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鋰電池不可怕 其實挺耐用(求證·關注鋰電池產業(下))
廣為流傳的網文對鋰電池的質疑還包括:鋰電池劇毒、短命、易爆炸,使用條件苛刻;無法回收利用,造成巨大環保壓力……果真如此嗎?人民日報「求證」欄目繼續採訪多位業內專家,探尋真相。
鋰電池是劇毒危險品?
回應:鋰電池不含劇毒物質,影響遠小於鉛酸電池
「鋰離子電池和鋰電池嚴格說在概念上還是有區別的。」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動力電池領域首席專家、電池測試與應用技術聯盟秘書長、高級工程師王芳說,鋰電池通常指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使用非水電解液的電池。鋰離子電池指可充二次電池,負極不採用金屬鋰,依靠鋰離子在正負極之間移動來工作。不過,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慣把鋰離子電池簡稱為鋰電池或鋰電。
據了解,目前我國推廣的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大多都採用鋰離子電池,其中磷酸鐵鋰佔到80%—90%,三元鋰電池在乘用車上也開始大規模應用。
針對網傳文章中指出的鋰電池是「劇毒危險品」的說法,王芳駁斥說,鋰電池相比如鉛酸、鎳鉻、鎳氫等傳統電池,不產生任何鉛、汞、鎘等有毒有害重金屬元素和物質,相對汙染較小。且其電解液為有機溶劑和鋰鹽,大多為無毒或低毒;但鋰電池分解或水解產物為氫氟酸和其它含氟化合物,具有一定腐蝕性和毒性。
就「鋰電池劇毒說」,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八研究所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劉浩傑表示,鋰離子電池本身不含劇毒物質,負極的碳和正極的金屬氧化物基本是無毒的。由於鋰離子電池屬於密封體系,正常使用是不會接觸到這些物質的。「無論如何,其影響遠小於目前應用最為廣泛的鉛酸電池。」
鋰電池壽命短、使用條件苛刻?
回應:動力鋰離子電池壽命可達2000次循環,電池管理系統可限制「過充過放」
目前鋰電壽命有多長?淺充淺放和過充過放是否會對電池安全和壽命產生影響呢?
「決定動力鋰離子電池使用壽命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體系本身的特性,也包括製造工藝、使用工況等。優質的電池體系,外加科學的系統管理,可以達到很長的使用壽命。」王芳介紹說,按照容量衰減至80%作為截止條件、按照100%的放電深度測試,目前動力電池的壽命基本都可以達到2000次循環。
「過充過放指電池在充放電過程中電壓超過或低於規定的截止電壓,對電池性能和壽命會帶來危害。」王芳說,但電池中的BMS電池管理系統會加以限制和保護,低溫時限制對電池充電,加熱至合適溫度時再充電。王芳說,為了確保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從電池單體、模組再到電池系統有一系列的安全保護設計,防止電池過充過放過溫,在出現異常時及時報警和保護。
網文中提到:曾有媒體報導,「天津十八所證明了鋰電池在高溫高壓、穿刺撞擊、過充過放幾乎所有項目中都發生了燃燒及爆炸」。
對此,中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秘書長劉彥龍說,2014年5月末,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八研究所接受媒體專題採訪,但節目中電池發生燃燒爆炸的現象是根據節目錄製要求,將保護電路拆除後,進行濫用實驗造成的。這次實驗主要目的是讓廣大使用者了解沒有保護措施的三元鋰電池在濫用條件下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