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機長與妻離婚 爭女兒撫養權》
海口龍華區法院二審判決女兒撫養權歸男方
法官跨省執法
前妻玩「躲貓貓」機長難領回孩子
視頻回顧:南海網2014年11月16視頻《海南一機長倉庫被竊調取監控 意外發現妻子與人私會》
本報訊 海南某航空公司飛行員、機長唐先生(化姓)與妻子離婚糾紛案,曾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目前,該案塵埃落定,終審判決5歲女孩的撫養權歸男方唐先生。最近,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執行局法官遠赴江蘇東臺市執行生效判決,但被執行人不與法官見面,由兩名自稱是被執行人「表叔」的男子出面與法官談,最終兩男子向法官提出4點要求。海口龍華區法院執行局法官表示,這樣的要求已完全違背法院二審生效判決小孩撫養權歸屬事項。法官同時表示,如果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將依法啟動相關法律程序,包括對被執行人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觸犯刑律將依法追究。記者 陳標誌
1機長與妻鬧離婚,雙方還在網上「互掐」
記者了解到,由於唐先生的飛行員、機長身份,以及唐先生曾在網上舉報前妻吳某某私刻高校公章、毆打公公及涉嫌詐騙等緣故,該離婚糾紛案曾一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唐先生在相關舉報網帖裡稱,2011年的一天,他發現吳某某有「不軌行為」,他忍無可忍,便將妻子吳某某訴至法院,提出離婚。記者了解到,隨後吳某某也通過網上發帖,與唐先生「隔空互掐」。記者了解到,本案當事人唐先生系「60後」,曾在空軍服役10年,他的第一任妻子在一場醫療事故中不幸去世。2008年4月,唐先生和朋友喝茶時,經人介紹認識了「80後」江蘇籍女子吳某某。2009年12月,唐先生與吳某某登記結婚,並於2010年1月在海口舉辦了婚禮。同年,唐先生與吳某某的女兒豆豆(化名)出生。
9月6日下午,龍華區法院執行局張法官介紹,唐先生與吳某某離婚糾紛案二審判決已生效,目前是就判決結果進行強制執行階段。龍華區法院執行局張法官稱,唐先生與吳某某離婚案中,最關鍵的訴求就是女兒豆豆的撫養權歸誰的問題。張法官稱,法院一審判決,豆豆撫養權歸吳某某;二審改判,豆豆撫養權歸唐先生。
2二審判決孩子歸男方
「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的第五項,改判豆豆撫養權歸男方。」張法官說,豆豆由男方唐先生撫養至18周歲,撫養費用由男方自行承擔,女方吳某某有探視權,「二審判決生效後,唐先生於今年1月20日向龍華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據了解,接到唐先生的申請,龍華區法院經審查後決定立案執行。張法官稱,就在法院執行生效判決期間,被執行人吳某某對二審不服,向省高院提出申訴。隨後,龍華區法院執行局暫緩執行,等待省高院對該申訴的處理結果。今年6月2日,省高院駁回了吳某某再審申請。
張法官稱,法院判決是從小孩成長角度考慮,哪一方條件更有利於小孩的成長,誰就優先享有撫養權。」省高院駁回吳某某的再審申請後,龍華區法院執行局繼續執行二審的生效判決。「由於被執行人吳某某已將小孩帶回老家江蘇東臺市生活,龍華區法院專門組成4人執行工作小組,赴江蘇執行此案。」張法官表示,他從事法院工作20多年,這種跨省執行小孩撫養權案件很少見,「小孩撫養權案件的執行不能簡單把小孩交給有撫養權的一方就可以。需要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不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張法官介紹,「院領導多次要求我們一定要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此次跨省異地執行案件花費了我們很多人力和物力,其間產生的住宿費用、交通費用等,都由我們法院自己承擔。」
3法官趕到江蘇,被執行人「躲貓貓」
據了解,8月24日下午,龍華區法院4名工作人員組成的執行工作組,從海口乘飛機抵達上海,再從上海轉道江蘇東臺市。張法官說,去江蘇之前,他們多次與被執行人吳某某及其家屬聯繫溝通,講明法律利害關係,「當時溝通很好,被執行人吳某某及其家人均表示全力配合法院的執行。」張法官稱,讓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當執行工作組於8月25日下午即將抵達江蘇東臺市時,被執行人吳某某電話卻聯繫不上了。執行法官對此表示不解,覺得被執行人吳某某與法官玩「躲貓貓」。
張法官稱,之後執行工作組成員只能多次撥打被執行人父親的電話,「後來她的父親終於接聽了我們的電話,他說吳某某及其家人不與法官見面了,由代理人與法官面談,並給了法官代理人的聯繫方式。」8月26日上午9時許,執行法官找到了吳某某住所——市區城中村的一處低矮簡易平房,法官發現房門緊閉,人已不知去向。法官了解到,吳某某及其家人帶著小孩已提前離開了家。
4男子自稱女方「表叔」,提出4要求
8月26日下午3時許,兩名自稱被執行人吳某某「表叔」的男子匆匆趕來與執行組工作人員見面。一名卞姓男子手持一張《授權委託書》,稱自己是被執行人吳某某的表叔,代為處理小孩豆豆撫養監護等問題的相關事宜。據在「談判」現場的唐先生稱,卞某某並不是來解決問題,而是來故意找茬,阻撓這次執行工作。記者了解到,卞某某拿的《授權委託書》並沒有提供身份證等原始身份證明。在「談判」現場的另外一名男子向法官表示,卞某某在當地公安機關擔任副政委一職。對此,記者通過相關渠道得到了證實。
「在與我們『談判』時,吳某某的這兩個『表叔』又說小孩撫養權的問題他們做不了主,由被執行人自己做主。」張法官介紹,卞某某稱他們馬上回去與被執行人商量後再談。直到當日下午6點多,卞某某給法官打來電話,說他已與被執行人及其家人商量好,並提出4點要求:小孩跟外祖父母生活了這麼長時間,主張小孩繼續在東臺市生活;被執行人吳某某可以辭掉工作回東臺照顧小孩,小孩撫養權歸女方;小孩父親唐先生有探視權;對終審判決保留申訴的權利。對此,唐先生表示,前妻吳某某悄悄將小孩抱回江蘇老家,交給其父母照顧,她本人對孩子不管不問,一直在海口生活,沒有盡到一個做母親的義務。
5女方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已違法
「被執行人這樣的要求,已完全違背了法院二審生效判決小孩撫養權歸屬事項。」張法官表示,龍華區法院按照生效終審判決規定,依法執行此案,雖然這次跨省執行失敗,但法院一定會堅決執行到底。昨日,記者就此分别致電被執行人吳某某及其「表叔」卞某某,但均無果。昨日上午,記者先是撥打了吳某某的手機,吳某某接通了電話,當記者表明身份及說明要向其核實相關事宜時,她突然掛了電話,之後不再接聽。隨後,記者多次聯繫江蘇東臺市的卞某某,對方接通電話得知記者目的後也不再接聽記者電話。
張法官稱,被執行人前後態度發生很大變化,拒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已違反了法律相關規定。張法官表示,下一步,他們將繼續努力做被執行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若被執行人還是不配合,法院將依法採取措施,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名單;如果再拒不執行,法院將對被執行人採取拘留強制措施;如果情節嚴重,涉嫌犯罪將依法追究。
責任編輯:吳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