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搞活動需要一箱礦泉水,我就在路邊一家便利超市買了,結果商家稱發票用完了讓我一周後再去。我隔了一周再去要,還是沒發票,說還得再等等……」近日,家住四方區的王先生向記者投訴說,為了幾十元面值的發票,往便利店跑了兩趟,還遙遙無期,他都決定放棄了。
隨
後,記者以顧客身份走訪了島城5家便利店,併購買了商品,但其中4家均以發票用完等為藉口拒開發票,只有一家開具了手工發票。對此,市國稅局相關人員稱,無論商家如何納稅,消費者凡是購買超過10元以上的商品都有權索取發票,商家不得拒開。
體驗實錄: 商家自設百元開票門檻昨日上午,記者首先來到興隆路上一家名叫愛得家的便利超市,從裡面挑選了總共12元的商品,然後到門口的收銀臺結帳。老闆麻利地給商品掃碼、核算金額,並低頭撕下一個塑膠袋幫記者打包商品。當記者付完錢時,老闆不僅沒有主動提出開發票的事,甚至連購物小票也沒有撕給記者。而記者發現,收銀機器中已經打出的小票累計有半米長了,可見老闆不主動遞給顧客小票不是一次兩次的事情。當記者提出要開發票時,老闆抬起頭愣了幾秒鐘,隨即回答說,「發票用完了。」記者追問什麼時候有,老闆稱,等下周吧。在記者的要求下,老闆將購物小票給了記者,當作下周來取發票的憑證。
出了這家便利超市,記者又來到相距不遠的友客便利店,挑了一瓶老抽放到了收銀臺,並直接諮詢
店員能否開具發票。「不好意思,我們這家店沒有發票可以開。不過往前走100米左右的另一家友客店能開。」店員耐心地解釋說。記者轉身出店時,另一位店員還表示,便利店的商品都是小物件,很少有人要求開發票,沒有發票也很正常。
記者本以為前行100米左右在另一家友客便利店能開到發票,卻又一次吃了 「閉門羹」。「對不起,不能開發票,必須消費滿100元以上才能開。」當記者拿著一瓶老抽走到收銀臺要求開發票時,店員稱老抽的價錢太低,達不到公司規定開發票的條件。而在平安路上一家友客店,店員直接告知記者,購物開發票的下限是購買100元以上的商品,上限是發票最多能開300元金額。
5家便利店中,最順利的當屬可好人民一路店。記者購買了兩瓶綠茶和一盒口香糖共14元,店員很爽快地答應開具發票。不過,兩名店員為了找發票也花費了不少功夫,顯然不是經常使用。在這家,記者終於拿到一張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並附有便利店的發票專用章。
市民感言: 多數人失去耐心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事實上,只有少部分顧客會索要發票,大多數顧客買完東西就走,很少發現商家會主動提供。即使很多顧客已經有了索要發票的意識,但能夠順利得到發票的卻少之又少,時間一久便失去了耐心和信心。記者隨機採訪了10位顧客,很多顧客也是經常遇到諸如「發票用完了,改天再來開」、「我們沒有發票」、「管發票的人不在」、「必須達到一定消費金額才能開」等託詞,往往就會不了了之。「便利店的商品單價都不高,一般買東西也是挑選幾件急用的,100元的門檻在大超市不算什麼,但在便利店裡就高得離譜,擺明就是不想開。 」市民王女士這樣說。
權威說法: 購物10元即可開發票購物100元以上才開發票,這個規矩合理嗎?昨日下午,記者撥通青島國稅12366在線服務中心的電話,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凡是在便利店、便利超市等購物滿10元以上、5000元以下,商家都應開具發票給顧客,手工或者機打發票都可。而無論該店鋪是定額繳稅還是按照營業額繳稅,擅自提高開發票門檻甚至不給開發票都是不對的,顧客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撥打12366舉報。
「多數商家是抱著隱瞞收入、為達到少繳稅的目的而拒開發票。」山東一諾律師事務所藍孝峰律師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消費者在消費之後向商家索要發票,商家有義務提供,而且必須提供。發票是消費者維權的重要憑證,一旦出現糾紛將是有效的法律證據。(本報記者 攝影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