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截止目前已提出增發A股預案而未實施的公司有100餘家(另有近10家公司的增發預案已超過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且未公告延長期限)。根據證監會關於增發新股的徵求意見稿中對淨資產收益率的規定,這100多家公司中不滿足「兩個10%」(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10%、且最近一年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以孰低為原則)條件的公司有近70家,新規定僅淨資產收益率這一項指標就將三分之二的擬增發公司攔在了門外。
當前我國宏觀上大部分行業由於供過於求而競爭激烈,雖然上市公司可能是其所在行業的優秀代表,但從1998年以來的通貨緊縮並未從根本上得到扭轉,而且近期通貨緊縮又出現加劇的趨勢,在這樣的背景下,上市公司恐難獨善其身,淨資產收益率要滿足「兩個10%」的條件是非常困難的。因此,新規定實施後上市公司的「增發潮」必然退卻。
再融資方式多樣化,配股重新受青睞
曾幾何時,我們看到上市公司棄配改增的熱鬧場面;如今增發門檻抬高了,又有一批上市公司棄增改配。證監會在徵求意見稿中還規定:增發申請已通過發審會審核但不符合新規定而符合配股條件的,可以將增發申請改為配股申請。這一點已經表明了管理層的監管取向——政策鼓勵符合要求的公司再融資方式儘量選擇配股,而不要爭搶增發這條「獨木橋」。配股作為符合當前特殊國情的「傳統節目」,有望重新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流,「保6%現象」可能會再次上演。
我們注意到還有50餘家公司推出發行可轉債的預案,由於發行可轉債的要求同樣較高,因此我們預計可轉債難以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流。
同時,增發公司數量的大幅減少,並不意味著股市的存量擴容壓力減輕,這從近期不少公司棄增改配這一現象可見一斑。
流通股股東受重視,賦予「特殊發言權」
徵求意見稿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增加了關於增發提案表決時賦予流通股股東「特殊發言權」的規定:增發數量超過股份總數的20%時,提案須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說明管理層正視現實,充分注意到了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因割裂而產生的區別。由於增發新股關係到流通股股東的切身利益,而非流通股的「一股獨大」容易造成過度圈錢行為,損害流通股股東利益。設置流通股股東對高比例增發議案的特別表決程序,增加了對大股東的約束,流通股股東真正做到「用手投票」而不再僅僅是「用腳投票」,是管理層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具體體現。
據統計,在符合「兩個10%」條件的30多家擬增發公司中,增發數量超過股份總數的20%的公司佔三分之二,其中增發比例最高的已經達到總股本的50%。實施新規定後,這樣高比例增發的現象有望得到遏制,因為流通股股東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可以在特別表決程序中行使否決權,使公司高比例增發的方案不能獲得通過;而大股東為了使增發方案順利獲得通過,避免啟動特別表決程序,可能會將增發比例儘量控制在20%以內,因此這條規定對抑制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圈錢衝動將產生直接的作用。
新規定有利於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徵求意見稿中將公司是否規範經營列為重要考察內容,並且涉及公司治理結構(如資產佔用、關聯交易)、信息披露、財務穩健性、或有負債(如對外擔保)、募集資金投向等諸多方面,增發政策明顯向經營規範、業績優良的公司傾斜,而將經營中存在較大問題或經營業績不突出的公司排斥在增發之外,有利於發揮證券市場的優化配置功能。
對股市投資的影響
投資理念:由於業績優良的股票才有增發的可能,而業績一般甚至虧損股無增發之虞,因此績差股的炒作仍有市場;對小盤股的炒作而言,高比例增發對其是致命打擊,如今在高比例增發須適用特別表決程序的規定下,小盤股即使增發其盤子也不至於擴張太快,因此新政策無疑給熱衷小盤股的投資者吃了一顆定心丸。而新規定對增發設置了很高的要求,並且針對增發後業績變臉的情況規定了對主承銷商的懲罰措施(扣減或暫停推薦通道),使真正實施增發的公司數量得到有效控制,反而使增發板塊中出現較好的投資機會,投資者不必不再象以前那樣談增色變。概而言之,增發新政策對股市是長期的實質性利好。
投資機會:儘管在增發預案公布後公司股價表現會受到壓抑,但在增發實施後由於新項目的投入而使業績有提升的可能、以及因公布增發消息而造成股價的非理性下跌,反而使其投資價值可能凸顯,如中遠發展(相關,行情)(600641)、申能股份(相關,行情)(600642)、創智科技(相關,行情)(000787)等股票在增發後都有不錯的表現。根據我們對增發板塊的長期跟蹤,建議投資者在選擇增發板塊進行投資時可以參考以下條件:
1、增發前股價未經大幅炒作;
2、絕對價位不高(如10元附近);
3、網下配售比例高,基金等機構投資者認購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