落下的夜

「受疫情影響,多家IVD企業在今年得以高速發展,與此同時也將迎來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來規範行業標準。違規行為最高罰款20倍......」

1 分級處罰標準來臨,觸碰A檔企業將重罰!

近日,北京市藥監局發布一則,關於《北京市醫療器械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基準》)。

值得注意的是,《基準》中對違法行為進行分級處罰標準,分為A、B、C基礎裁量檔。其中,將「違法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嚴重的」對應A檔,「違法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一般的」對應B檔,「違法行為本身社會危害性輕微的」對應C檔。

同時《基準》針對各類違法行為設定的基礎裁量檔,其對應的裁量幅度為依法從輕處罰的下限至從重處罰的上限。

並且對體外診斷行業違法行為進行了明確的處罰金額。嚴重者將5年內不受理醫療器械許可申請。可以看出,對於違法行為的企業一經被查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對於企業而言,不僅是經濟上的損失,更是為企業今後發展起到了阻礙。

2 最高罰款20倍!嚴重者吊銷醫療許可證!

《基準》中以A、B、C裁量檔次為違法行為分類,其中,明確體外診斷行業不得觸碰的違法行為A類:3件,B類:7件。

A類違法行為:

1.註冊人未依法辦理第二、三類體外診斷試劑醫療器械註冊許可事項變更其行為;

處罰:除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外,違法生產經營的醫療器械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5年內不受理相關責任人及企業提出的醫療器械許可申請。

按照減輕、從輕、一般、從重等四個不同處罰裁量情節,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劃分為「0-5萬元罰款」、「5萬元(含)-6.5萬元罰款」、「6.5萬元(含)-8.5萬元(含)罰款」、「8.5萬元-10萬元(含)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劃分為「貨值金額0-10倍罰款」、「貨值金額10倍(含)-13倍罰款」、「貨值金額13倍(含)-17倍(含)罰款」、「貨值金額17倍-20倍(含)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2.提供虛假資料或者採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體外診斷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其行為;

處罰:除由原發證部門撤銷已經取得的許可證件、5年內不受理相關責任人及企業提出的醫療器械許可申請外,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按照減輕、從輕、一般、從重等四個不同處罰裁量情節,劃分為「0-5萬元」、「5萬元(含)到6.5萬元罰款」、「6.5萬元(含)到8.5萬元(含)罰款」、「8.5萬元到10萬元(含)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3.體外診斷試劑備案時提供虛假資料其行為;

處罰:情節嚴重的,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基準為「5年內不得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不再劃分基礎裁量階次。

B檔違法行為:

1.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體外診斷試劑醫療器械註冊證其行為;

處罰:除由原發證部門予以收繳或者吊銷,沒收違法所得外,「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按照減輕、從輕、一般、從重等四個不同處罰裁量情節,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劃分為「0-1萬元罰款」、「1萬元(含)-1.6萬元罰款」、「1.6萬元(含)到2.4萬元(含)罰款」、「2.4萬到3萬(含)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劃分為「違法所得0-3倍罰款」、「違法所得3倍(含)-3.6倍罰款」、「違法所得3.6倍(含)-4.4倍(含)罰款」、「違法所得4.4倍-5倍(含)倍罰款」四個基礎裁量階次。

2.未依法辦理第一類體外診斷試劑變更備案,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其行為;

未辦理第二類、第三類體外診斷試劑註冊登記事項變更,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其行為;

處罰: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會公告未備案單位和產品名稱,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按照從輕、一般、從重等三個不同處罰裁量情節,劃分為「0-3000元罰款」、「3000元(含)-7000元(含)罰款」、「7000到1萬元(含)罰款」三個基礎裁量階次。

3.體外診斷試劑申請人開展臨床試驗未按照要求選定臨床試驗機構的其行為;

體外診斷試劑申請人未按照規定對由消費者個人自行使用的體外診斷試劑開展臨床試驗其行為;

體外診斷試劑申請人未按照規定對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進行備案的其行為;

體外診斷試劑申請人開展其他不符合規定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其行為;

處罰: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應當立即停止臨床試驗。

按照從輕、一般、從重等三個不同處罰裁量情節,劃分為「0-9000元罰款」、「9000元(含)-2.1萬元(含)罰款」、「2.1萬元-3萬元(含)罰款」三個基礎裁量階次。

可以看出,嚴格標準的下發,對於規範行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同時,分級處罰意味著對於各項違規行為有了明確的規定,這也正是由於目前體外診斷行業對於各種違規行為的定性,處罰沒有完全明確,市場違規行為多發。

3 飛檢,抽檢隨時進行,雷區誤踩

近日,國家藥監局發文對,檢測檢驗機構「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監督抽查工作正式啟動。

此次監督抽查將聚焦生態環境監測、機動車檢驗、醫療器械防護用品檢驗檢測、海洋調查觀測監測、食品檢驗和建材檢驗檢測。其中,涉及到300家機構。

無獨有偶,7月20日,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2020年度部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飛行檢查情況的通告。

省藥監局組織4個飛行檢查組對9個市州的部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進行了飛行檢查,共檢查了多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同時,對於檢查發現的缺陷問題已全部移交所屬轄區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並要求其督促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立即整改,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同時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並要求其以此為契機,加強日常監管。

可以看出,對於企業的檢查不僅局限於日常的檢查中,飛檢、暗訪以及交叉檢查也將隨機進行,檢查已成常態化。而在事先不通知企業,直接進行檢查,對於企業而言產品生產質量的保證和自查,是尤為重要的。

同時,此次監管的下發更加明確了違法行為的範圍,對企業來說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相反對於一些企業知法犯法而言將帶來更嚴重處罰。

相關焦點

  • 愛奧樂醫療生產不合格醫療器械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廣島) 近日,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粵藥監械罰〔2020〕3051號),愛奧樂醫療器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奧樂公司」)因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被罰款2.1萬元。
  • 廣西藥監局醫療器械監管工作亮點不少 2020年他們是這麼做的
    其中,廣西藥監局加大防疫醫療器械、抗病毒類化藥製劑和中成藥等企業的檢查力度,重點檢查疫情期間應急審批醫療器械產品、應急備案醫院製劑及其生產經營單位,未發現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出口醫療器械未出現質量問題,得到全國防疫物資產品質量和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調研指導組充分肯定。他們有哪些招數?
  • 陝西省藥監局助力醫療器械產業健康發展
    正因如此,為進一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許可,陝西省藥監局2010年開始實行醫療器械許可「審、查、批」三分離模式,制定完善了《陝西省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審批流程規範》、《陝西省第二類醫療器械註冊審批流程規範》等制度,在醫療器械生產許可和產品註冊過程中,嚴格按規範要求,將資料審查、現場核查和行政審批由不同的處室(單位)承擔。
  • 國家藥監局通報27批醫療器械不符合規定 振德醫療登榜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9日訊 (記者 徐自立 馬先震)11月17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國家醫療器械監督抽檢結果的通告(第4號)(2020年第74號)。為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保障醫療器械產品使用安全有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半導體雷射治療機、超聲潔牙設備、手術衣等5個品種的產品進行了質量監督抽檢,共27批(臺)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
  • 前瞻醫療器械產業全球周報第55期:全球醫療器械公司研發排行榜發布...
    Outsourcing發布2020年全球醫療器械公司研發排行榜。 國家藥監局發布《醫療器械註冊人開展產品不良事件風險評價指導原則》 國家藥監局發布《醫療器械註冊人開展產品不良事件風險評價指導原則》的通告,以規範、指導醫療器械註冊人開展醫療器械上市後風險評價工作。
  • 2020年醫療器械領域發展回顧
    2.接軌國際標準,全鏈條監管體系持續強化2020年4月,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發布醫療器械註冊人開展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指南》,加強對醫療器械註冊人、備案人的指導、監管力度,及時、有效控制醫療器械上市後風險。同時,醫療器械唯一標識UDI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誌著我國醫療器械監管將進入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新時代。
  • 大灣區內地9市可使用在港澳上市的藥品醫療器械
    11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等8部門聯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下稱《方案》),允許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使用。
  • 前瞻醫療器械產業全球周報第36期:美科學家3D列印出會跳動的心臟...
    北京市藥監局發布《北京市醫療器械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試行)》 日前,北京藥監局發布《北京市醫療器械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國家藥監局在北京召開2020年第二季度醫療器械上市後監管風險會商會 7月23日,國家藥監局在京召開2020年第二季度醫療器械上市後監管風險會商會,對上半年醫療器械上市後監管進行風險會商。
  • 上海月風光學科技公司「經營不合格醫療器械」等 被罰5萬
    來源:中國網中國網財經12月3日訊 日前,上海市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寶處〔2020〕132020001441號)顯示, 上海月風光學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經營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醫療器械及擅自變更用於醫療器械經營的庫房地址,被罰款合計
  • 山西省食藥監局抽檢醫療器械2批(臺)不符合標準規定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12日,山西省食藥監局官網發布公告稱,為加強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保障醫療器械產品使用安全有效,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一次性使用無菌輸液器、電子體溫計、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保險套、中心靜脈導管、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醫用超聲霧化器、醫用制氧機(家用)、一次性使用輸血器、防護/外科口罩、熱敷靈等11個品種268批(臺)的產品進行了質量監督專項抽檢
  • 上海添智醫療器械商行「未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
    中國網財經12月21日訊 日前,上海市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青處〔2020〕292020000713號)顯示,上海添智醫療器械商行因未建立並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被上海市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予以警告。
  • 前瞻醫療器械產業全球周報第28期:新冠疫苗最快今年底上市,中國已...
    其中共24批(臺)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半導體雷射治療機4臺,葡萄糖測定試劑盒1批次,軟性接觸鏡3批次,神經和肌肉刺激器11臺,天然膠乳橡膠保險套2批次,一次性使用無菌導尿管3批次。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批准註冊235個醫療器械產品5月2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批准註冊235個醫療器械產品公告。
  • 前瞻醫療器械產業全球周報第46期:美國啟動對美敦力呼吸機反壟斷...
    民盛醫療「生產未經註冊醫療器械」被罰沒8萬餘元廣東省藥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表」顯示,廣州民盛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因「生產未經註冊醫療器械」,違反了《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沒收違法所得6250元,罰款75000元,罰沒款共計81250元。
  • 國家藥監局關於2020年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監督抽查中真實性問題的...
    國家藥監局關於2020年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監督抽查中真實性問題的公告(2021年 第11號)為切實貫徹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
  • 前瞻醫療器械產業全球周報第35期:啟明醫療布局全球創新醫療器械...
    在保證醫療安全和質量前提下,進一步放寬網際網路診療範圍,加快創新型醫療器械審評審批並推進臨床應用。國家藥監局發布《國家藥監局關於批准註冊107個醫療器械產品公告(2020年 第83號)》7月14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國家藥監局關於批准註冊107個醫療器械產品公告(2020年 第83號)》。
  • 國家藥監局:7類防疫醫療器械註冊信息可快速查詢
    【來源:北京頭條客戶端】北京青年報記者3月31日了解到,國家藥監局發布信息,該局將防疫所需7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信息,在官網專欄上進行集中展示,以便公眾快速查詢。國家藥監局表示,一直以來,公眾均能通過國家藥監局官網查詢到經藥監部門批准上市的產品註冊信息。 疫情暴發後,防疫所需醫療器械需求量旺盛。
  • 上海市食藥監局公布醫療器械監督抽檢不合格名單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0月16日,上海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醫療器械監督抽檢質量通告稱,為加強對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保障醫療器械產品安全有效,2018年第三季度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本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質量監督抽檢,共完成檢驗227件。現將質量抽檢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予以通告。
  • 蚌埠盛佳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違反《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9年10月16日,蚌埠市人民政府網發布《蚌市監械罰〔2019〕3號 蚌埠盛佳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蚌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蚌埠盛佳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違反了《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被行政處罰。
  •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明確《醫療器械檢驗工作規範》標註資質認定...
    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明確《醫療器械檢驗工作規範》標註資質認定標誌有關事項的通知藥監綜科外函〔2020〕74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2020年9月27日,國家藥監局綜合司發布了《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明確醫療器械檢驗檢測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藥監綜械注函〔2020〕603號,以下簡稱《通知》)。
  • 前瞻醫療器械產業全球周報第31期:新冠滅活疫苗開啟Ⅲ期臨床...
    國家藥監局:5月共批准註冊醫療器械產品135個6月19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稱,今年5月,共批准註冊醫療器械產品135個。其中,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79個,進口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21個,進口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32個,港澳臺醫療器械產品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