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宮疑案:李可灼又進一丸,次日泰昌帝駕崩
「明末三大案」,是指明朝末期宮廷中發生的「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的總稱。這三起事件本身並不是很重要,但是,卻標誌著明末紛亂和衰亡的開始,故有「三大案」之稱。
梃擊案
案件背景:在中國歷代皇朝的禮制中,皇帝立皇后所生之嫡長子為太子,而皇后無所出時,則以年長者為太子。雖然明朝數代皇帝經過特別情況而被立為帝(明成祖起兵篡奪侄兒惠帝的帝位,明代宗景泰帝因明英宗被俘而被大臣擁立,明世宗因明武宗無子而入繼大統),但明朝亦仍然依襲這套禮制。
明神宗萬曆帝在位期間,由於王皇后無子,故朝臣主張立年長子為太子,皇長子朱常洛,萬曆十年出生,是神宗宮女所出。皇三子福王朱常洵,萬曆十四年出生,是神宗寵愛的鄭貴妃之子,神宗希望立福王為太子,鄭貴妃亦不斷向神宗進言。但朝臣堅持立朱常洛為皇太子,而皇太后李氏,皇后王氏也支持立朱常洛。
最初,明神宗不斷拖延,弄至皇長子十歲時,因為儲位未定,不能就學讀書。神宗雖然處分一些支持皇長子的大臣,但東林黨也支持皇長子,使支持皇長子為太子的聲勢更大。萬曆二十九年,皇長子朱常洛二十歲,神宗在無法拖延下,終於冊立朱常洛為皇太子,朱常洵為福王,封地為洛陽。
國本之爭,演變成皇帝與士紳大臣的勢力之爭。結果,鄭貴妃忍無可忍,終於,爆發明朝立國以來最嚴重宮廷仇殺事件「梃擊案」。
萬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五月,有一男子張差,手持木棍闖進太子朱常洛居住的慈慶宮,擊傷守門太監,太子內侍韓本用,聞訊趕到,在前殿逮捕張差。
經過御史劉廷元審訊,張差是薊州井兒峪人,語言顛三倒四,常提到「吃齋討封」等語。刑部提牢主王之寀認為,事有蹊蹺,覺得張差決不像瘋癲之人,用飯菜引誘他:「實招與飯,不招當飢死。」張差低頭,又說:「不敢說。」王之寀命眾人迴避,親自審問。
原來,張差靠砍柴與打獵為生,在一個月前,張差在濟州賣完貨後,賭錢輸了,結果遇上一位太監,太監說可以帶他賺錢,張差隨這位太監入京,見到另外一位老太監,老太監供與酒肉。幾天後,老太監帶他進紫禁城。老太監交木棒給張差,又給酒張差飲。帶他到慈慶宮,著他進宮後,見人即打,尤其見到穿黃袍者(是太子朱常洛)。這是奸人,要把他打死。老太監言明,如打死穿黃袍者,重重有賞,如被人捉住,他會救張差。
張差的供言結果,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龐保、劉成指使。
朝臣有人懷疑,是鄭貴妃想要謀害太子,王志、何士晉、張問達奏疏,譴責外戚鄭國泰「專擅」;鄭貴妃則惶惶不可終日,向皇上哭訴,明神宗朱翊鈞要她去向太子表明心跡。結果,皇帝和太子不願深究,最後,以瘋癲奸徒罪將張差處以凌遲。
張差臨死前曾說:「同謀做事,事敗,獨推我死,而多官竟付之不問。」(據《先撥志始》)。不久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前後五次會審龐保、劉成兩人,由於人證消失,龐、劉二犯有恃無恐,矢口否認涉案。六月一日,明神宗密令太監將龐保、劉成處死,全案遂無從查起。
鄭貴妃策動梃擊事件,因東窗事發,使鄭貴妃勢力大衰,明神宗不得不放棄立福王為皇太子的打算,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也因而穩固。
紅丸案
案件背景:明光宗是太子之時,就寵愛兩名李氏選侍,分別為「東李」和「西李」。其中西李最為得寵。鄭貴妃與西李暗中交結,鄭貴妃向光宗提請西李為皇后,西李提請鄭貴妃為皇太后,後因大臣反對而作罷。
明光宗因過度縱慾,即位五天後,就得了腹瀉之疾。光宗服用了一位與鄭貴妃關係密切的太監崔文升所進的藥物,結果病情加劇。西李以侍奉為由,入住明光宗寢殿。八月廿九日,鴻臚寺丞李可灼獻上一顆紅丸,明光宗服後,獲得暫時的舒適。黃昏後,再食一顆,到了半夜便去世了。此即為紅丸案。結果,朝中謠言遍起。李可灼被罰回鄉養病。更有大量彈劾奏章,要求罷免方從哲。天啟二年四月,朝中又發生了對於紅丸案的爭論。最後,方從哲仍然沒有判罪,而崔文升被貶放南京。
萬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萬曆皇帝病死。太子朱常洛繼位,改年號為泰昌,所以,習慣把他叫作泰昌帝。八月初一日,泰昌帝在登極大典上,「玉履安和」,「衝粹無病容」,就是行走、儀態正常,沒有疾病的症象。
泰昌帝在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和二十四日,各發銀一百萬兩,犒勞遼東等處邊防將士,罷免礦稅、榷稅,撤回礦稅使,增補閣臣,運轉中樞,「朝野感動」。
本來以為新君繼位,會有一番作為,不想登極大典後僅十天,也就是八月初十日,泰昌帝就一病不起。第二天的萬壽節,也取消了慶典。
《國榷》記載:鄭貴妃「進侍姬八人,上疾始憊」。《罪惟錄》也記載:「及登極,貴妃進美女侍帝。未十日,帝患病。」八月十四日,泰昌帝病重,召內官崔文升治病。服用崔文升開的藥後,就開始腹瀉,一晝夜瀉好多次,有的說,一晝夜瀉三四十次。八月二十九日,泰昌帝召見內閣大臣,問:「有鴻臚寺官進藥何在?」首輔方從哲等回話:「鴻臚寺丞李可灼自稱有仙丹妙藥,臣等未敢輕信。」這裡稍作解釋。鴻臚寺是掌管朝會、賓客、禮儀等事的一個機構,鴻臚寺的正卿叫鴻臚寺卿,四品。他的副手是鴻臚寺少卿,五品。鴻臚寺丞又低一級,六品,大致相當於現在的處級幹部。泰昌帝命身邊太監速召李可灼進宮。李可灼診視完畢,泰昌帝命快快進藥。諸臣再三囑咐李可灼慎重用藥,泰昌帝則不斷催促趕快和藥。到日午,李可灼進一粒紅丸。泰昌帝先飲湯,氣直喘。待藥入,即不喘。於是,稱讚李可灼為「忠臣」。大臣們都心懷不安,等候在宮門外。一位太監高興地出來傳話:皇上服了紅丸後,「暖潤舒暢,思進飲膳」。(見《明史·韓爌傳》)日晡(申時,下午3~5時),李可灼又進一丸。次日(九月初一)卯刻,泰昌帝駕崩。這時,他繼承皇位整一個月。因「紅丸」引發的宮廷案件,史稱「紅丸案」。
泰昌帝是八月初一繼位,九月初一就駕崩了,這當然是大事情,朝野上下議論紛紛。此案明顯是由於明光宗長期憂心操勞國事,和東林黨人胡亂議論幹預治療並耽誤病情的結果。可東林偏偏說是服紅丸而死;說是惑於女寵,是鄭貴妃有意加害;說是用藥差誤。有的大臣因李可灼進紅丸功,議「賞錢」;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誅」,議「罰俸一年」;有的大臣以「可灼非醫官,且非知藥知脈者」議上,將其遣戍;直到天啟五年(公元1625年),魏忠賢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李可灼這個案子,一直爭吵了八年,成為天啟朝黨爭的題目之一。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