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法強制騰退法拍房 新房主時隔6年拿到房屋鑰匙!

2020-12-26 騰訊網

市民廖女士6年前司法拍賣購得一處房屋,因受到前房主的幹擾,一直無法搬入,被迫在外租房住。近日,礄口法院為了保護廖女士利益,對房屋依法採取強制騰退。記者隨法院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見證了騰退的全部過程。

騰退房屋現場

新房主無法入住法拍房

2013年,因債務糾紛,趙某位於武昌的一處房產被法院依法查封。2014年8月,案涉房屋連續經三次拍賣,最終以130萬元的成交價格被市民廖女士購得。

購得法拍房後,廖女士依法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並準備入住。但這時,趙某的妻子鄭某突然來到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認為案涉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執行個人債務不能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經礄口法院一審、武漢中院二審,均駁回了鄭某的執行異議。

原房主拒不騰退,讓廖女士花錢買的房子住不進去,廖女士無可奈何,只好租房居住。

法院認為,案涉房屋登記在趙某名下,法院執行時對執行財產的權屬進行了形式審查,可以認定該房屋系趙某個人財產,即便其妻鄭某有異議,法院在執行後也已經為鄭某保留了一半以上的拍賣款約65萬元,沒有損害其合法權益。同時廖女士花錢買房卻住不進去,嚴重影響了司法拍賣的公信力。

鑑於此案的實際情況,礄口法院在武漢中院的指導下做了諸多工作,但鄭某依然我行我素。

為了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尊嚴,切實保護司法拍賣活動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今年10月,礄口法院依法通知趙某和鄭某,並在房屋所在小區張貼了公告,要求他們限期騰退。鄭某卻連續多日到法院反映情況,拒不聽從法院的勸解疏導。

法院依法強制騰退房屋

3日早上8時許,記者跟隨30多名法院工作人員來到騰退地點。上午9時,在被執行人所在單位、相關街道和社區以及物業公司共同見證下,騰退開始。

執行法官敲開了房門,鄭某和趙某並沒有出現在騰退現場,屋內只有一名自稱是鄭某與趙某債主的男子,在法官向其釋明法律規定後,雖不情願,但這名男子也收拾起了自己的物品。之後,法官指揮搬家公司的工人將室內的家具、電器、雜物等打包裝車運到指定位置暫存。

上午10時許,購房6年不能順利入住的廖女士來到了樓下,看見房屋正在騰退,激動不已。中午12時,房屋騰退成功,房屋鑰匙被交到了廖女士的手中。「感謝法官!6年了,終於有了一個結果!」

【來源:楚天都市報】

相關焦點

  • 租賃合同解除後第三人佔用該房屋拒不騰退的可強制執行
    2008年6月3日,周樹君與李涵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解除租賃合同,李涵承諾其將於2008年6月29日前將其租賃的房屋騰退,將該房及房屋配套的電卡返還給周樹君,並向周樹君給付房屋租金及違約金。李涵未及時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2008年6月30日,周樹君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李涵騰退房屋,返還房屋鑰匙和電卡。
  • 法拍房靠譜嗎?購買法拍房要做好哪些準備
    在二手房市場上,購房者們除了傳統的途徑買二手房之外,還能買法拍房。過去提到法拍房人們還是比較新奇的,而現在隨著法拍房的增加,不少購房者都會考慮法拍房是否靠譜。法拍房是指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如果你打算入手法拍房的話,不妨提前看看購買法拍房的注意事項。
  • 德陽一男子強行入住法拍房!撕掉法院封條,還換門鎖……
    德陽一男子強行入住法拍房!明日德陽天氣 陰 6-10℃12月9日清晨,旌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對旌陽區內的兩處住宅進行了強制騰退,並對兩起案件中拒不履行義務的兩名被執行人,依法採取了相應的強制措施。
  • 強制執行騰退房屋公告已發,彥年遊泳館卻仍在辦卡……
    3日前騰退房屋否則中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公告下發後不少在遊泳館辦卡的市民紛紛詢問會員卡還未消費完畢是否可以辦理退費>27日記者來到彥年遊泳館讓人意外的是隨著限令騰退房屋日期的臨近彥年不僅沒有騰退房屋的意思反而仍在繼續辦理會員卡市中院對彥年下發強制執行公告
  • 大連法院公安部門合力 彥年遊泳館被強制騰退
    人民網大連8月27日電 昨日,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大連彥年海水遊泳館房屋騰退一案,大連市中院在大連市公安局特警支隊、西崗公安分局及市衛計委、公證處等單位的全力配合下,一舉將案涉彥年遊泳館房屋及附屬設施強制騰退完畢,拔下了這顆執行工作的「硬釘子」,實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
  • 從一元起拍到成龍的千萬豪宅,法拍房的套路與門道全在這裡
    有消息稱,或因案外人異議被法院撤回,目前暫不確定是否會再次進入法拍程序。 準入門檻低但數量稀少的法拍房,已經成為大眾獲得明星同款房的途徑之一。法拍房,即「法院拍賣的房產」的簡稱,產生於民事執行過程中,最早出現在1991年,當時在修訂後的《民事訴訟法》中正式確立了司法拍賣作為一種執行措施,而拍賣的對象就包括了房屋。
  • 西陵法院強制騰房!
    西陵法院強制騰房!9月11日上午,西陵法院執行幹警前往宜昌市時代購物廣場,開展強制騰退行動。為保證執行工作安全、有序進行,在出發前,西陵法院執行幹警制定了詳細的執行預案並進行了周密安排。判決生效後,宜昌時代購物廣場並未在規定期限內按照判決履行交還商鋪的義務,因商鋪長期沒有騰空交還,已造成了商鋪的持續損失,為最大限度避免雙方經濟損失持續擴大,西陵法院在申請執行人申請後,依法採取強制騰退措施。
  • 南通購房小知識——法拍房的含義;購買法拍房的注意事項
    法拍房是什麼?購買法拍房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01、「法拍房」顧名思義是法院拍賣的房子。  科學的解釋是——法院拍賣房產的簡稱,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業主)無力履行按揭合約或無法清償債務時,而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價金滿足債權。
  • 花錢買的小區門面房被部分業主佔用多年法院強制執行
    來源:江蘇新聞花錢買房卻一直被別人佔用了多年,淮安市民朱某、潘某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8月20日早上六點,淮安市漣水縣人民法院共出動八十多名警力,對怡和花園小區四間門面房被佔一案進行強制執行。淮安市漣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孫剛說:「這間門面房是2009年10月份竣工。竣工後該小區部分業主長期佔用該房屋,在裡面從事打牌健身等活動,他們一直認為該房屋為業主所有。其實這四間門面從2014年1月份,已經出售給朱某、潘某,兩人在手續辦理後一直未能拿到這4間門面房。」
  • 成都男子租個抵債房開茶樓,遭強制騰退時仍在接客
    ▲到達茶樓時,仍有客人在吃飯2018年9 月6日下午13時,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前往該茶樓執行強制騰退,經過法官釋法和張兵關於佔用費的讓步,李大春搬離了自己的私有物品,將房屋順利交付。2017年5月,經法院《執行裁定書》裁定,案涉房屋被交付申請執行人張兵抵償債務,2017年10月,房屋被轉移登記至張兵名下。前去收房時,張兵卻發現茶樓被一陌生男子李大春佔用了,但其卻不能出示合法取得使用權的任何依據。面對張兵立即搬離並騰退的要求,李大春也一直置之不理。
  • 輪番競價,激烈角逐,遭哄搶的青島法拍房真的值得買嗎
    最後,小編這位朋友發朋友圈感慨道:誰說青島樓市低迷了,連法拍房都這麼搶手了。什麼是法拍房說到這,我們就得跟大家介紹一下,什麼是法拍房。法拍房是法院拍賣的房產的簡稱,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業主)無力履行按揭合約或無法清償債務時,而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價金滿足債權。
  • 網上拍的房子一直不能入住,記者報導後房主終於搬入新家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劉毅 李輝)去年從網上拍的法院拍賣的房產,可新房主劉先生剛拿到鑰匙後,就有不速之客強行入住(本報10月6日報導)。2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劉毅 李輝)去年從網上拍的法院拍賣的房產,可新房主劉先生剛拿到鑰匙後,就有不速之客強行入住。
  • 市場價打八折的「法拍房」,到底是漏?還是坑?
    時隔數十年後,我們又走到「房票」時代。歷經數年的五限之下,購房資格也是一種稀缺資源,尤其是一二線城市的首套房資格,更是彌足珍貴。一些看好房產投資的人,早已把自己的首房首貸名額用完,甚至離婚析產就是為了一張珍貴的首房首貸房票。但如果你手裡還有多餘的閒錢,還想買房,該怎麼辦?
  • 法拍房交清尾款後,為什麼還會被撤回拍賣?
    任女士在19年參加司法拍賣成功競拍了一套法拍房,最後卻被告知因拍賣公告說明內容存在嚴重瑕疵,嚴重損害被執行人父母生存利益,最終撤銷拍賣並符合法律規定。法拍房的完整交易流程如下:競買人在付清所有的房款後,先是要去法院籤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法院對這套房子的權證進行註銷、解封解押後,會通知競買人去領取《法院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和拍賣款收款收據等資料,才能去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徹底的完成物權的轉移。
  • 法拍房的購買風險多怎麼辦?教你一招規避
    法拍房,顧名思義就是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產,主要來源於商業貸款產生、民間借貸產生、司法沒收產生和無主財產,最後一種比較少見。由於法拍房的起拍價普遍低於市場價3成左右,再加上大多數城市不限購,還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等優勢,備受大眾青睞。
  • 法拍房為什麼這麼便宜?看完這篇文章你就明白了
    「法拍房」,是法院拍賣房產的簡稱。指當債務人(業主)無力履行按揭合約或無法清償債務時,債權人經由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進行拍賣以償還債務。這種進行拍賣的房產就是法拍房。法拍房產生的原因,決定了法拍房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法拍房存在哪些風險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 房屋實際情況是否跟拍賣官網符合。拍賣過程中,法院只對自己了解的實際情況負責,房屋許多隱藏的問題,需要競拍者自己進行確認。
  • 法院支招:如何拍賣唯一住房?有抵押,有租賃,不騰房怎麼辦?
    該大樓最終成交,在法院主持下,競買人與承租人達成一致:即租賃人繼續經營,按照租賃合同向新房主(買受人)支付租金。案例三法律提示涉拍房屋系被執行人唯一住房時,法院會給被執行人6個月的寬限期完成騰房工作,房屋拍賣成交後,無法立刻騰退房屋,競買人需要容忍寬限期。
  • 法拍商鋪能買嗎?
    最近這兩年,法拍房的知名度越來越高。什麼是法拍房?法拍房就是法院對用住宅、辦公樓和商鋪抵押沒有還款或者查封的房源進行公開拍賣,一般拍賣的價格是市場價的四到八折,試想,一套200萬的房子,能比正常渠道便宜至少40萬,何樂而不為?
  • 這四種法拍房千萬不要買,要不然虧大了!
    趙先生原本打算拍下房子後,直接租出去,以租養貸。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卻遠遠超出了趙先生的想像。 這套低於市場價200多萬的法拍房竟然有租賃合同,而且是五年的租賃合同(租金早已付給原房主)。
  • 最高法院:案外人以享有租賃權為由排除房屋強制執行的,法院不能...
    2019年3月19日,最高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執監434號執行裁定書,撤銷重慶高院複議裁定,重慶一中院帶租拍賣執行裁定與異議裁定,發回重慶一中院重新審查。裁判要點本案爭議在於案外人主張對被執行人名下房屋享有租賃權能否排除房屋強制執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