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曲婉婷母親案再引關注 中紀委機關報:境外不是資產轉移天堂

2020-12-12 大洋網

近日,歌手曲婉婷在微博發文,引發關注。有網友對其隔空喊話:「母親被羈押後6年不敢回國一次,卻在國外用贓款逍遙自在,這就是你的孝心嗎?」據悉,曲婉婷母親張明傑曾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因涉嫌貪汙、受賄與濫用職權罪被羈押,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輿論關注此事,正是因為人們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現實中一些案例也正是如此,有的甚至是配偶子女移居海外,財產轉移到境外,隨時準備「跳船」,這樣的領導幹部與黨和人民離心離德,與共產黨人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馳,必須受到黨紀國法嚴懲,為其違紀違法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落馬後,被曝出在美國擁有豪華別墅,妻兒均已移民海外,成為名副其實的「裸官」。圖為2013年9月10日,張曙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庭審。新華社記者公磊攝

向海外轉移財產,一有風吹草動便逃之夭夭

今年6月,外逃加拿大的「紅通人員」、原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調研員(正處級)海濤回國投案。海濤於2013年1月外逃,是黨的十八大之後外逃的職務犯罪嫌疑人。他在退休前十年就違規獲得外國永久居住權,配偶子女均已加入外國國籍,是典型的「裸官」。

「裸官」,是指配偶移居國外,或是沒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國外的幹部。近年來查處的黨員幹部攜款外逃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腐敗分子早早做了「裸官」,向海外轉移財產,一有風吹草動便逃之夭夭,妄想逃避法律的懲罰,過上開豪車住豪宅的「天堂生活」。

對於最終目的是出逃的腐敗分子來說,將大量資產轉移到海外是外逃的基本步驟,也是其外逃的基礎和目的之一。「百名紅通人員」之一肖建明,在擔任國有企業雲錫集團董事長期間,涉嫌在國內收受大額賄賂,並利用職權安排親屬在雲錫集團境外投資企業冒領數額不菲的薪水。外逃之前,肖建明還通過各種手段安排主要關係人移居海外,並在海外購置了房產,自以為已經「鋪好後路」。

同為「百名紅通人員」之一的莫佩芬,其出逃也早有預謀。2007年至2011年,莫佩芬在擔任浙江省杭州西溪陽光實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採用虛假發票衝帳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司巨額資金,並將丈夫、女兒共同受賄部分所得轉移至國外帳戶。

「裸官」更容易無所畏懼地貪財

「『裸官』未必是貪官,但『裸官』更容易成為貪官,因為他沒有後顧之憂,更容易有無所畏懼的貪慾。」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丹紅這樣評價「裸官」。對於配偶、子女定居國外的「裸官」而言,為支付家屬在境外高額的生活開支,也更可能貪汙受賄。部分「裸官」在把配偶、子女處心積慮送往國外後,通過各種方式將贓款轉移至海外家人的名下,認為即便自己不慎「翻船」、外逃失敗,也可犧牲一人而保家人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國防科工辦原主任、經信委原副主任文民因犯貪汙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濫用職權罪,一審獲刑18年。在文民的諸多違紀違法行為中,便有他出於「愛子之心」,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為在澳大利亞留學的女兒在墨爾本購置房產之舉。同時,他還以其女兒名義,通過非正常業務流程將人民幣兌換成美元存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用以規避名下財產。

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向境外親屬轉移資產的行為則更加瘋狂。在他將懷孕待產的妻子移居香港後,「沒有了後顧之憂」,便開始大肆收受賄賂,通過地下錢莊瘋狂洗錢,至案發前,共向境外轉移資產9200萬元港幣,用於購買商品房供妻子女兒居住等。

公職人員具有申報境外存款的法定義務

難道境外真的是轉移贓款、隱瞞收入的樂土?

「公職人員具有申報境外存款的法定義務。不管該存款的來源是否合法,不論是在境內境外的工作報酬、繼承遺產或接受贈予,還是違法犯罪所得;也不論是本人親自存在境外,還是託人輾轉存於境外,都屬於境外存款,應當如實申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研究室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國家對公職人員設定的一項強制性義務,黨紀、政紀和法律都有相關具體規定。

我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梳理相關報導可以發現,近來落馬官員的罪名之中,「隱瞞境外存款」這一項並不罕見。如,原廣東省公安廳警衛局局長陳榮貴因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九個月;上海機場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吳建融因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等等。

隱瞞境外存款罪給國家公職人員劃出了明確的紅線:境外不是法外,即使處心積慮將贓款轉移到境外,到頭來也只是給自己增加了一項罪名。

不止存款。按國家有關規定,公職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在國(境)外工作、生活和留學,及擁有境外銀行存款、購置房產、投資等,都屬於需要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必須向單位或組織申報。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提出: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各級組織人事部門結合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對「裸官」進行摸底。近千名在限入性崗位任職且配偶或子女不願意放棄移居的領導幹部,最終被調整崗位。

2017年,黨中央修訂印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兩項法規,進一步調整了報告對象,完善了報告內容,並將抽查核實和結果處理制度化,強化對「裸官」的從嚴管理。

「將領導幹部『家事』『家產』等向組織報告、接受監督,不是小題大做。」甘肅省社會科學院教授鄭本法表示,不少「問題」幹部,在隱瞞個人有關事項的背後是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開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就可以防止小錯釀成大錯。

在江蘇省政協副主席洪慧民看來,對於「裸官」的治理之網愈收愈緊已成必然之勢,他同時建議:「對於之前已有的規定,要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如加強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申報情況的抽查核實,對於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置。」

江蘇省靖江市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相關規定,加強對申報情況的抽查核實,對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圖為該市在開展相關工作。唐堯攝

加強對公職人員向境外匯款行為的監管

「裸官」之所以引發輿論不滿,正是因為一些「兩面人」幹部一邊口口聲聲說著愛黨愛國,一邊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與家人謀後路,妄想「內外通吃」,帶來極壞的社會影響。

這種「兩面人」的存在,與監督缺失、缺位不無關係。以文民為例,他從一名基層幹部成長為正廳級幹部,近20年間,先後在海南、珠海、青島、威海、包頭、澳大利亞等地購買36套房產,卻沒有被發現查處。

對此,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鄧聯繁建議,這種同黨離心離德的幹部堅決不能用,要加大這方面的抽查力度。

「要嚴格落實個人有關事項查核等制度,以個人事項報告為基礎,細化申報事項,嚴格審核並加大抽查力度,同時利用社會公眾和媒體的輿論監督,提高監督的透明度。」鄧聯繁說。

「建議加大加強對公職人員向境外匯款行為的監管,例如建立公職人員向境外大額匯款行為的監測報告機制,監測的範圍可以擴大到其配偶子女等近親屬,金融部門一旦發現他們有大額匯款行為,應當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有專家表示。

讓境內贓款「轉不出」、境外贓款「追得回」

黨員領導幹部的家人或財產在國外,成為「裸官」,不僅容易受到國外的監控,某種情況下也可能危及國家安全。

「我在國外沒有一分錢資產,搞『制裁』不是白費勁嗎?當然,我也可以向川普先生寄去100美元,以供其凍結之用。」

8月7日,美國財政部對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11名中國內地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除了涉及籤證、服務與商品等,還有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凍結在美國私人財產。對此,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的回應十分硬氣。

在把人看緊、把門關死的同時,我國追贓力度正持續加大,運用政府合作、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等手段,對境外贓款進行查找、凍結、沒收和返還,努力實現境內贓款「藏不住、轉不出」,境外贓款「找得到、追得回」。

2014年8月29日,我國修訂刑事訴訟法後「海外追贓第一案」在江西上饒開庭審理。潛逃新加坡並獲永久居住權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當時還在國外,但2012年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中規定的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為沒收外逃腐敗分子非法所得提供了法律依據。

經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李華波夫婦在新加坡擁有的2953萬元資產屬於違法所得,依法應予沒收。這場被告人缺席的審判,具有特殊的意義,宣告我國追贓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

「以往沒抓到外逃貪官,其違法所得難以及時追繳,而現在即便其將贓款贓物轉移到國外,也將難以躲避。」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表示。

據統計,2014年至2020年6月,我國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831人,追回贓款196.54億元;其中,國家監委成立以來,共追回外逃人員3848人,追回贓款99.11億元,追回人數、追贓金額同比均大幅增長,改革形成的制度優勢進一步轉化為追逃追贓領域治理效能。

2020年繼續被列為「追贓工作年」,對外逃腐敗分子的涉案財產應凍盡凍、應收盡收,加大對涉腐洗錢犯罪的懲治力度,努力實現境內贓款「藏不住、轉不出」、境外贓款「找得到、追得回」,切實把腐敗分子盜竊人民的財產如數追回、還給人民。

相關焦點

  • 中紀委點名歌手曲婉婷之母涉腐案: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
    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文章《觀察|歌手曲婉婷母親張明傑案引發關注 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起因是近日曲婉婷再次發文為母「喊冤」,引起眾怒。曲婉婷發文為母「喊冤」激怒網友近日,歌手曲婉婷在其社交平臺發文,激怒了網友。
  • 無良歌手再次為母親喊冤引起關注,網友們憤怒,真是一對無德母女
    「你出現我深深的腦海裡」,是歌手曲婉婷。經典歌曲當中的一句歌詞。如今,曲婉婷的媽媽張明傑,果然深深的出現在了廣大網友的腦海當中。 張明傑曾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等要職。
  • 曲婉婷為其母親「喊冤」6年,終被「評為」網絡孝子
    可萬事難料,誰也不會想到,她的一切有著她母親不小的「功勞」。早在曲婉婷孩童時期,她的母親張明傑就很能在曲婉婷發展音樂這方面花巨資培養,1989年的時候,她們家就能買得起上萬元的鋼琴。而那個時候她的父母已經離婚了,母親是當官的,上萬元的鋼琴,的確非常奢侈,但是鋼琴買回家,沒幾個人知道,因為這不像金銀首飾戴出去還會引人注意。慢慢地,曲婉婷喜歡上了音樂,這是出乎她母親意料的,她的母親張明傑本意是只是曲婉婷的興趣愛好,可能沒曾想,她想讓曲婉婷也當官的想法因此沒了蹤影。
  • 曲婉婷,你媽的人血饅頭吃夠了嗎?
    曲婉婷是因為2014年的一首歌曲《我的歌聲裡》被大家熟知。 緊接著,登上了春晚的舞臺,到達了歌手生涯的巔峰。 大家只知道她母親張明傑貪汙。 不知道的是,曲婉婷是如何踩著東北人的血淚成就了自己的名聲。
  • 中紀委網站官微撰文 見證正風反腐的2020
    紀檢監察機關及時介入,追查舞弊案中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拉清單式地公布調查結果,回應了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渴求。這也警示我們: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堅持制度執行從嚴,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
  • 中紀委回顧2020反腐:今年已有32名省部級「老虎」被查處
    紀檢監察機關及時介入,追查舞弊案中黨員幹部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拉清單式地公布調查結果,回應了人民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渴求。這也警示我們: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堅持制度執行從嚴,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
  • 曲婉婷「雲孝順」是什麼梗 曲婉婷媽媽張明傑貪汙3.5億事件始末
    ​​有一種病態的孝順叫做曲婉婷的「雲孝順」,今年是曲婉婷母親張明傑被羈押後的第四年,按照「慣例」,她會在社交平臺為母親喊冤洗白。就在前天(1月28日),曲婉婷「如約而至」,在微博上說:「媽媽已被羈押4年多,依然沒有判決結果,」「但還要相信法院一定會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 紀委監委建議監察官員近親對境外大額匯款行為
    原標題:《打擊貪腐》紀委監委建議監察官員近親對境外大額匯款行為   多年前以《我的歌聲裡》一曲走紅的歌手曲婉婷,6年前因曾任中國政府官員的母親張明傑落馬,演藝生涯戛然而止
  • 華裔歌手曲婉婷出任加拿大溫哥華旅遊大使(圖)
    中新網2月15日電 據加拿大《明報》消息,加拿大溫哥華旅遊局(Tourism Vancouver)委託華裔歌手曲婉婷為新任旅遊大使,協助該局在中國推廣溫哥華的旅遊景點。溫哥華旅遊局將在當地時間14日正式宣布曲婉婷成為該局首位中國大陸的旅遊大使。曲婉婷將得到「溫哥華好聲音」(Voice of Vancouver)的頭銜。溫哥華旅遊局選中曲婉婷的原因,除了因為她與加拿大的聯繫之外,還因為曲婉婷迅速躥紅的演藝事業。她1983年出生於中國黑龍江省的哈爾濱市,其後移居加拿大,一曲《我的歌聲裡》唱紅中國網絡歌壇。
  • 有公務接待安排歌舞到凌晨 中紀委機關報:觸犯紅線
    有公務接待安排歌舞到凌晨 中紀委機關報:觸犯紅線發稿時間:2016-12-15 09:34:13 來源: 中國紀檢監察報 (蘇林)原標題:有公務接待安排歌舞到凌晨 中紀委機關報:觸犯紅線責任編輯:西湖雨
  • 「雲孝子」曲婉婷再為「英雄」母親發聲:替貪汙3.5億的母親伸冤
    9月22日,曲婉婷突然在社交平臺發布了動態,替她那貪汙了3.5個億人民幣的母親伸冤,竟稱相信正義?果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14年9月,因有職工匿名舉報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隨後其被立案偵查。16年張明傑被指控貪汙、受賄與濫用職權三項犯罪出庭受審。涉及金額高達3.5億元,公訴方認為涉案金額巨大,向法庭建議量以死刑。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高小琴的原型便是張明傑,比起劇中高小琴做的事情,現實反倒更加殘酷與黑暗。畢竟電視劇需要審核,而現實不需要。
  • 享受金樽美酒,珍饈百味的曲婉婷,一個被自己毀掉的才女
    曲婉婷的母親當時是哈爾濱的發改委主任張明傑,管理哈爾濱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當時為了盤活資產,當時的政府做了產權轉讓,起標價格是6160元,轉讓不包含土地使用權,但是張明傑當時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在合同上加上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並且拿走了籤字合同。
  • 明星母親涉嫌貪汙3.5個億,人在國外高調為母喊冤叫屈
    我覺得這個跟吸毒不是一碼事,喜歡跟誰好屬於個人自由,無可厚非。 而且,這期的主題並不是李代沫,他唱的那首歌更有來歷。 《我的歌聲裡》原創是曲婉婷,一個在音樂界很有名氣的才女。 為什麼要單拎音樂界說呢,因為在其它方面她的口碑很不怎麼樣。
  • 曲婉婷「覺」音樂節辦專場 連唱金曲引觀眾合唱
    在網上躥紅的曲婉婷,受到「覺」音樂+藝術節的邀請,曲婉婷回上海和北京各辦了一個專場。全部爆滿,門票在五個小時內售罄。對於一個至今還未發行一張專輯,沒有過多宣傳的創作人來說,是何等的成功。
  • 冰城女孩曲婉婷 用音樂助推電影《春嬌與志明》
    曲婉婷如此形容她與《春嬌與志明》的「音緣」。《Drenched》是曲婉婷兩年前的作品。導演彭浩翔、主演餘文樂與主題曲作者曲婉婷出席了活動。春嬌與志明的愛情故事,隨著貫穿始終的背景鋼琴曲娓娓道來,這首改編自原創音樂人曲婉婷《Drenched》的曲子,終於在志明奔跑著去追春嬌時衝向高潮,當曲婉婷的聲音響起,一種遺憾與希望交織的複雜情感便宣洩而至。《Drenched》是曲婉婷兩年前的作品。彼時,她的故事裡並沒有春嬌與志明。
  • 全國最大「地下錢莊」案揭秘:數千億人民幣轉移境外
    虛設數十境外公司帳戶構架「洗錢通道」——全國最大「地下錢莊」案揭秘>  新華網杭州11月19日電(記者 方列)NRA帳戶(非居民帳戶)本是銀行系統為了方便境外公司在境內業務結算而設立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卻通過大量虛假註冊境外公司,將其作為資金非法跨境轉移的「綠色通道」。
  • 曲婉婷回歸Live現場 回應GALA主唱:不認識
    Live house,早已不是小眾的代名詞,不少大牌歌手每年也會定期用這樣的方式與歌迷近距離接觸,證明自己的實力。而對於國外的年輕人來說,live house也早已不僅僅是一個名詞,更是一種享受音樂的生活休閒方式。
  • 通報21案:四川杜某刷境外POS機將679萬元兌換成港幣
    案例14:河南籍郭某非法買賣外匯案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郭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將10492.92萬元人民幣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帳戶,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其境外帳戶。案例15:浙江趙某非法買賣外匯案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趙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將1800.60萬元人民幣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帳戶,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其境外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