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殲-11、殲-15、殲-16和殲-20的服役,我國空中力量走上了升級換代的快車道,殲-7等老戰機的退役速度明顯加快,為新戰機騰出了位置。不過,並不是所有老戰機都進入了停產、退役階段,以殲轟-7「飛豹」戰鬥轟炸機為例,這款在30多年前首飛的戰機非但沒有被更加先進的殲-16戰鬥轟炸機取代,反而依舊處於主力地位,裝備了殲轟-7的海航和空軍甚至對這款戰機進行了升級,發展出殲轟-7AII等型號,以儘可能地發揮殲轟-7的性能。作為結合了蘇-27系列戰機優秀氣動布局和中國航電技術的戰機,殲-16具備明顯的後發優勢,其綜合性能強於殲轟-7,不過,出於四方面的原因,軍隊離不開「飛豹」,殲轟-7還將服役很長一段時間。
首先,殲轟-7的掠海攻擊能力強於殲-16。在設計之初,軍隊就要求殲轟-7具備優異的超低空突防能力,藉助地面和海面的雜波躲過敵方預警機和軍艦雷達的探測,從而在較近的距離上使用反艦飛彈對敵方發起致命一擊。經過科研人員的刻苦鑽研,殲轟-7基本達到了軍隊的要求,現如今,殲轟-7依舊是我軍內部掠海攻擊能力最強的戰機。至於殲-16,由於蘇-27氣動布局帶來的低翼載,殲-16在獲得了強悍的機動能力的同時,長時間超低空飛行的能力較弱,這使得殲-16很難以掠海攻擊的形式對敵方艦艇發起突然襲擊,在這一點上,殲-16很難取代殲轟-7。
其次,殲轟-7皮實耐用,使用成本遠低於殲-16。在東海和南海方向,我國面臨著不少潛在威脅,外軍艦艇、飛機時常抵近我國,因此,海航和空軍需要派遣飛機執行大量的海上巡邏任務。作為一款服役多年的裝備,殲轟-7比殲-16這樣的新戰機更加可靠、成熟,易於維護,使用成本低於殲-16,適合幹苦活累活。特別是在需要維持較高出勤率的情況下,殲轟-7的優勢就更大了,能顯著節約使用成本、減輕後勤壓力。
再次,殲-16過於昂貴,難以在短時間內大量裝備軍隊。作為一款雙發雙座四代半重型戰機,殲-16的價格遠高於殲轟-7,由於軍費有限,殲-16取代殲轟-7的過程必然十分漫長。與此同時,負責殲-16生產工作的沈飛還承擔著殲-11、殲-15的生產、大修和改進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受限於產能,沈飛無法向軍隊快速交付殲-16戰機。在殲-16數量不足的背景下,大量退役殲轟-7並不是明智之舉,可以預見的是,想要讓殲轟-7退役,需要滿足的一個條件就是殲-16的數量必須足夠多。
最後,殲轟-7經歷了多次升級,其性能已經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能對敵方造成不小的威脅。針對殲轟-7的升級主要體現在火控系統等方面,以殲轟-7AII為例,這款戰機的外觀與殲轟-7A幾乎沒有區別,但其採用了一些殲-16的技術,如換裝了新型火控系統,改進了飛控、供電系統和彈射座椅。此外,我國還大大強化了殲轟-7戰機的電子戰能力,通過外掛電子戰吊艙,殲轟-7戰機將具備強悍的電磁壓制能力,這大大擴展了殲轟-7的使用場景。不可否認的是,殲轟-7戰機比殲-16落後,殲-16取代殲轟-7是大勢所趨,但這種取代應該是循序漸進的,一蹴而就的升級換代不符合我國的國情,中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一味地追求新裝備會讓國家背上沉重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