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桂林市紀委通報了10起開展專項工作以來查處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件。分別是:
 1. 陽朔縣葡萄鎮葡萄初中校長黃康權公款旅遊問題。經查,2012年春季學期至2014年秋季學期,葡萄初中通過虛開食堂採買單、挪用學校代銷店租金、虛開發票等方式從中套取現金,為全校教職工另造冊發放各項津補貼合計372549元;2014年10月,為了陽朔詩詞楹聯協會葡萄分會出版詩詞集,由黃康權帶隊,組織教師和學生(其中教師25名)去湖南永州、桂林興安等地,活動共花費18705元。2015年12月黃康權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
 2. 桂林市全州縣紹水鎮中心衛生院院長伍燦紅公款旅遊問題。經查,201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全州縣紹水鎮中心衛生院組織該院的班子成員和有關科室的中層幹部共27人,到荔浦縣進行業務學習。期間,院長伍燦紅帶領參加學習人員到荔浦縣旅遊景點銀子巖參觀,遊覽費用開支2392元,在本院報帳支出。2015年11月,伍燦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平樂縣市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城管大隊大隊長李林獻公車私用問題。經查,2013年12月12日晚,平樂縣市容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城管大隊大隊長李林獻和平樂縣市容管理局城管大隊上關中隊隊員潘建華分別駕駛桂CPC995公務車、桂H82210公務車到福興鄉雙福山莊參加私人宴請。當晚酒後駕車返回縣城,途中潘建華駕駛的公車桂H82210發生交通事故。2015年7月給予李林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潘建華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4. 秀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信訪局局長陳潤華為其兒子大辦婚禮典型問題。經查,2015年7月,秀峰區委辦公室副主任、信訪局局長陳潤華為其兒子在桂林市喜來登飯店舉辦婚禮,嫁娶雙方合辦婚宴41桌,除邀請雙方的親朋好友外,還邀請了部分秀峰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委的同志。2015年8月,陳潤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 桂林市龍勝縣水利電力局原局長李慧軍收受工程好處費問題。經查,2011年至2013年,李慧軍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承攬工程、材料採購、河道採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共計114萬元。2015年10月,李慧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6. 靈川縣自來水公司經理陳玉安、副經理廖冠儒、陽國財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經查,2010年初,靈川縣自來水公司經理陳玉安與該公司副經理廖冠儒、陽國財商量,利用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單位虛開材料費發票、工程款發票到本公司財物套取資金,用於發放公司中層以上幹部的福利、加班費以及不便財務帳上開支的費用,由廖冠儒負責管理,辦公室主任蔡政軍具體負責操作實施。共套取轉款599988.60元,經扣除稅費後返還現金560690元。此款在2010年至2014年春節期間用於發放靈川縣自來水公司中層以上幹部福利、加班費共計471700元,其中陳玉安個人得45900元,廖冠儒、陽國財每人得40900元。2015年7月,陳玉安、廖冠儒、陽國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
 7. 興安縣實驗小學違規套取學生夥食費發放教師福利問題。經查,興安縣實驗小學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共4個學期食堂總收入508.70萬元,其中學生夥食費收入500.83萬元,其他收入7.87萬元。興安縣實驗小學食堂通過虛增成本開支,虛造帳目套取學生夥食費288.58萬元,其中以各種理由發放教師福利248.45萬元。2015年4月,校長唐翠玲被立案調查;2015年8月,副校長馬桂軍被立案調查。涉嫌犯罪問題均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8. 永福縣國土資源局執法警務室毛慶革、永福縣公安局駐國土資源局執法警務室副主任許欣強接受宴請問題。經查,2014年底和2015年4月,毛慶革等國土資源局執法警務室工作人員到羅錦鎮六順磚廠進行執法檢查,分別接受了該廠老闆黃典標和黃炳文的宴請併到KTV唱歌。2015年10月,毛慶革、許欣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 資源縣車田鄉計生辦原主任賀齊興、副主任張良喜、副主任蔣開松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經查,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底止,資源縣車田鄉計生辦主任賀齊興和副主任張良喜、副主任蔣開松將鄉計生辦向違法計生戶收取的撫養費共計928502元存於張良喜私人銀行帳號。賀齊興授意張良喜、蔣開松將其中598300元社會撫養費開出正式票據並上繳縣財政,其餘330345.25元(其中利息143.25元)中的254345.25元作為單位業務經費開支,另餘下的76000元作為單位領導及財務人員辛苦費進行發放,賀齊興得24000元,張良喜得20000元,蔣開松得20000元。2015年9月賀齊興、張良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蔣開松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0. 興安縣嚴關鎮杉樹村、界首鎮興田村幹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經查,2013年1月28日嚴關鎮杉樹村「兩委」幹部陳漢平等6人,在沒有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情況下,用村委山場承包費和村委場地租金,分開造冊,發放村「兩委」幹部2012年工作補貼和年終獎,共計65720元;2014年9月、2015年2月,界首鎮興田村「兩委」幹部鄒富貴、周榮豪等6人,在沒有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情況下,用村集體果園場承包款,發放村「兩委」幹部2014年工作補貼,合計57600元。2015年9月,陳漢平、周榮豪、鄒福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原標題:桂林市通報10起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