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日本新華僑報》28日刊文說,從日本一樁悲慘卻又無奈的「性奴」案件中可以看出,泛濫的成人黃色文化、冷漠的鄰裡關係和法律的不完善最終鎖住了可憐少女近10年,並讓犯罪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而中國也存在著一些這樣的問題。
文章摘編如下:
9月初,中國洛陽市公安局接到的一個報警電話,從而引爆了震驚全國的「李浩囚禁性奴」案——現年34歲,幾年前從消防部隊轉業到洛陽市技術監督局的男性李浩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瞞著妻子秘密在外購置一處地下室,耗時1年開挖地窖並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洛陽警方從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廳女,同時,還找到兩具屍體……
日本媒體紛紛對這則新聞立即進行跟進報導和評論。其實,在「性奴」問題上,日本大可不必如此「大驚小怪」,更沒有資格指責中國。看一看日本列島近年來屢屢爆出的「性奴」案件,就可以知此問題已成日本社會的頑疾。對此稍作回顧,或許能給中國一些借鑑,讓人們認真思考一下是什麼鎖住了「性奴」。
1990年11月的一天,在日本東北部新潟縣三條市的一個派出所,有位母親焦慮地向警察署訴說自己小學4年級的女兒放學以後沒有回家,從而驚動警方,出動幾千人搜索,結果是一無所獲。時間過了將近10年,在三條市鄰近的柏崎市的一幢獨立小洋房,政府保健所的工作人員在調查居住情況時發現了這名失蹤的少女。
少女為何會在這裡呢?原來,這幢樓房居住的是一對母子單親家族,母親對兒子佐藤很是溺愛。正處青春期的佐藤經常曠課,離開學校後到便利店裡的租借成人AV影片打發時光,慢慢形成了扭曲的性意識,對影片中的一些內容「躍躍欲試」。正好一天駕車外出時看見了放學回家的少女,他拿出小刀,逼迫少女就範,把她強行帶回家並拘禁少女長達10年。其間,周圍的鄰居發現了很多異常情況,但抱著少管閒事的心態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少女被警方發現後已經幾乎喪失行走的能力,從一個天真少女變成了一個憔悴女子。而犯罪嫌疑人佐藤面臨的卻是最多10年的刑罰,因為日本法律規定監禁罪最多判處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個消息一傳出來,整個日本譁然,大家都在找佐藤的罪名。終於,日本警察又找到一條罪狀:佐藤在被捕前一年,曾在當地一家超市為女孩子偷了一條價值1350日元(約合80元人民幣)的短褲,這樣又加上一條盜竊罪。兩罪合併,佐藤也只被判了14年有期徒刑,而受害者卻被監禁了近十年。
從日本這樁悲慘卻又無奈的案件中可以看出,泛濫的成人黃色文化、冷漠的鄰裡關係和無力的法律最終鎖住了可憐少女近10年,並讓犯罪者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而中國也存在著一些這樣的問題。
首先是遍地泛濫的黃色文化。現在的中國正處在激烈的轉型期,包裹著成人文化外衣的黃色影視作品、小說、遊戲大量出現。有關部門2008年一項針對大學生的相關調查顯示,超過78%的男性大學生觀看和閱讀過黃色影片和小說。由於中國在性教育方面一直「羞羞答答」,缺乏正確引導的青年們在這些「精神毒品」壯膽下,很難保證不會出現更多的「性奴」案件。
其次,就是冷漠的鄰裡關係。作為一牆之隔的鄰居,如果說在多年時間裡沒有發現一點異常情況實在是不可想像。但在冷漠的工業社會裡,「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成為了社會的普遍心態。「洛陽性奴案」裡,李浩的「性奴」們就生活在一個熙來攘往、人口密集的小區裡。可即使女孩們得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願自己走出來,鄰居們也是可以發現一些蛛絲馬跡的。例如,有鄰居就在李浩轉移窖土發現了異常,可惜無人深究。「性奴案」讓社會在意識到犯罪分子狡猾、變態的同時,也的確應該反思日漸疏遠的鄰裡關係。
最後的一道防火牆應該是法律。從日本「新潟性奴案」可以看出,「寬鬆」的法律似乎並沒有讓犯罪者受到相應的懲罰:少女被監禁長達10年,而警方「羅列」了多項罪名卻也只能判決犯罪分子14年的最高刑期。這不僅讓犯罪分子得不到應有的懲罰,還讓更多人以身試法。同樣,中國在這方面的法律也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