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專案組審理案件。警方供圖
中新網鄂爾多斯6月24日電 (記者 張林虎)24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23項罪名,依法對賈淨博等61人提起公訴。
經審查,以賈淨博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軟暴力」討債、強迫交易、非法採礦、貪汙、受賄等違法犯罪手段以及開發房地產、經營酒店、承攬工程等經營活動持續斂財,組織成員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500餘件次違法犯罪活動。
圖為賈淨博案相關案卷。警方供圖
1972年出生的賈淨博系巴彥淖爾市五原縣人。仕途初期,賈淨博曾在當地建工局短暫工作,隨後進入公安系統。賈淨博從一名基層幹部做起,先後擔任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公安局巡防大隊大隊長、臨河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公安局副局長(正科),並在巴彥淖爾市公安局監管支隊主持工作2年。2014年年底,賈淨博任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公安局政委。3年後,升任烏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10月28日,內蒙古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賈淨博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3月24日,賈淨博涉嫌貪汙、受賄等罪一案,由巴彥淖爾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檢察院指定,由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主辦該案的鄂託克旗公安局消息稱,專案組共偵破賈淨博等人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73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採礦等16項罪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價值14.525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