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稅務徵管稽查體系越來越嚴格,財務人員的工作也隨之加重,今天就來說說發票專用章該如何使用,怎樣蓋章才符合規定。
首先,來介紹一下最新版的發票專用章:最新版的發票專用章自2011年2月1日開始啟用,現在一律使用最新版的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形狀為橢圓形,長軸為40mm、短軸為30mm、邊寬1mm,印色為紅色)。發票專用章必須由公安部門制定的刻章店刻制,然後統一去稅務部門備案。
新版發票專用章
發票蓋章基本規則:①蓋章時必須只能用發票專用章,不能使用財務章代替,也不能和財務章同時使用。
②蓋章時只要加蓋發票聯和抵扣聯,記帳聯不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普通發票只要蓋發票聯,專票需要蓋發票聯和記帳聯兩聯)。發票專用章必須蓋在發票的右下角位置。如下圖:
③機動車統一銷售統一發票在蓋章時只需要蓋發票聯,抵扣聯和報稅聯不需要蓋章。
④去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如果是專用發票,由銷售方加蓋發票專用章,如果是普通發票由稅務部門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有以下幾種蓋章錯誤的發票需要退回重開:1、蓋章不清晰 2、使用財務章或舊版的發票專用章蓋章的發票 3、沒有蓋章的發票
以下幾種情況下發票是有效的:1、章蓋反了 2、蓋章不清晰,在旁邊另蓋一個清晰的章(這兩個章不能重複)但在如今發票管理越來越嚴格的情況下,對方財務也可以要求退回重開。
在蓋章錯誤的情況下,如果是當月的發票可以作廢重開,跨月的發票只能先開紅字發票在重新開藍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