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單上每一頁邊沿都印有「本餐廳所有消費加收15%服務費」的字樣。
「我就外帶了兩個肉夾饃,連一口水都沒有喝,怎麼就收了我5元的服務費?」近日,市民謝先生向西部網「民生熱線」欄目反映,質疑西安建國飯店收取服務費的合理性。
民生熱線:在建國飯店點了兩個「迷你」肉夾饃 竟然被索要5元「服務費」
2月24日臨近中午,謝先生夫婦來到西安互助路建國飯店準備吃午飯,由於提前預約的體檢時間已到,就想打包兩個肉夾饃帶走。
「建國飯店的肉夾饃一個16元,我們覺得有點貴,但是因為對周邊也不熟悉,就點了兩個,讓服務員打包帶走。」謝先生說。
等了十幾分鐘,服務員把打包好的肉夾饃遞給謝先生,並收取了37元費用。「我剛看菜單肉夾饃是16元,這咋多了5元錢,我就問服務員,對方回答我說是服務費。」謝先生說,對於這樣的收費名目自己很不理解,但由於時間緊迫,現場也沒有多說什麼。
事後,謝先生覺得這樣的收費太不合理。「我們連一口水也沒喝,就外帶了兩個肉夾饃,整個過程有哪項服務是需要收費的?退一步說,就算要收費,服務員也沒有提前告知,消費者的知情權又去了哪裡?」
今天(2月27日)上午,西部網記者來到西安建國飯店了解情況。中餐廳負責人劉惠表示,在建國飯店中餐廳消費是需要收15%的服務費的,這個費用酒店方面一直在收取,且在菜單上有所註明。
「菜單的每一頁旁邊都註明了要收取15%的服務費,收費也是在物價部門備案過的,老同志不了解我們也能理解,但是我們的做法沒有問題,而且像打包這些也是在服務。」劉惠表示。
在建國飯店中餐廳的菜單上記者看到,每一頁邊沿確實都印有「本餐廳所有消費加收15%服務費」的字樣,但與菜單其他內容相比並沒有加粗、加大等特別註明。
對此,陝西洪振律師事務所的馬晨律師表示,酒店的做法有瑕疵。
「這事屬於合同法規範的範疇,酒店提供的菜單可以看作為格式合同,《合同法解釋二》第六條就說明了,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要採用足以引起對方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等特別標誌,並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格式條款予以說明。也就是說,酒店方有對該服務費進行說明的義務。」馬晨說。
同時馬晨律師還認為,該條款還存在表述不清的問題,「這個菜單的說明,消費者可以理解為菜價內包含了15%的服務費,這就會產生爭議。按照《合同法》規定,對于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的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編輯: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