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早高峰交警三大隊車站一中隊中隊長王楊正在福壽街興隆街口站崗執勤,突然一輛上面寫著(二七園林)字樣的電動三輪車,由北向南緩緩駛過,定睛一看:駕駛室坐著兩個人,車輛後鬥裡居然還站著三個人,王楊趕忙通知下一個路口將車輛攔下。原來這輛車是二七園林局用於工作的車輛,今天早上因需要工作人員較多,為圖一時方便就違規上路了。
民警告誡駕駛員電動三輪車違規載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一旦遇到交通事故,極易引發人員傷亡,並通知車輛單位負責人趕到現場,對車輛嚴重違規上路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同時要求負責人加強對駕駛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做到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文明駕駛。
鄭州交警三大隊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低速貨車、三輪汽車(原農用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從設計製造初衷上講,是為了滿足載貨需求,本身沒有設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護設施,因此,不具備載人條件。這類車輛一般車身較大,重心偏高,車輛安全性能較差,在速度較快的情況下轉向、掉頭易發生側翻等事故,而且車體結構安全防護性差,結果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會導致嚴重的後果(韓黎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