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聞 通訊員 樓斌 記者 謝珂
11月9日6點40分左右,杭州高速交警三大隊民警接到報警,杭新景高速千島湖往杭州方向7K處,一輛依維柯側翻,車上的「貨」都散落在車道上,影響了正常的車輛通行。
這車「貨」,是近1000公斤的包頭魚。
接警後,民警陳旭立即趕赴現場,到現場後發現一輛浙A牌照的依維柯側翻在第二車道上,車上三名人員並無大礙,而車旁是散落一地的包頭魚。
據駕駛員郎某反映,車輛原本是開在超車道上,行駛途中突然發生爆胎後,車輛失控撞了邊護欄後側翻在第二車道上了,車上裝的近1000公斤包頭魚是從千島湖出發準備運往杭州市區各酒家的,沒想到酒店還沒到,全部在高速公路上先「遨遊」了。
根據規定,依維柯麵包車駕駛員的行為屬於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警方已對其罰款200元,駕駛員負事故全部責任。
高速交警提醒
一、高速出行時應當首先檢查車輛狀況,特別是輪胎、制動和燈光,確保車輛各種機件都符合安全的標準後再上路行駛。
二、行駛過程中,車輛突然爆胎,應緊握方向盤,保持鎮定,待車輛穩定後再緩慢制動並駛離主幹道。切記不要緊急制動,以免因制動力不均而使車輛甩尾或翻車客車違反規定載貨,裝載量往往超過客車本來可以承受的重量,車輛底盤下沉,從而影響汽車剎車性能,遇到緊急情況時往往不能及時停住。
三,堆積在車廂裡的貨物,還會影響駕駛人的視線。在行駛時,載貨的客車也極易在行駛中出現爆胎、鋼板斷裂、轉彎時側翻等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