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性侵犯在庭上刺激受害者 致其自殺法院判更重
東南網5月22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導,牙醫歌手陳璟鋒被控性侵女大生,「高院」審理期間,他當庭刺激女大生,她不堪被辱,開庭七天後跳樓身亡。陳一審判刑三年六月徒刑,「高院」因此重判五年六個月。
陳璟鋒在「高院」開庭時說「我很感謝她讓我成長很多,這幾年來對自己待人處事改變非常多,也因此遇到我現在的最愛,生養了兩個小孩。」
「高院」認為,被害人確實是受到陳璟鋒在法庭上的言語刺激才結束生命,但自殺與陳璟鋒乘機性侵行為並無因果關係。
陳璟鋒不願受訪;律師表示很遺憾,不能接受「高院」判決,整件事是兩情相悅,使用按摩棒經女方同意,陳璟鋒一定會上訴。
判決指出,2005年11月8日,女大生到陳璟鋒住處看影片到清晨五點,女大生服七顆助眠藥及數顆抗憂鬱藥入睡。陳入睡後醒來,確認女大生陷入昏睡,性侵得逞;且為求快感,以按摩棒插入女大生尿道,因用力過猛,斷裂掉落在女大生膀胱內。
女大生痛到驚醒,發現下體出血,陳佯稱是保險套卡在陰道內,陪女大生急診;因女大生血尿未改善,陳才畫出掉落女大生膀胱內的按摩棒圖,要她拿給醫師看。醫師手術取出,女大生始知體內異物為按摩棒,控告陳璟鋒。
合議庭認為,陳性侵女大生後,飾詞卸責,還在無名小站上貼先前的不起訴處分書(後來被撤銷)、女大生身體隱私特徵,罔顧其身為醫學專業人的職業倫理;且明知女大生有憂鬱症,去年12月18日還故意在法庭上諷刺,態度惡劣,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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