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真的能讓人「安樂」嗎?-福音時報--基督教資訊門戶網站

2020-12-12 基督教資訊門戶網站

近日,一則新聞格外引起了許多網友的關注,臺灣著名節目主持人傅達仁長期以來一直遭受胰腺癌的折磨,前後花費300餘萬依舊沒有好轉。去年6月份,他終於不堪病痛,選擇去瑞士執行安樂死。2月24日,其家人公開了傅達仁服藥安樂死的最後畫面,令人心碎,他還和醫生進行了溝通,分四口喝藥,隨後倒入兒子懷裡。許多網友面對「安樂死」,表示贊同,也有部分人表示反對。我們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安樂死」呢?

「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本意指「無痛苦的幸福死亡」。《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解釋:「對於現代醫學無可挽救的逼近死亡的病人,醫師在患者本人真誠委託的前提下,為減少病人難以忍受的劇烈痛苦,可以採取措施提前結束病人的生命。」

據有關報導稱,2017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眼視光醫院院長瞿佳提出「安樂死」的提案議案,引發全國各家媒體爭相報導。目前,全球只有荷蘭、德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通過了「安樂死」合法法案。韓國在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15日也試行了三個月的《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也稱《安樂死法》)。其它某些國家只是部分地區承認安樂死合法化。那麼世人為什麼贊同安樂死?

一、人的同情

有人說,有時候面對病痛、悲傷、壓抑、生活的各種不如意,一個人選擇安樂死不但是對自己的解脫,也是對家人親人的解脫。一個絕症無望,不願再繼續承受痛苦的人,又何必強留呢?

2017年,在浙江台州市就發生過類似的案件,一位母親重病痛苦難忍,懇請女婿買來老鼠藥。最終,當著丈夫、女婿、女兒的面,這位母親吞下老鼠藥,數小時後「安樂」離世!主審法官表示,此案中,三位被告人「其情可憐,其罪不可恕」。安樂死是一把雙刃劍,形如潘多拉魔盒,完全放開,誰也不知道放出來的是魔鬼還是天使,故我國至今暫未對此作任何法律規定。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基本人權,任何人不能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人可以表示同情,但生命的主權在神,人沒有任何的權利剝奪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讓醫生主動地結束另一個人的生命,明顯是違背了《聖經》「十誡」中「不可殺人」的誡命。因為我們的生命是神賜予的,有神的形象和樣式,醫生的職業是醫病救人,並不是去幫助殺人。生命是非常寶貴的,任何人都無權剝奪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另外安樂死合法化將會導致許多的社會危機。安樂死一旦被法律準許實施,不僅會成為飽受疾苦的慢性病人的選擇之一,那些面臨著生活困難的人還會將安樂死視作解決問題的合理途徑。最終,生殺自由將變成社會常態,不論是老人、小孩、失意者還是那些並不一定以死亡來解決問題的人,都可以隨心所欲一死了之。另外這種安樂死,從法律上看具有殺人的動機、行為、後果,形式上與謀殺的界線難以劃清楚。據收集到的資料,世界各國,除個別國家對積極的安樂死持容忍的態度、免予追究法律責任外,一般都把它視為一種特殊的殺人罪。

二、人的進化

提到安樂死,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密切聯繫。安樂死的思想起源比較早,據有關文獻記載最早可追溯至柏拉圖的社會合理性與優生學主張、伊壁鳩魯學派的功利思想、以及斯多葛學派的自殺觀念。柏拉圖認為人的生存意義在於對國家和社會有貢獻,倘若人的存在對社會沒有貢獻就是社會的浪費著,應該要淘汰以免影響其他人的幸福或浪費社會資源。有人說,這種觀念與達爾文「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進化論相結合,致使德國希特勒執政時大量的屠殺猶太人。伊壁鳩魯的思想認為一切行為都以增加快樂和減少痛苦為主要原則,因此自己的親戚朋友如果身患絕症,那麼他們讓人利用的價值就沒有了,因此為除去痛苦而追求快樂的行為也是善行,所以那些功利主義者都會贊同安樂死。而斯多葛學派則把自殺視為被壓迫者的避難所。該派最具有影響力的是學者辛尼加,他認為假使死有兩種,即痛苦的死和容易簡單的死,與其痛苦的死去不如選擇後一種死法。

聖經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所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天地萬物的存在,本身就顯明了背後必然有一位創造的主。「起初神創造天地」聖經的第一句話,短短的七個字,就解決了人類有史以來關於天地萬物的起源的奧秘。儘管有很多狂妄自大的人,極力否定神的存在,他們用盡一切的手段,要消滅人心靈中關於神的觀念。但是,人對神的需求卻是永遠消滅不了的。在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民族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不論他們是貧窮還是富足,是文明還是落後,或者是偏遠未開化的野蠻人,他們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在真神的看顧護理之下,我們應當如何回應這位創造並賜我們生命氣息的神呢?我們這短暫的一生將來如何向神交帳呢?

三、人的自治

「我命在我不在天」是道教的重要教義之一,其主要是強調個人的生命能有自我決定,不由天地掌握,因此今天很多人的思想是人的命運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己可以管理自己的生命,因此自己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死亡方式。人的自治,讓我們看到了人的狂妄和自大,讓我們看到人自己在扮演上帝的角色。主耶穌告訴我們:「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我們現在活著的生命是屬於主耶穌的。你我的生、死也掌握在主的手中,因此耶穌才是我們生命的主宰。

四、基督徒我們相信什麼?

我們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安樂死」呢?我們需要思考以下幾個方面:

1、神的權能

聖經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上帝創造了萬有,並且萬有都依靠神而存在。人生在何處、外貌、智商、健康狀況等我們都因著神的主權而安心接受並且感恩,因為祂隨己意行作萬事。我們肯定神不但創造了萬物,而且祂也在掌管護理著他手所作的一切工。

2、生命的寶貴

在聖經中,上帝的兒子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所以主耶穌看一個人的靈魂比全世界的財寶更寶貴。因為人類是上帝的特別受造之物,有上帝的形象和靈魂的價值,所以我們不僅不能浪費有限的生命,更不能隨意放棄自己的生命。

3、死亡的意義

世人對死亡的態度就是懼怕與厭惡,所以很多人都儘量避免談到死亡,經常用駕鶴西去、升天、駕崩等好聽的詞彙來代替。對聖徒來說,死亡不是咒詛,因主已為他們擔當了。對聖徒來說,死亡也不是信徒入天堂之必需條件,因為有人活著被提;對聖徒來說,死亡也不能說是脫離疾病、痛苦與罪惡的方法。所以,我們當明白這個世界只不過是暫時的,人在世上只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永遠的歸宿,是在那美好的天家!因為神是掌管生命的主,基督徒不是死了,而是「睡了」,將來必要復活!所以我們有永生的盼望,不像世人沒有盼望。

4、受苦的教義

因為人的墮落,罪惡進入世界後,從此全人類都落在黑暗痛苦當中,。上帝從來沒有應許人一生風平浪靜,即使是基督徒也會承受苦難和災害,與非信徒沒有絲毫分別!但是耶穌應許我們說在世上有苦難,但在祂裡面有平安。上帝有時藉著苦難來造就信徒,以艱難「當餅」、以困苦「當水」給我們。這並不是要毀滅我們,而是要把我們帶進成熟的生命裡,祂要我們經歷考驗之後,能夠活出聖潔、喜樂、滿足、豐盛、榮耀的生命。

   5、上帝的護理

《海德堡教理問答》第27條解釋了什麼是神的護理:「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猶如用他的手一樣,託住天地萬物,並且管理它們,以致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年荒年,飲食起居,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都非偶然發生,而是出於上帝之手。」第28條接著回答了解神的護理之工有什麼益處:「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在順境中感恩;對於將來臨到我們的一切,能堅定地信靠信實的天父上帝,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因為萬物都在他的手中,他若不許,它們動也不能動。」

但我們一定要注意神的命定和護理,並不是宿命論,司布真回答說:宿命論和神的護理最大的區別在於神的護理是有目的和意義的。神的智慧無限,祂所命定的一切都有目的和意義。而宿命論沒有目的和意義可言,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情都無可避免,卻沒有意義可言,這乃是最大的悲哀。

6、生命的意義

人的生命只有這一次,對於誰都是寶貴的。那我們應該怎樣對待生命呢?有人說生要比死更難。 死,只需一時的勇氣,生,卻需一世的信心。所以我們要珍惜生命,不要在於能否活的長久,而在於活得是否充實,是不是有意義,是否與神同行。

人所要逃離的是面對死亡時肉體的痛苦和精神的折磨。現代的醫學和科技似乎可以向人應 許一種永遠『安樂』的生命,可是罪所帶來的死與痛苦是人所無法逃避的。人若是真的畏 懼死的痛苦,那麼他要當怎樣拼命地逃離那『第二次的死』呢?我們若真地不忍看到親人 在痛苦中飽受折磨,又當怎樣切切地幫助他們逃離那永火的刑罰呢?他們若是都這樣『安樂地』死去,我們又如何『安樂地』活著呢?

註:本文為特約/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新疆一名基督徒。文中觀點代表作者立場,供讀者參考,福音時報保持中立。歡迎各位讀者留言評論交流!

近日,一則新聞格外引起了許多網友的關注,臺灣著名節目主持人傅達仁長期以來一直遭受胰腺癌的折磨,前後花費300餘萬依舊沒有好轉。去年6月份,他終於不堪病痛,選擇去瑞士執行安樂死。2月24日,其家人公開了傅達仁服藥安樂死的最後畫面,令人心碎,他還和醫生進行了溝通,分四口喝藥,隨後倒入兒子懷裡。許多網友面對「安樂死」,表示贊同,也有部分人表示反對。我們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安樂死」呢?

「安樂死」一詞源於希臘文,本意指「無痛苦的幸福死亡」。《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解釋:「對於現代醫學無可挽救的逼近死亡的病人,醫師在患者本人真誠委託的前提下,為減少病人難以忍受的劇烈痛苦,可以採取措施提前結束病人的生命。」

據有關報導稱,2017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眼視光醫院院長瞿佳提出「安樂死」的提案議案,引發全國各家媒體爭相報導。目前,全球只有荷蘭、德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通過了「安樂死」合法法案。韓國在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15日也試行了三個月的《維持生命醫療決定法》(也稱《安樂死法》)。其它某些國家只是部分地區承認安樂死合法化。那麼世人為什麼贊同安樂死?

一、人的同情

有人說,有時候面對病痛、悲傷、壓抑、生活的各種不如意,一個人選擇安樂死不但是對自己的解脫,也是對家人親人的解脫。一個絕症無望,不願再繼續承受痛苦的人,又何必強留呢?

2017年,在浙江台州市就發生過類似的案件,一位母親重病痛苦難忍,懇請女婿買來老鼠藥。最終,當著丈夫、女婿、女兒的面,這位母親吞下老鼠藥,數小時後「安樂」離世!主審法官表示,此案中,三位被告人「其情可憐,其罪不可恕」。安樂死是一把雙刃劍,形如潘多拉魔盒,完全放開,誰也不知道放出來的是魔鬼還是天使,故我國至今暫未對此作任何法律規定。生命權是至高無上的基本人權,任何人不能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人可以表示同情,但生命的主權在神,人沒有任何的權利剝奪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讓醫生主動地結束另一個人的生命,明顯是違背了《聖經》「十誡」中「不可殺人」的誡命。因為我們的生命是神賜予的,有神的形象和樣式,醫生的職業是醫病救人,並不是去幫助殺人。生命是非常寶貴的,任何人都無權剝奪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另外安樂死合法化將會導致許多的社會危機。安樂死一旦被法律準許實施,不僅會成為飽受疾苦的慢性病人的選擇之一,那些面臨著生活困難的人還會將安樂死視作解決問題的合理途徑。最終,生殺自由將變成社會常態,不論是老人、小孩、失意者還是那些並不一定以死亡來解決問題的人,都可以隨心所欲一死了之。另外這種安樂死,從法律上看具有殺人的動機、行為、後果,形式上與謀殺的界線難以劃清楚。據收集到的資料,世界各國,除個別國家對積極的安樂死持容忍的態度、免予追究法律責任外,一般都把它視為一種特殊的殺人罪。

二、人的進化

提到安樂死,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密切聯繫。安樂死的思想起源比較早,據有關文獻記載最早可追溯至柏拉圖的社會合理性與優生學主張、伊壁鳩魯學派的功利思想、以及斯多葛學派的自殺觀念。柏拉圖認為人的生存意義在於對國家和社會有貢獻,倘若人的存在對社會沒有貢獻就是社會的浪費著,應該要淘汰以免影響其他人的幸福或浪費社會資源。有人說,這種觀念與達爾文「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進化論相結合,致使德國希特勒執政時大量的屠殺猶太人。伊壁鳩魯的思想認為一切行為都以增加快樂和減少痛苦為主要原則,因此自己的親戚朋友如果身患絕症,那麼他們讓人利用的價值就沒有了,因此為除去痛苦而追求快樂的行為也是善行,所以那些功利主義者都會贊同安樂死。而斯多葛學派則把自殺視為被壓迫者的避難所。該派最具有影響力的是學者辛尼加,他認為假使死有兩種,即痛苦的死和容易簡單的死,與其痛苦的死去不如選擇後一種死法。

聖經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所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天地萬物的存在,本身就顯明了背後必然有一位創造的主。「起初神創造天地」聖經的第一句話,短短的七個字,就解決了人類有史以來關於天地萬物的起源的奧秘。儘管有很多狂妄自大的人,極力否定神的存在,他們用盡一切的手段,要消滅人心靈中關於神的觀念。但是,人對神的需求卻是永遠消滅不了的。在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民族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不論他們是貧窮還是富足,是文明還是落後,或者是偏遠未開化的野蠻人,他們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在真神的看顧護理之下,我們應當如何回應這位創造並賜我們生命氣息的神呢?我們這短暫的一生將來如何向神交帳呢?

三、人的自治

「我命在我不在天」是道教的重要教義之一,其主要是強調個人的生命能有自我決定,不由天地掌握,因此今天很多人的思想是人的命運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己可以管理自己的生命,因此自己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死亡方式。人的自治,讓我們看到了人的狂妄和自大,讓我們看到人自己在扮演上帝的角色。主耶穌告訴我們:「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我們現在活著的生命是屬於主耶穌的。你我的生、死也掌握在主的手中,因此耶穌才是我們生命的主宰。

四、基督徒我們相信什麼?

我們基督徒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安樂死」呢?我們需要思考以下幾個方面:

1、神的權能

聖經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上帝創造了萬有,並且萬有都依靠神而存在。人生在何處、外貌、智商、健康狀況等我們都因著神的主權而安心接受並且感恩,因為祂隨己意行作萬事。我們肯定神不但創造了萬物,而且祂也在掌管護理著他手所作的一切工。

2、生命的寶貴

在聖經中,上帝的兒子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所以主耶穌看一個人的靈魂比全世界的財寶更寶貴。因為人類是上帝的特別受造之物,有上帝的形象和靈魂的價值,所以我們不僅不能浪費有限的生命,更不能隨意放棄自己的生命。

3、死亡的意義

世人對死亡的態度就是懼怕與厭惡,所以很多人都儘量避免談到死亡,經常用駕鶴西去、升天、駕崩等好聽的詞彙來代替。對聖徒來說,死亡不是咒詛,因主已為他們擔當了。對聖徒來說,死亡也不是信徒入天堂之必需條件,因為有人活著被提;對聖徒來說,死亡也不能說是脫離疾病、痛苦與罪惡的方法。所以,我們當明白這個世界只不過是暫時的,人在世上只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們永遠的歸宿,是在那美好的天家!因為神是掌管生命的主,基督徒不是死了,而是「睡了」,將來必要復活!所以我們有永生的盼望,不像世人沒有盼望。

4、受苦的教義

因為人的墮落,罪惡進入世界後,從此全人類都落在黑暗痛苦當中,。上帝從來沒有應許人一生風平浪靜,即使是基督徒也會承受苦難和災害,與非信徒沒有絲毫分別!但是耶穌應許我們說在世上有苦難,但在祂裡面有平安。上帝有時藉著苦難來造就信徒,以艱難「當餅」、以困苦「當水」給我們。這並不是要毀滅我們,而是要把我們帶進成熟的生命裡,祂要我們經歷考驗之後,能夠活出聖潔、喜樂、滿足、豐盛、榮耀的生命。

   5、上帝的護理

《海德堡教理問答》第27條解釋了什麼是神的護理:「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猶如用他的手一樣,託住天地萬物,並且管理它們,以致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年荒年,飲食起居,健康疾病,富足貧窮,一切都非偶然發生,而是出於上帝之手。」第28條接著回答了解神的護理之工有什麼益處:「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在順境中感恩;對於將來臨到我們的一切,能堅定地信靠信實的天父上帝,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因為萬物都在他的手中,他若不許,它們動也不能動。」

但我們一定要注意神的命定和護理,並不是宿命論,司布真回答說:宿命論和神的護理最大的區別在於神的護理是有目的和意義的。神的智慧無限,祂所命定的一切都有目的和意義。而宿命論沒有目的和意義可言,一切將要發生的事情都無可避免,卻沒有意義可言,這乃是最大的悲哀。

6、生命的意義

人的生命只有這一次,對於誰都是寶貴的。那我們應該怎樣對待生命呢?有人說生要比死更難。 死,只需一時的勇氣,生,卻需一世的信心。所以我們要珍惜生命,不要在於能否活的長久,而在於活得是否充實,是不是有意義,是否與神同行。

人所要逃離的是面對死亡時肉體的痛苦和精神的折磨。現代的醫學和科技似乎可以向人應 許一種永遠『安樂』的生命,可是罪所帶來的死與痛苦是人所無法逃避的。人若是真的畏 懼死的痛苦,那麼他要當怎樣拼命地逃離那『第二次的死』呢?我們若真地不忍看到親人 在痛苦中飽受折磨,又當怎樣切切地幫助他們逃離那永火的刑罰呢?他們若是都這樣『安樂地』死去,我們又如何『安樂地』活著呢?

註:本文為特約/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新疆一名基督徒。文中觀點代表作者立場,供讀者參考,福音時報保持中立。歡迎各位讀者留言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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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30日,京都市中京區發生一起俗稱「漸凍人」的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ALS)患者在自家身亡的事件。死者林優裡在生前曾表明自己不想要再和疾病共存,希望能安樂死,卻受限於日本法規無法如願以償。
  • 體育主播傅達仁,患癌後赴瑞士安樂死:活得瀟灑,死得有尊嚴
    事業有成的傅達仁成了臺灣著名的體育主播,總共採訪過七屆奧運會,不僅與拳王阿里有過交流,還認識球王貝利以及姚明等人。這樣精彩的人生在傅達仁的身上一覽無餘。人們常說"要是可以XX,就真的死而無憾了呢!"死了真的會沒有遺憾嗎?死亡難道一點也不可怕嗎?
  • 寵物安樂死,對寵物主人是一個痛苦的決定
    對寵物主人來說,安樂死是最困難的事情之一。但是,既然安樂死仍然是我們所有不想讓自己身患絕症的寵物遭受痛苦的人的選擇,我們中的一些人最終不得不面對這個決定。對一個沒有痛苦,平靜的死亡負責是主人對一個深愛的寵物所能做的最仁慈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