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是指醫院或者醫生在給患者診療過程中由於過失導致發生事故的情況。在醫療事故發生之後需要醫院和患者對賠償的事項進行相應的協商和處理,特別是對因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情況需要知道該怎麼進行解決。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關於醫療事故死亡怎麼辦的相關法...
一、醫療事故死亡怎麼辦
如果病人因為醫療事故去世,產生醫患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對於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那就需要進行醫療事故鑑定,具體的可以有醫患雙方向本地的醫學會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患者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然後具體的一句鑑定結果進行相應的主張。
如果鑑定出是有醫生不負責任導致病人直接死亡的或者對病患造成重大傷害的,那麼就構成醫療事故罪。中國法律規定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醫療事故的處理方式
醫療事故或事件發生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第三人調解,這對雙方的合法權益極為重要。醫療事故解決的方式:
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病員及其家屬和醫療單位對醫療事故或事件的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時,可提請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所謂「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是指病員或其家屬和醫療單位對診療護理過程中發生的病員死亡、殘廢等不良後果,在認識上不一致,即在定性上有不同認識,以及雙方在認定性質上無分歧,即都認為屬於醫療事故,但在處理上卻各持不同意見。
即使如此,當醫療事故或事件發生後,也首先要通過醫療單位和病員或其家屬自行協商的方式予以確認和解決,而不應跨越這一步驟直接提請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2、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經醫療單位和病員及其家屬通過自行協商,對醫療事故的確認(即定性)和處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由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之後,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3、訴訟解決。所謂訴訟解決,是指通過人民法院的審理來解決醫療事故糾紛。訴訟解決可分為民事訴訟解決、刑事訴訟解決和行政訴訟解決三種途徑
相關法律規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醫療事故死亡怎麼辦的相關法律規定。因為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的情況需要我們事先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以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問。如果大家還有什麼問題,可以諮詢律師。
來源: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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