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7月22日訊(通訊員 賴臣 孫嵩愉 李世進) 2年前,翟某找到朋友區某:「我的棋牌室需要擴張,目前資金周轉困難,你能不能借我30萬元,利息是2分一個月。」
區某心想,翟某開著棋牌室,名下有房產,自己還有一筆可觀的利息可以收,作為朋友,何樂而不為呢。
不久後,還款期限已到,剛到期的時候,區某礙於情面不好意思催其還款,但翟某一直沒有還款跡象,並且以生意不景氣為藉口拖欠。
2013年3月,區某無奈之下起訴至象山法院,經調解達成協議,翟某分期支付區某300000元及利息。但支付幾期之後,翟某就再也沒有支付借款,區某也聯繫不上翟某,翟某的棋牌室外也張貼出了轉讓的告示,區某於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聯繫翟某,翟某既不接電話,也不露面。因翟某配偶名下有一套房產,執行法官對其作出公告: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將依法評估、拍賣翟某及配偶名下的房產。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執行法官在張貼公告時竟發現被執行人的「線索」——門口放著一份寧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郵寄給翟某的快遞,上面寫明是「護照」。
既然翟某剛剛做出護照,他極有可能於近期出國。當日下午,執行法官對翟某採取了限制出境的強制措施。
沒過幾日,翟某便主動聯繫上法院,要求與區某協商解決。最終,經本院主持調解,翟某表示將於近日支付之前拖欠的幾期借款,並繼續按期履行餘下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