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之道不同於夫子之道,它是道法自然,是自然而然的本性

2020-12-15 騰訊網

道雖然有許多特性,但它的一個基本特性是自然。「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認為天地人要遵循道,而道不遵循其他任何東西,而只是遵循自然。

何謂自然?自然在漢語中主要有兩個意義。它的一個意義是自然界。它是礦物、植物和動物所構成的整體。作為一個特別的動物,人甚至也包括於其中。它的另一個意義就是自然而然。這就是說,一個事物就是自己,是自己所是的樣子。因此,自然就是自己的本性。在老子思想中,自然界的名字是天地萬物,而自然則意味著自然而然和本性所是的樣子。

於是,當他說道法自然的時候,不是認為道依據一個外在的自然界,而是強調道依據自身,遵循自身。為何如此?這是因為道沒有一個比它更高的本原,而是自己為自己設立根據。作為如此,道的存在便是道法自身,亦即道法自然。在這樣的意義上,道法自然就是道根據自身的本性去存在。

當道法自然的時候,它便表現為虛靜。虛與實相對。實是已實現的,而虛是未實現的。但正是在未實現中包括了能實現的動力和源泉。作為如此,虛是道的無的本性的一種形態。正是在虛中,道自身保持為自身,而不是自身之外的他物。道在成為虛的同時,也保持為靜。這在於虛無的道不可能是動的,而只能是靜的。寧靜意味著道居住於自身,自身與自身處於同一之中。相反,躁動則是道的遠離和失去。因此,老子強調靜為躁君,並認為清靜為天下正。

道也呈現為柔弱。柔弱是剛強的對立面。一般的觀念是肯定剛強,否定柔弱。但老子卻反對這種看法。它認為柔弱勝剛強。這是因為柔弱代表生命,而剛強代表死亡。在天地間,沒有什麼比水更具有柔弱的特性了。「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水雖然是最柔弱的,不爭的,處於最地下的地位,但也是最剛強的,最富有韌性的。於是,沒有任何事物能夠勝過水。此外,它自身沒有生命,但卻是生命之源。這樣,它能成為道的一個喻象。

自然、虛靜和柔弱的道還顯現為無為。無為不是指無所作為,喪失了任何生命的活力,而是指沒有違反自然的行為。因為道只是依據自然而為,沒有反自然而為,所以它便是無為的。但道的無為正好順任了天地萬物的自然天性。無為是道的泰然任之,是讓萬物如其自身而存在。依照這種理解,無為比一般意義上的有為更有作為,是作為的最高形態。

正是在這樣的意義上,老子說道無為而無不為。這常常被誤解為老子的陰謀術,亦即看起來什麼也不作,但事實上卻什麼都作。然而,老子的思想和陰謀術風馬牛不相及。陰謀術不僅是一種作為,而且是虛假的作為。但老子的思想的無為而有為揭示的不過是道本身自然的力量。

當然,道還有許多特性,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即相關於道自身存在即虛無的本性。如果我們強行將道的本性分為存在性和虛無性的話,那麼老子所強調的不是存在性,而是虛無性。這在於,老子所說的虛無性的意義超過了一般的存在性,而存在性的意義相反不如虛無性。所謂自然、虛靜、柔弱和無為都是源於道的虛無的本性。因此,老子的思想是以存在即虛無為本。

正是在對於道的本性如此理解的基礎上,老子展開了人們一般所說的辯證法的思想,亦即一種獨特的關於事物矛盾的對立及其相互轉化的思想。老子將任何事物分成了矛盾的兩個方面,如陽性和陰性、積極性和消極性、肯定性和否定性等。它們是相互對立的。這種矛盾現象遍及天地萬物,包括自然、社會、心靈等。事物矛盾的兩個方面雖然是對立的,但也是相互依存的。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恆也。」 如果矛盾的一方不復存在的話,那麼它的另一方也就隨同消失了。但如果矛盾的一方產生的話,那麼它的另一方也就一起出現了。因此,天地間沒有單獨的矛盾的一方或者是另一方,而始終是矛盾的雙方共同存在。

但更重要的是,矛盾的對立面不僅是共同存在的,而且也是相互轉化的。在種轉化之中,事物從自己變成為了其對立面。「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事物的發展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自身作為矛盾的展開表現為一個過程,也就是從開端到終結,又從終結到開端,如此循環不已。

老子非常重視事物的這種轉化,並認為它是事物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當一個事物最終走向否定性的時候,最先卻呈現為肯定性的。「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這裡的欲並不是人的意願,尤其不是人的欲望,而是事物的變化的趨向。

因此,這裡的肯定和否定的變化不是人的陰謀,而是事物的規律。在否定性之前的肯定性,老子認為是事物自身微妙的徵兆。這在於事物自身的肯定性包括了否定性,而否定性也包括了肯定性。但老子更強調事物發展中的陰性、消極性和否定性,而不是陽性、積極性和肯定性。這是因為前者是事物的開端,而後者則是事物的完成。

然而,老子認為道的存在即虛無的本性事實上並沒有一般矛盾的對立,因此,人們必須放棄固守矛盾的任何一端,而超出矛盾。「是以聖人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聖人的言行是沒有矛盾的。他不是克服事物已經存在的矛盾,而是遠離任何矛盾,不會產生任何矛盾。

在這樣的意義上,老子關於事物矛盾對立及其轉化的思想不同於一般的辨證法。辯證法認為事物的矛盾在對立統一的過程中最後能夠被揚棄,而老子認為事物發展的最初就應該達到沒有任何矛盾的道本身。

在闡明道與存在的關係的同時,老子還揭示了道與思想的關係。道在自身的生成中必然走向思想。這是因為只有當道被思考的時候的,它才能向人顯明自身。因此,道最終要在思想中發生。但思想和道的關係並非是簡明的,而是複雜的。老子意識到了思想和道的關係的特性。他一方面討論了道是否可以被思考,另一方面指明了道如何能夠被思考。

道顯然不是感覺的對象。所謂感覺的對象是那些存在於感性世界中的存在者,它們能訴諸人的感覺器官,而成為一般所謂的感性認識的材料。道是一,但既不是整體中的一個部分,也不是一個整體自身。作為如此存在的道自身是虛無。它不存在於時空之中,不可能成為人感覺的事物,是不可見、不可聽和不可觸摸的。

老子說:「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博之不得,名曰微。」 這種對感覺的拒絕正是對於將道視為萬物的整體或者萬物之一的否定。反之,它要求將道理解為無自身。「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為惚恍」 。對於作為虛無存在的道,人們必須放棄感覺,超出感覺,尋找另外通達的道路。

同時,道也不是學識的對象。一般意義的學識、思想或者智慧都是背離道的,這在於它們是違反自然的、人為的,甚至是虛偽的。老子認為,智慧出有大偽。這裡的智慧不是道的智慧,而是一般人的智慧。它是人為的謀劃和策略。人們沉溺智謀,喪失了本性和本心。這種智慧只能誤導人們,使其走到一條錯誤的道路上去。因此,聖人必須拋棄這種學識,使民絕聖棄智,無知無欲,從而讓大道自身呈現。

本文作者系武漢大學哲學教授,著有系列學術專著「國學五書」(《論國學》、《論老子》、《論孔子》、《論慧能》、《論儒道禪》,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與發行)。本文圖片來源網絡,標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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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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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的《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的內容一直為世人所重視。一句「道法自然」更是深入人心。雖然很多人並不完全清楚其中內涵,潛意識中依然喜歡引用。那麼老子說的「道法自然」是什麼?這章中老子回答了世人所關注的這個問題。
  • 思考自然是老子的思想起點,老子曾把自然的含義,當作道的本性
    禪宗所講的自然,是人的心靈的自然性,禪宗是由印度傳來的,實際上,禪宗是中國化了的佛教,更加具體地來說,禪宗就是道家化的佛教,而它所要表達的卻是關於人的心靈的本性,與儒、道不同。雖然,儒道禪三家,對於自然解釋維度各自不同,但是,強調自然對人的規定性是各家共有的一個根本焦點。「天人合一」是以儒道禪思想為主線的中國傳統思維的根本落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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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德是萬物的本性,在老子的思想世界中,道的本身是自然的
    提到老子,相信大家並不陌生。而我們今天就看一下老子的思想觀點。「道」是老子的重要概念。我們先把老子的「自然」釋作「如其自身的狀態」。道是獨立無待的、自本自根的,道的存在狀態是自如其然,道是自然的,所以老子說「道法自然」。那麼「萬物之自然」,萬物的生存狀態也是如其自身的嗎?
  • 老子「道法自然」釋解
    《道德經》所論述的「道」與「德」,其本性特徵就在於「法自然」,所以,離開了「道法自然」這一基本哲學命題,《道德經》也就失去了理論根基。老子政治哲學的核心思想「無為而治」,其哲學根據是「道法自然」。莊子人生哲學最精彩理論「逍遙遊」,其深層哲理是「道法自然」。竹林七賢之首的嵇康的哲學名言「越名教而任自然」,也離不開「道法自然」的理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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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的《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的內容一直為世人所重視。一句「道法自然」更是深入人心。雖然很多人並不完全清楚其中內涵,潛意識中依然喜歡引用。那麼老子說的「道法自然」是什麼?這章中老子回答了世人所關注的這個問題。
  • 老子被誤會了,《道德經》的道講自然而然的道理,不是夫子之道
    後來它不僅指人行走的道路,而且也指事物存在和發展運行的道路。因此,道常常被理解為萬物的本性和規律等。與一般對於道的理解不同,老子所說的道並非是具體個別的此道或者彼道,而是道自身。但這個道自身又是如何的?老子在《道德經》第一章對於道有一個簡明的規定。「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 道法自然,自然而然
    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我不知道它的名,勉強為它取字叫「道」,勉強為它取名叫「大」。「大」叫流逝,流逝叫遙遠,遙遠叫返還​。所以「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道取法自然而然。
  • 老子的「道法自然」
    當今的一些《老子》注釋者和解釋者大都一脈相承地認為老子的「道法自然」是說「道自己如此」,「道」無所效法。       在迄今發現的最早的《老子》版本――郭店楚簡本(根據竹簡型制分為甲、乙、丙三組)中,這一論題就已經有了。同它相連的那段完整的話是:「有狀混成,先天地生,寂寥,獨立不改,可以為天下母。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返。天大,地大,道大,王亦大。
  • 老子:天道無親,常與善人。道法自然天人合一才能做到永續發展
    老子說:天道無親,常與善人!道法自然。他老人家不會騙我們,他說的話很多都應驗了。 最好的醫生是自身!要尊道貴德!不要失去希望。希望是最好的良藥。 道生德蓄,天下萬物尊道貴德而常自然。 弘道積德,聖人以輔萬物之自然而無為。 天災十之八九皆人禍。道法自然,任重道遠;弘道積德,功德無量! 不要再沉迷於口舌之欲。
  • 道的核心就是道法自然,自然是通向覺悟的唯一途徑!
    老子的道德5000言,其實就是圍繞著「自然」兩個字展開的。「道」,在很多人眼裡都是非常的玄奧難懂,有的說道是修身的,有的說是治國的,有的說是揭示宇宙運行規律的。說的也都對,但不算全面。老子只是籠統的說「有物混成」,從這一句我們知道「道」是圓滿和諧的整體,它一開始就是存在的,對應《道德經》第四章所說的「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由此可以推斷出老子認為「道」是天然,自然而然的,並且初始狀態是混沌、渾樸的。
  • 道法自然的要義
    ●老子所說的「自然」並不是一個居於道之上的抽象存在,也不是外在於人類自身的客觀之物,而是本然,是自然而然  ●在「道法自然」等觀念影響下,古代中國孕育出了獨特的美學系統
  • 當代道教對道法自然和清靜為正思想的解釋
    這兩個命題就是「道法自然」和「清靜為正」。「道法自然」的命題出自《老子·第25章》。其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清靜為正」的命題出自《老子·第45章》。其曰:「清靜為天下正」[2]。我想首先介紹一下這兩個命題。  《老子》一書言簡意賅,思想博大精深,不同的人對其某些文句的訓讀、解釋和對其思想的理解,往往不同。
  • 說文解字|道法自然,「然」不是有形物體,道法自然究竟是何意?
    渦陽人,老子的《道德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對於人、地、天、道、自然之間的關係。老子得出一個結論:人取法於地,地取法於天。天取法於道,道取法於自然。「道法自然」的「自然」,顯然不是指大自然或自然界,它的含義是「自然而然」。
  • 道法自然——人生的最高境界
    順應自然方成道:順應自然規律,順應人的自然本性,就能得「道」。人生活中這個世界上,要 與自然,世界,宇宙 融為一體。達到天人合一, 才能 成道!對境無心莫問禪: 對境無心就是禪嘛!何必再問禪呢!人們不管面對什麼樣的情景,都要靜心對待,心如止水。
  • 老子的道法自然是什麼意思?
    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講: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筆者看到很多人將道法自然的自然理解為大自然,認為道法自然就是道取法和遵循大自然或自然世界,不僅啞然失笑。道作為最高位格的存在,是萬事萬物的本原和規律,是萬事萬物的起始和歸宿,怎麼可能去取法和遵循自己創造的大自然世界呢?那不是捨本逐末嗎?那不是本末倒置嗎?那麼道法自然到底應該如何理解呢?答案其實簡單得不能再簡單。
  • 最好的治國之道是「自然」——老子如是說(一)
    他的社會思想也是依據道的原則展開的。而道最根本的性質是「自然」。他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以下只注章數)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自然,並非我們通常說的自然界,否則在道之上就有一個更高的東西即自然了。老子沒有這樣的意思。其實這裡地和天倒有我們現在說的自然或自然界的意思。自然應作「自己這樣」解;「自」是自己,「然」是如此。
  • 「道法自然」的人性論解讀
    作者:周耿(北京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講師)  學者們一般認為,「道法自然」的本義就是道效法它自己的樣子,如任繼愈《老子繹讀》、張松輝《老子譯註與解析》等。(《老子譯註與解析》)而《老子》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中的「自然」,意在強調「道」「德」對萬物有著「生之」「蓄之」的根源性意義,萬物如同「子」對「母」一般,自然而然地尊崇「道」「德」。從以上分析可知,如果為了強化「自然」的政治意義而套用一個模式(道、聖人「無為」——萬物、百姓「自然」)去解釋所有文獻,則有些勉強。
  • 講德行要符合道的本性,那麼道的本性是什麼呢?四個字可以概括
    關於人性,儒家和道家的思想觀點有所不同,他們都有自己獨特的態度。道家對社會中的倫理道德標準持否定態度,他們拋開社會中的倫理道德與善惡是非,直接從自然大道出發來研究人性,因而提出了與眾不同的人性論。道家認為,人性來源於道,道是素樸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