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67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知於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以直接發放、郵寄、傳真等方式發出,會議於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以現場及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7名,實際出席會議董事7名,會議由董事長方雋雲先生主持。本次會議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會議以書面表決及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並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並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將於2019年12月8日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第三屆董事會成員,並提名方雋雲先生、方雋彥先生、方驥檸女士、張君剛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見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上的《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票數為7票,反對票數為0票,棄權票數為0票。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採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
二、審議並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同意公司換屆選舉,並提名劉江峰先生、宋執環先生、張睿先生為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其中劉江峰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
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獨立董事候選人備案無異議後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詳見2019年11月23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見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上的《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票數為7票,反對票數為0票,棄權票數為0票。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採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
三、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獨立董事津貼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為有利於獨立董事開展工作,同意由公司向獨立董事以每人每年6萬元(稅前)的標準發放工作津貼。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見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上的《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票數為7票,反對票數為0票,棄權票數為0票。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四、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增加經營範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需要,擬增加公司經營範圍,具體增加如下項目:功能膜材料、高分子複合材料、光電新材料、精密模具、精密電子配件、機械零部件、機械設備、注塑產品。
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公司章程》中的經營範圍及其他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具體詳見《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時,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層辦理後續工商變更等事宜。
表決結果:同意票數為7票,反對票數為0票,棄權票數為0票。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中國證券報》。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五、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提請召開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同意公司於2019年12月9日召開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 會採取現場投票、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表決結果:同意票數為7票,反對票數為0票,棄權票數為0票。
《關於召開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內容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中國證券報》。
備查文件
1、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23日
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68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19年11月22日下午15:00以現場及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際出席會議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陳雲霞女士召集並主持,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會議以書面及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並表決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具體內容: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監事會同意進行換屆選舉,第三屆監事會將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監事一名,股東代表監事兩名,會議決定提名郭興亮、王佳萍為第三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擬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以累積投票制進行選舉。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監事,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均為三年,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表決結果:同意票數為3票,反對票數為0票,棄權票數為0票。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採取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
備查文件
1、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11月23日
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69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將於2019年12月8日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於2019年11月22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關於選舉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將由7名董事組成,其中非獨立董事4名,獨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會提名方雋雲先生、方雋彥先生、方驥檸女士、張君剛先生為公司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提名劉江峰先生、宋執環先生、張睿先生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
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上述董事候選人進行了任職資格審查,認為上述7名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條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關於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和條件的要求。現任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2019年11月23日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上述董事候選人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獨立董事人數未低於公司董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一。3名獨立董事已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其中劉江峰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後,方可與其他4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一併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分別採用累積投票制選舉產生。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為確保董事會的正常運行,在新一屆董事會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仍將繼續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忠實、勤勉地履行董事義務和職責。
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對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
第三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方雋雲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研究生, EMBA,經濟師。歷任中國包裝進出口浙江公司部門經理、杭州軒星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浙江元龍執行董事兼經理。2001年4月起任潔美有限董事長、總經理;2013年12月至今任潔美科技董事長、總經理,同時兼任江西潔美電材執行董事、經理,杭州萬榮執行董事、經理,浙江潔美電材執行董事、經理,北京潔美執行董事,香港百順董事,馬來西亞潔美董事,浙江元龍執行董事,安吉百順執行事務合伙人。
截止公告日,方雋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07,710股,佔公司總股本2.25%;方雋雲先生通過浙江元龍股權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125,888,275股,佔公司總股本48.71%;通過安吉百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公司15,541,762股,佔公司總股本6.01%;方雋雲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方雋雲先生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數佔公司總股本的56.97%;方雋雲先生作為公司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從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方雋彥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大專學歷,中共黨員。歷任安吉進口汽配廠員工,安吉縣機動車培訓站教員。2001年4月起任潔美有限董事、行政總監。2013年12月至今任潔美科技董事、行政總監,同時兼任杭州萬榮監事、江西潔美電材監事、浙江元龍監事。
方雋彥先生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方雋雲先生之弟,截止公告日,方雋彥先生通過安吉百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方雋彥先生持有安吉百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30萬元出資,佔出資總額的2.00%,還通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方雋彥先生作為公司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從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方驥檸女士:1990年7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大學本科。2015年1月起任浙江元龍股權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經理,2015年5月起擔任安吉臨港熱電有限公司經理。
方驥檸女士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方雋雲先生之女,截止公告日,方驥檸女士通過浙江元龍股權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方驥檸女士持有浙江元龍股權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500萬元出資,佔註冊資本的10.00%;方驥檸女士作為公司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從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張君剛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管理學學士,助理經濟師,於2008年11月參加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董事會秘書培訓班(第四期)取得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歷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浙江中宙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法務主管等,2013年10月至今任潔美科技證券事務代表。
截止公告日,張君剛先生持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0.08%,還通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張君剛先生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張君剛先生作為公司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從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劉江峰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歷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高級項目經理;浙江天顧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副所長;浙江佳信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副所長;浙江匯聯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所長。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五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所長。於2017年3月22日通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資格培訓,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所頒發的深交所公司高管(獨立董事)培訓字(1708018973)資格證書。2016年12月至今擔任潔美科技獨立董事。
劉江峰先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股票,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所規定的情形,並已取得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宋執環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博士學歷;歷任合肥工業大學電氣工程系助教、助理研究員、浙江大學計算機系博士後、浙江大學控制系副教授、副主任、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教務處長、「三江學者」講座教授。2001年至今任浙江大學控制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2016年6月30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第四十四期獨立董事資格培訓,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證書編號為「440147」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並於2018年8月22日,完成上海證券交易所2018年第三期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後續培訓,取得編號為「D1803093」的《培訓證書》。現兼任杭州士蘭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深圳市朗科智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宋執環先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股票,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所規定的情形,並已取得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張睿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博士學歷,歷任日本東京大學日本學術振興會特別研究員、浙江大學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講師,2015年1月至今任浙江大學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副教授。於2019年11月1日通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資格培訓,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證書編號為「1910725461」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張睿先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股票,與公司實際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所規定的情形,並已取得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70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將於2019年12月8日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於2019年11月22日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監事會同意進行換屆選舉,第三屆監事會將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監事一名,股東代表監事兩名,監事會決定提名郭興亮、王佳萍為第三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股東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擬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以累積投票制進行選舉。上述兩位監事候選人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當選為第三屆監事會監事後,與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均為三年,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
最近二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為保證監事會的正常運作,在新一屆監事會產生前,原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監事職責。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股東監事候選人簡歷
郭興亮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大專學歷,中共黨員。歷任浙江潔美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會計、財務部副經理,2007年9月起任江西弘泰紙業有限公司副經理。2013年8月至今任潔美科技項目申報辦公室主任。
截止公告日,郭興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安吉百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有公司股份,郭興亮先生持有安吉百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15萬元出資,佔出資總額的1.00%,還通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郭興亮先生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郭興亮先生作為公司監事候選人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從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王佳萍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歷任安吉縣山川紙業有限公司會計;安吉縣浙川保溫材料有限公司會計。2009年2月至今任潔美科技財務會計。
截止公告日,王佳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過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王佳萍女士與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王佳萍女士作為公司監事候選人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從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 3.2.3 條所規定的情形。
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71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增加經營範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潔美科技」或「公司」、「本公司」)於2019年11月22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經營範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需要,擬增加公司經營範圍,具體增加如下項目:功能膜材料、高分子複合材料、光電新材料、精密模具、精密電子配件、機械零部件、機械設備、注塑產品。現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擬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具體修改內容如下:
■
除上述條款修訂外,《公司章程》其他條款內容不變。本次章程修正尚需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本次修訂的《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23日
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72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就提名劉江峰為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後作出的,本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關於規範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對於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相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自然人股東。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為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具有前六項所列任一種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個月內,被提名人、其任職及曾任職的單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因證券期貨犯罪,受到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為失信懲戒對象等而被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認定限制擔任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因連續三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被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未滿十二個月的人員。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連續擔任獨立董事未超過六年。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會將被提名人的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等詳細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十二個月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次數超過期間董事會會議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意見經證實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個月內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過往任職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職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聲明人鄭重聲明: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提名人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本提名人授權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容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業務專區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對外公告,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提名人行為,由本提名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提名人(蓋章):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
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73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劉江峰,作為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和保證,本人與該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係,且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關於規範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對於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相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均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自然人股東。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該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在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為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與該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具有前六項所列任一種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個月內,本人、本人任職及曾任職的單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因證券期貨犯罪,受到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為失信懲戒對象等而被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認定限制擔任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因連續三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被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未滿十二個月的人員。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該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該公司連續擔任獨立董事未超過六年。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要求,委託該公司董事會將本人的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等詳細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十二個月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次數超過期間董事會會議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意見經證實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個月內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過往任職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職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聲明人鄭重聲明: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人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本人在擔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勤勉盡責地履行職責,做出獨立判斷,不受該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如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告並儘快辭去該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本人授權該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容及其他有關本人的信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業務專區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對外公告,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人行為,由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聲明人(籤署):劉江峰
2019年11月23日
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74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現就提名宋執環為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發表公開聲明。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後作出的,本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關於規範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對於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相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自然人股東。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為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與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個月內不具有前六項所列任一種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個月內,被提名人、其任職及曾任職的單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響被提名人獨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且期限尚未屆滿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個月內因證券期貨犯罪,受到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人員。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為失信懲戒對象等而被國家發改委等部委認定限制擔任上市公司董事職務。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因連續三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被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予以撤換,未滿十二個月的人員。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數量不超過5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連續擔任獨立董事未超過六年。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經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會將被提名人的職業、學歷、專業資格、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情況等詳細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連續十二個月未親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的次數超過期間董事會會議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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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被提名人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不存在未按規定發表獨立董事意見或發表的獨立意見經證實明顯與事實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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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個月內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過往任職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職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適用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聲明人鄭重聲明: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提名人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本提名人授權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容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業務專區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或對外公告,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提名人行為,由本提名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提名人(蓋章):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
證券代碼:002859 證券簡稱:潔美科技 公告編號:2019-075
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宋執環,作為浙江潔美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公開聲明和保證,本人與該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係,且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等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和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定的獨立董事任職條件。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經按照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關於規範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制度指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銀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融資性擔保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擔任獨立董事不會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對於獨立董事任職資格的相關規定。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相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均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任職。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不是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也不是該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自然人股東。
√ 是 □ 否
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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