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中國聯航收取選座費被定違法罰款44萬元
光明網評論員:今天(7月21日)有媒體報導說,北京市發改委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該處罰決定書認定中國聯合航空公司收取乘客選座費屬於自立收費項目,為此,北京市發改委要求中國聯航立即改正「收取選座費」的行為,並對其所有違法所得予以沒收,處以443210元罰款。
航空公司收取選座費的做法最先興起於國外廉價航空公司。廉價航空公司的航班,由於運營成本所控,除個別航班安排一兩排寬大座椅外,幾乎都沒有頭等艙和商務艙的設置,其所選用的座椅型號小於普通航班,且座椅間距也都小於一般客機。因此,在飛機座艙的安全門附近等因安全規定而必須留出超過其他座椅間距的座位,廉價航空公司雖對此錙銖必較,但也大都以低於普通航班市場價的價格出售,而出售這些座位的方法就是所謂「選座費」。
不過,即使是廉價航空公司推出的選座費,也並非是強制消費項目。在所有人都不為此付費的情況下,這些「特殊」座位最後當然不會空置,而是隨機安排給「幸運」的乘客。對廉價航空公司推出選座費的賺錢方法,在競爭充分的市場上,跟進者並不多。顯然,在競爭激烈的航線上,貿然推行選座費的做法,其結果很可能不僅沒有賺到錢,反而把乘客推上競爭對手的航班。
當然,選座費之所以沒有流行起來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廉價航空公司的選座費項目,其賺錢的效果也並不如意。在航空公司與乘客的市場博弈中,那些推出選座費的航空公司,可以說是既沒有多賺錢,同時也損害了名聲,由此導致部分乘客流失。因此,即使在國外,選座費實際上也是處於名存實亡的狀態。在此,乘客與航空公司的博弈方法很簡單,其做法就是「消極」地不作為——既然航空公司出售的不是站票,那座位就由航空公司分配好了——航空公司總不能單設座椅票吧,航空公司總不至於因隨機安排座位而收費吧!
當然,乘客消極不作為的博弈方法,導致的是乘客與航空公司零和甚至雙輸的結果。航空公司設立選座費,實際上是取消了對那些早訂機票乘客的「自然獎勵」。不僅如此,正是在此意義上,選座費也不啻是對這部分乘客的一種不當「懲罰」。對航空公司而言,這些早訂機票的乘客,是形成市場緊俏消費心理的基礎,也是航空公司縮小邊際成本、增加邊際效益的基礎。早訂機票與晚訂機票一個樣,其所形成的消費心理變化,必然體現在航空公司的業績當中。
不出意料的是,選座費這種賺錢方法不失時機地被國內航空公司「接軌」過來了。然而,在競爭不充分的市場上,選座費成為強制性消費的結果也同樣不令人意外。並且,「接軌」過來之後,國內一些航空公司還根據市場競爭不充分的「國情」將選座費項目的內容有所「發展」,其推出或準備推出的選座費,不僅限於座艙頭排或安全門附近座椅,而是只要選擇座位就收費。這樣,在推出選座費的航線或航班上,每個班次都增加了靠窗、靠過道等更多可以為航空公司賺錢的座位。
在選座費項目推出之時,曾有航空公司人士稱,選座費是國家民航總局許可的差異化服務,只要在民航總局備案就屬於合理收費。現在看來,北京市發改委對中國聯合航空公司收取乘客選座費屬於自立收費項目的認定,實際上是對航空公司相關人士上述說法的否定。這份依法作出對中國聯合航空公司收取乘客選座費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為各地處理相同事項開出了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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