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新聞格外引起了許多網友的關注,臺灣著名節目主持人傅達仁長期以來一直遭受胰腺癌的折磨,前後花費300餘萬依舊沒有好轉。去年6月份,他終於不堪病痛,選擇去瑞士執行安樂死。2月24日,其家人公開了傅達仁服藥安樂死的最後畫面,令人心碎,他還和醫生進行了溝通,分四口喝藥,隨後倒入兒子懷裡。許多網友面對「安樂死」,表示贊同,也有部分人表示反對。我們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安樂死」呢?
「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本意指「無痛苦的幸福死亡」。《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解釋:「對於現代醫學無可挽救的逼近死亡的病人,醫師在患者本人真誠委託的前提下,為減少病人難以忍受的劇烈痛苦,可以採取措施提前結束病人的生命。」
據有關報導稱,2017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眼視光醫院院長瞿佳提出「安樂死」的提案議案,引發全國各家媒體爭相報導。目前,全球只有荷蘭、德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通過了「安樂死」合法法案。韓國在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15日也試行了三個月的《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也稱《安樂死法》)。其它某些國家只是部分地區承認安樂死合法化。那麼世人為什麼贊同安樂死?
一、人的同情
有人說,有時候面對病痛、悲傷、壓抑、生活的各種不如意,一個人選擇安樂死不但是對自己的解脫,也是對家人親人的解脫。一個絕症無望,不願再繼續承受痛苦的人,又何必強留呢?
2017年,在浙江台州市就發生過類似的案件,一位母親重病痛苦難忍,懇請女婿買來老鼠藥。最終,當著丈夫、女婿、女兒的面,這位母親吞下老鼠藥,數小時後「安樂」離世!主審法官表示,此案中,三位被告人「其情可憐,其罪不可恕」。安樂死是一把雙刃劍,形如潘多拉魔盒,完全放開,誰也不知道放出來的是魔鬼還是天使,故我國至今暫未對此作任何法律規定。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基本人權,任何人不能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人可以表示同情,但生命的主權在神,人沒有任何的權利剝奪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讓醫生主動地結束另一個人的生命,明顯是違背了《聖經》「十誡」中「不可殺人」的誡命。因為我們的生命是神賜予的,有神的形象和樣式,醫生的職業是醫病救人,並不是去幫助殺人。生命是非常寶貴的,任何人都無權剝奪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另外安樂死合法化將會導致許多的社會危機。安樂死一旦被法律準許實施,不僅會成為飽受疾苦的慢性病人的選擇之一,那些面臨著生活困難的人還會將安樂死視作解決問題的合理途徑。最終,生殺自由將變成社會常態,不論是老人、小孩、失意者還是那些並不一定以死亡來解決問題的人,都可以隨心所欲一死了之。另外這種安樂死,從法律上看具有殺人的動機、行為、後果,形式上與謀殺的界線難以劃清楚。據收集到的資料,世界各國,除個別國家對積極的安樂死持容忍的態度、免予追究法律責任外,一般都把它視為一種特殊的殺人罪。
二、人的進化
提到安樂死,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密切聯繫。安樂死的思想起源比較早,據有關文獻記載最早可追溯至柏拉圖的社會合理性與優生學主張、伊壁鳩魯學派的功利思想、以及斯多葛學派的自殺觀念。柏拉圖認為人的生存意義在於對國家和社會有貢獻,倘若人的存在對社會沒有貢獻就是社會的浪費著,應該要淘汰以免影響其他人的幸福或浪費社會資源。有人說,這種觀念與達爾文「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進化論相結合,致使德國希特勒執政時大量的屠殺猶太人。伊壁鳩魯的思想認為一切行為都以增加快樂和減少痛苦為主要原則,因此自己的親戚朋友如果身患絕症,那麼他們讓人利用的價值就沒有了,因此為除去痛苦而追求快樂的行為也是善行,所以那些功利主義者都會贊同安樂死。而斯多葛學派則把自殺視為被壓迫者的避難所。該派最具有影響力的是學者辛尼加,他認為假使死有兩種,即痛苦的死和容易簡單的死,與其痛苦的死去不如選擇後一種死法。
聖經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所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天地萬物的存在,本身就顯明了背後必然有一位創造的主。「起初神創造天地」聖經的第一句話,短短的七個字,就解決了人類有史以來關於天地萬物的起源的奧秘。儘管有很多狂妄自大的人,極力否定神的存在,他們用盡一切的手段,要消滅人心靈中關於神的觀念。但是,人對神的需求卻是永遠消滅不了的。在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民族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不論他們是貧窮還是富足,是文明還是落後,或者是偏遠未開化的野蠻人,他們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在真神的看顧護理之下,我們應當如何回應這位創造並賜我們生命氣息的神呢?我們這短暫的一生將來如何向神交帳呢?
三、人的自治
「我命在我不在天」是道教的重要教義之一,其主要是強調個人的生命能有自我決定,不由天地掌握,因此今天很多人的思想是人的命運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己可以管理自己的生命,因此自己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死亡方式。人的自治,讓我們看到了人的狂妄和自大,讓我們看到人自己在扮演上帝的角色。主耶穌告訴我們:「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我們現在活著的生命是屬於主耶穌的。你我的生、死也掌握在主的手中,因此耶穌才是我們生命的主宰。
四、基督徒我們相信什麼?
我們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安樂死」呢?我們需要思考以下幾個方面:
1、神的權能
聖經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上帝創造了萬有,並且萬有都依靠神而存在。人生在何處、外貌、智商、健康狀況等我們都因著神的主權而安心接受並且感恩,因為祂隨己意行作萬事。我們肯定神不但創造了萬物,而且祂也在掌管護理著他手所作的一切工。
2、生命的寶貴
在聖經中,上帝的兒子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所以主耶穌看一個人的靈魂比全世界的財寶更寶貴。因為人類是上帝的特別受造之物,有上帝的形象和靈魂的價值,所以我們不僅不能浪費有限的生命,更不能隨意放棄自己的生命。
3、死亡的意義
世人對死亡的態度就是懼怕與厭惡,所以很多人都儘量避免談到死亡,經常用駕鶴西去、升天、駕崩等好聽的詞彙來代替。對聖徒來說,死亡不是咒詛,因主已為他們擔當了。對聖徒來說,死亡也不是信徒入天堂之必需條件,因為有人活著被提;對聖徒來說,死亡也不能說是脫離疾病、痛苦與罪惡的方法。所以,我們當明白這個世界只不過是暫時的,人在世上只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永遠的歸宿,是在那美好的天家!因為神是掌管生命的主,基督徒不是死了,而是「睡了」,將來必要復活!所以我們有永生的盼望,不像世人沒有盼望。
4、受苦的教義
因為人的墮落,罪惡進入世界後,從此全人類都落在黑暗痛苦當中,。上帝從來沒有應許人一生風平浪靜,即使是基督徒也會承受苦難和災害,與非信徒沒有絲毫分別!但是耶穌應許我們說在世上有苦難,但在祂裡面有平安。上帝有時藉著苦難來造就信徒,以艱難「當餅」、以困苦「當水」給我們。這並不是要毀滅我們,而是要把我們帶進成熟的生命裡,祂要我們經歷考驗之後,能夠活出聖潔、喜樂、滿足、豐盛、榮耀的生命。
5、上帝的護理
《海德堡教理問答》第27條解釋了什麼是神的護理:「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猶如用他的手一樣,託住天地萬物,並且管理它們,以致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年荒年,飲食起居,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都非偶然發生,而是出於上帝之手。」第28條接著回答了解神的護理之工有什麼益處:「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在順境中感恩;對於將來臨到我們的一切,能堅定地信靠信實的天父上帝,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因為萬物都在他的手中,他若不許,它們動也不能動。」
但我們一定要注意神的命定和護理,並不是宿命論,司布真回答說:宿命論和神的護理最大的區別在於神的護理是有目的和意義的。神的智慧無限,祂所命定的一切都有目的和意義。而宿命論沒有目的和意義可言,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情都無可避免,卻沒有意義可言,這乃是最大的悲哀。
6、生命的意義
人的生命只有這一次,對於誰都是寶貴的。那我們應該怎樣對待生命呢?有人說生要比死更難。 死,只需一時的勇氣,生,卻需一世的信心。所以我們要珍惜生命,不要在於能否活的長久,而在於活得是否充實,是不是有意義,是否與神同行。
人所要逃離的是面對死亡時肉體的痛苦和精神的折磨。現代的醫學和科技似乎可以向人應 許一種永遠『安樂』的生命,可是罪所帶來的死與痛苦是人所無法逃避的。人若是真的畏 懼死的痛苦,那麼他要當怎樣拼命地逃離那『第二次的死』呢?我們若真地不忍看到親人 在痛苦中飽受折磨,又當怎樣切切地幫助他們逃離那永火的刑罰呢?他們若是都這樣『安樂地』死去,我們又如何『安樂地』活著呢?
註:本文為特約/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新疆一名基督徒。文中觀點代表作者立場,供讀者參考,福音時報保持中立。歡迎各位讀者留言評論交流!
近日,一則新聞格外引起了許多網友的關注,臺灣著名節目主持人傅達仁長期以來一直遭受胰腺癌的折磨,前後花費300餘萬依舊沒有好轉。去年6月份,他終於不堪病痛,選擇去瑞士執行安樂死。2月24日,其家人公開了傅達仁服藥安樂死的最後畫面,令人心碎,他還和醫生進行了溝通,分四口喝藥,隨後倒入兒子懷裡。許多網友面對「安樂死」,表示贊同,也有部分人表示反對。我們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安樂死」呢?
「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本意指「無痛苦的幸福死亡」。《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解釋:「對於現代醫學無可挽救的逼近死亡的病人,醫師在患者本人真誠委託的前提下,為減少病人難以忍受的劇烈痛苦,可以採取措施提前結束病人的生命。」
據有關報導稱,2017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眼視光醫院院長瞿佳提出「安樂死」的提案議案,引發全國各家媒體爭相報導。目前,全球只有荷蘭、德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通過了「安樂死」合法法案。韓國在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15日也試行了三個月的《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也稱《安樂死法》)。其它某些國家只是部分地區承認安樂死合法化。那麼世人為什麼贊同安樂死?
一、人的同情
有人說,有時候面對病痛、悲傷、壓抑、生活的各種不如意,一個人選擇安樂死不但是對自己的解脫,也是對家人親人的解脫。一個絕症無望,不願再繼續承受痛苦的人,又何必強留呢?
2017年,在浙江台州市就發生過類似的案件,一位母親重病痛苦難忍,懇請女婿買來老鼠藥。最終,當著丈夫、女婿、女兒的面,這位母親吞下老鼠藥,數小時後「安樂」離世!主審法官表示,此案中,三位被告人「其情可憐,其罪不可恕」。安樂死是一把雙刃劍,形如潘多拉魔盒,完全放開,誰也不知道放出來的是魔鬼還是天使,故我國至今暫未對此作任何法律規定。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基本人權,任何人不能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人可以表示同情,但生命的主權在神,人沒有任何的權利剝奪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讓醫生主動地結束另一個人的生命,明顯是違背了《聖經》「十誡」中「不可殺人」的誡命。因為我們的生命是神賜予的,有神的形象和樣式,醫生的職業是醫病救人,並不是去幫助殺人。生命是非常寶貴的,任何人都無權剝奪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另外安樂死合法化將會導致許多的社會危機。安樂死一旦被法律準許實施,不僅會成為飽受疾苦的慢性病人的選擇之一,那些面臨著生活困難的人還會將安樂死視作解決問題的合理途徑。最終,生殺自由將變成社會常態,不論是老人、小孩、失意者還是那些並不一定以死亡來解決問題的人,都可以隨心所欲一死了之。另外這種安樂死,從法律上看具有殺人的動機、行為、後果,形式上與謀殺的界線難以劃清楚。據收集到的資料,世界各國,除個別國家對積極的安樂死持容忍的態度、免予追究法律責任外,一般都把它視為一種特殊的殺人罪。
二、人的進化
提到安樂死,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密切聯繫。安樂死的思想起源比較早,據有關文獻記載最早可追溯至柏拉圖的社會合理性與優生學主張、伊壁鳩魯學派的功利思想、以及斯多葛學派的自殺觀念。柏拉圖認為人的生存意義在於對國家和社會有貢獻,倘若人的存在對社會沒有貢獻就是社會的浪費著,應該要淘汰以免影響其他人的幸福或浪費社會資源。有人說,這種觀念與達爾文「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進化論相結合,致使德國希特勒執政時大量的屠殺猶太人。伊壁鳩魯的思想認為一切行為都以增加快樂和減少痛苦為主要原則,因此自己的親戚朋友如果身患絕症,那麼他們讓人利用的價值就沒有了,因此為除去痛苦而追求快樂的行為也是善行,所以那些功利主義者都會贊同安樂死。而斯多葛學派則把自殺視為被壓迫者的避難所。該派最具有影響力的是學者辛尼加,他認為假使死有兩種,即痛苦的死和容易簡單的死,與其痛苦的死去不如選擇後一種死法。
聖經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所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天地萬物的存在,本身就顯明了背後必然有一位創造的主。「起初神創造天地」聖經的第一句話,短短的七個字,就解決了人類有史以來關於天地萬物的起源的奧秘。儘管有很多狂妄自大的人,極力否定神的存在,他們用盡一切的手段,要消滅人心靈中關於神的觀念。但是,人對神的需求卻是永遠消滅不了的。在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民族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不論他們是貧窮還是富足,是文明還是落後,或者是偏遠未開化的野蠻人,他們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在真神的看顧護理之下,我們應當如何回應這位創造並賜我們生命氣息的神呢?我們這短暫的一生將來如何向神交帳呢?
三、人的自治
「我命在我不在天」是道教的重要教義之一,其主要是強調個人的生命能有自我決定,不由天地掌握,因此今天很多人的思想是人的命運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己可以管理自己的生命,因此自己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死亡方式。人的自治,讓我們看到了人的狂妄和自大,讓我們看到人自己在扮演上帝的角色。主耶穌告訴我們:「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我們現在活著的生命是屬於主耶穌的。你我的生、死也掌握在主的手中,因此耶穌才是我們生命的主宰。
四、基督徒我們相信什麼?
我們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安樂死」呢?我們需要思考以下幾個方面:
1、神的權能
聖經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上帝創造了萬有,並且萬有都依靠神而存在。人生在何處、外貌、智商、健康狀況等我們都因著神的主權而安心接受並且感恩,因為祂隨己意行作萬事。我們肯定神不但創造了萬物,而且祂也在掌管護理著他手所作的一切工。
2、生命的寶貴
在聖經中,上帝的兒子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所以主耶穌看一個人的靈魂比全世界的財寶更寶貴。因為人類是上帝的特別受造之物,有上帝的形象和靈魂的價值,所以我們不僅不能浪費有限的生命,更不能隨意放棄自己的生命。
3、死亡的意義
世人對死亡的態度就是懼怕與厭惡,所以很多人都儘量避免談到死亡,經常用駕鶴西去、升天、駕崩等好聽的詞彙來代替。對聖徒來說,死亡不是咒詛,因主已為他們擔當了。對聖徒來說,死亡也不是信徒入天堂之必需條件,因為有人活著被提;對聖徒來說,死亡也不能說是脫離疾病、痛苦與罪惡的方法。所以,我們當明白這個世界只不過是暫時的,人在世上只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永遠的歸宿,是在那美好的天家!因為神是掌管生命的主,基督徒不是死了,而是「睡了」,將來必要復活!所以我們有永生的盼望,不像世人沒有盼望。
4、受苦的教義
因為人的墮落,罪惡進入世界後,從此全人類都落在黑暗痛苦當中,。上帝從來沒有應許人一生風平浪靜,即使是基督徒也會承受苦難和災害,與非信徒沒有絲毫分別!但是耶穌應許我們說在世上有苦難,但在祂裡面有平安。上帝有時藉著苦難來造就信徒,以艱難「當餅」、以困苦「當水」給我們。這並不是要毀滅我們,而是要把我們帶進成熟的生命裡,祂要我們經歷考驗之後,能夠活出聖潔、喜樂、滿足、豐盛、榮耀的生命。
5、上帝的護理
《海德堡教理問答》第27條解釋了什麼是神的護理:「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猶如用他的手一樣,託住天地萬物,並且管理它們,以致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年荒年,飲食起居,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都非偶然發生,而是出於上帝之手。」第28條接著回答了解神的護理之工有什麼益處:「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在順境中感恩;對於將來臨到我們的一切,能堅定地信靠信實的天父上帝,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因為萬物都在他的手中,他若不許,它們動也不能動。」
但我們一定要注意神的命定和護理,並不是宿命論,司布真回答說:宿命論和神的護理最大的區別在於神的護理是有目的和意義的。神的智慧無限,祂所命定的一切都有目的和意義。而宿命論沒有目的和意義可言,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情都無可避免,卻沒有意義可言,這乃是最大的悲哀。
6、生命的意義
人的生命只有這一次,對於誰都是寶貴的。那我們應該怎樣對待生命呢?有人說生要比死更難。 死,只需一時的勇氣,生,卻需一世的信心。所以我們要珍惜生命,不要在於能否活的長久,而在於活得是否充實,是不是有意義,是否與神同行。
人所要逃離的是面對死亡時肉體的痛苦和精神的折磨。現代的醫學和科技似乎可以向人應 許一種永遠『安樂』的生命,可是罪所帶來的死與痛苦是人所無法逃避的。人若是真的畏 懼死的痛苦,那麼他要當怎樣拼命地逃離那『第二次的死』呢?我們若真地不忍看到親人 在痛苦中飽受折磨,又當怎樣切切地幫助他們逃離那永火的刑罰呢?他們若是都這樣『安樂地』死去,我們又如何『安樂地』活著呢?
註:本文為特約/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新疆一名基督徒。文中觀點代表作者立場,供讀者參考,福音時報保持中立。歡迎各位讀者留言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