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會也被當成了群眾性活動,前往辦事的車輛也被統一收取10元/次 的停車費,真不合理!」
今日,記者接連接到多位車主投訴,今日開車進入廣州體育館停車場時,當時館內正被某企業包場舉行年會,但停車場卻統一以「群眾性活動」理由按車次每次10元的標準收取停車費,市民認為停車場做法並不合理,涉嫌亂收費。有市民已經向廣州市消委會和物價部門投訴反映。
辦事的上班的都要一刀切按此收費
「今日來辦理粵通卡業務,進入停車場時,停車場管理員並沒有像平日那樣按每小時2.5元收費,而是直接收取每車次10元,我不足15分的業務就辦完,足足比平日多交了4倍的停車費。」今日,記者接到了車主張先生的來電,他表示,停車場管理員只告訴他「今天體育館有大型活動,所以要按車次收費。但問管理員究竟在舉辦什麼大型活動,管理員卻支支吾吾地說『不清楚』、『收到通知就是這樣收費』。」
記者接連接到多位車主相類似的投訴,有車主表示,由於粵通卡的一個服務點位於廣州體育館的停車場內,因此每次去辦理業務,都要被廣州體育館收取停車費。「遇到體育館舉行大型活動,館方更是『坐地起價』,按車次10元/次來收費。」車主蘇女士說,平時每小時2.5元的停車費也就算了,但如果按車次10元/次來收費,十幾分辦完的業務,無端端就要多交幾倍的停車費,感覺很不值。
據悉,今日就連在粵通卡服務點上班的工作人員,都無可避免被按照車次來收取停車費。有工作人員表示,因為服務點位於停車場內,即使平日他們上班,都要和其他車主一樣要繳納同樣的停車費。包括粵通卡服務點工作人員和多位車主都告訴記者,之前已經向廣州市發改委物價部門和廣州市消委會投訴反映過,但無濟於事,一直沒有引起重視。
〓記者暗訪〓
企業年會也算是群眾性活動?
今日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接到市民投訴後,來到廣州體育館停車場了解情況,發現車主反映情況屬實。
記者驅車進入停車場時,看到收費亭的欄杆已經停用,分別有四名廣州體育館停車場的收費員站在了停車場出入口四條通道上,對進入車輛收取每車次10元。
記者問收費員為何要按車次收費,而不按小時收費,收費員說「今日有大型活動,因此要按車次收費。」記者追問是什麼大型活動,收費員說「不清楚」,並且急於收錢,並開具一張落款「廣州珠江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發票。
記者之後在停車場入口處顯示屏看到,原來所謂大型活動是某企業的年會活動。進入場內的基本是該企業的員工。停車場外停靠著多輛大巴,而停車場內則稀稀疏疏沒有停靠很多車輛。記者在現場觀察了10分鐘,一共進入了20臺私家車,全部是前往粵通卡服務點辦理業務的,沒有一輛車前往企業年會。不少私家車車主在停車場出入口與收費員理論,大部分人無奈地繳費。而在私家車出場時,收費員還要檢查私家車有無繳費發票。
記者在停車場收費亭看到一個2012年由當時「廣州市物價局」頒發的「廣州體育館配套停車場收費標價牌,」按照規定,在「車輛集中進出的群眾性大型活動時,為保證交通暢順,從活動前2小時和活動結束後2小時,對該時段停放的所有車輛,實行按此進場收費。」
「一個企業年會也算群眾性大型活動嗎?」不少車主在出入口與收費員如此理論,「要區別對待,應該對企業的員工按此收費,對群眾辦事應該按小時收費」。車主質疑停車場亂收費。記者問收費員,為何要一刀切,有收費員不耐煩,沒有過多解釋,對記者表示,他們是按規定做,「你不想繳費就不要停進來。」
有車主表示,該收費規定已經是多年前,應該重新檢討是否合適,而且收費缺乏監管,對於群眾性大型活動定義不清,容易引起亂收費的嫌疑。
文圖丨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 全傑編輯丨廣州日報全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