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2020-12-20 中國財經信息網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時間:2014年11月14日 06:20:43&nbsp中財網

  發行人聲明  招股意向書摘要的目的僅為向公眾提供有關本次發行的簡要情況,並不包括招股意向書全文的各部分內容。招股意向書全文同時刊載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招股意向書全文,並以其作為投資決定的依據。  投資者若對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諮詢自己的股票經紀人、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發行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中財務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釋義招股意向書摘要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公司、本公司、發行人、雄韜電源指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雄韜有限指發行人的前身「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發起人指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深圳市三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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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有限公司、張華農、深圳市雄才投資有限公司、孫友元、深圳市睿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張華軍、章霖、徐可蓉控股股東、三瑞科技指發行人控股股東深圳市三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發行人55.3110%的股權。  實際控制人指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先生京山宏碩指京山宏碩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發行人13.6216%的股權;於2013年5月24日更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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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有限公司」。  輕機控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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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有限公司雄才投資指深圳市雄才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發行人6.1738%的股權。  睿星投資指深圳市睿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發行人4.8835%的股權。  星睿電源指深圳市星睿電源有限公司,於2008年9月更名為「深圳市睿星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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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指湖北省京山輕工機械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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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湖北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代碼000821,發行人董事李健先生控制的公司。  京山京源指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發行人董事李健先生控制的公司。  香港力可生指力可生有限公司(Nexen Limited),一家註冊在香港的公司,其持有發行人控股子公司深圳雄韜實業有限公司33%的股權。  大略實業指深圳市大略實業有限公司,2002年4月至2007年10月,持有發行人5%的股權。  湖北雄韜指湖北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發行人子公司。發行人直接持有其65%的股權,並通過香港雄韜持有其35%的股權。  雄韜實業指深圳雄韜實業有限公司,發行人控股子公司,發行人持有其67%的股權。  雄韜鋰電指深圳市雄韜鋰電有限公司,發行人全資子公司。  雄瑞貿易指深圳市雄瑞貿易有限公司,發行人全資子公司。  鵬遠隔板指深圳市鵬遠隔板有限公司,發行人全資子公司。原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先生之兄長張華軍先生控制的公司。2011年3月,發行人收購其100%的股權。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越南雄韜指雄韜電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Vietnam Center Power TechnologyCompany Limited),發行人在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香港雄韜指雄韜電源(香港)有限公司(Hongkong Center Power TechnologyCompany Limited),發行人在香港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2007年11月更名為香港雄韜電源有限公司。  歐洲雄韜指Vision Europe Bvba,發行人在比利時投資設立的子公司,發行人直接持有其1%的股權,並通過全資子公司香港雄韜持有其99%的股權。  美國雄韜指Vision Battery USA, INC.,發行人在美國投資設立的子公司,香港雄韜持有其100%的股權。  上海雄韜/尤諾電源指上海尤諾電源系統有限公司,發行人控股子公司,發行人持有其100%股權。  四川雄韜指四川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發行人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2012年11月已註銷。  重慶加把勁指重慶市加把勁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發行人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澳大利亞雄韜指澳大利亞雄韜電源有限公司(Vision Battery Australia Pty Ltd.),發行人在雪梨投資設立的子公司,香港雄韜持有其70%的股權。  新加坡雄韜指新加坡雄韜電源有限公司(CENTER POWER (S) PTE.LTD.),發行人在新加坡投資設立的子公司,香港雄韜持有其100%的股權。  香港特富特指特富特科技(亞洲)有限公司,2013年8月前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先生原持有其45%的股權。  深圳特富特指特富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特富特科技(亞洲)有限公司在深圳投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深圳聖瑞指深圳聖瑞電源有限公司,原發行人全資子公司,已於2010年12月註銷。  香港聖瑞指聖瑞電源有限公司(Senry Battery Company Limited),原發行人在香港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已於2011年1月註銷。  深圳

新能源指

深圳市雄韜新能源有限公司,原發行人控股子公司,已於2008年4月註銷。  恆信紙品指深圳市恆信紙品有限公司,雄韜電源供應商,雄韜電源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姐姐的女婿控制的公司。  本次發行指發行人本次發行A股的行為A股指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最近三年及一期、報告期指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這四個會計期間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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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會計師、中勤萬信、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指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發行人會計師發行人律師、萬商天勤指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公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證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公司章程》指《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企業會計準則指財政部2006年2月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其後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和企業會計準則解釋以及其它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交所指深圳證券交易所國家發改委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信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環保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越南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元指人民幣元越盾指越南盾,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貨幣單位專業術語物理電源指一般指太陽能電池或光伏電池,是通過光電效應或者光化學效應直接把光能轉化成電能的裝置。  化學電源指將化學能直接轉換成直流電的裝置一次電池/原電池指一次電池即原電池(俗稱乾電池),是放電後不能再充電使其復原的電池,如鋅錳電池、鹼錳電池、銀鋅電池、鋰錳電池等。  二次電池/充電電池指在電池放電後可通過充電的方式使活性物質激活而繼續使用的電池,如鉛酸電池、鎳鎘電池、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等。  鉛酸蓄電池指Lead-acid battery,電極主要由鉛及其氧化物製成,電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種蓄電池,荷電狀態下,正極主要成分為二氧化鉛,負極主要成分為鉛;放電狀態下,正負極的主要成分均為硫酸鉛,1859年由法國科學家普蘭特(G.Plante)發明。  VRLA電池/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指Valve Regulated Lead Acid Battery,通過設置單項排氣閥(即安全閥)來控制電池內部氣壓,並以密封結構防止漏酸漏霧的鉛酸蓄電池。  AGM電池指利用吸附式玻璃纖維棉隔板,吸附電池反應所需的電解液,同時預留10%左右的孔隙作為O2的複合通道,使得正極析出的O2到負極複合,以實現氧的循環技術的蓄電池。  GEL電池/膠體電池指VRLA電池的一種,是利用二氧化矽與稀硫酸形成凝膠電解液,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使電解液成不流動狀態,達到與AGM電池同樣的效果。  中大密指VRLA電池按照容量可以分為大型、中型和小型,單體電池容量在200Ah及以上的為大型或大密,24~200Ah為中型或中密。  小密指單體電池容量24Ah以下為小型或小密鋰電池指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磷酸鐵鋰電池指用磷酸鐵鋰作為正極材料的鋰離子電池,現在主要方向是動力電池。  UPS電源指Uninterruptable Power Supply,即不間斷電源,作為一種具有儲能裝置的電子交流變換系統,其基本功能是在市電中斷供電時,能不間斷供電,始終向負載提供高質量的交流電源,達到穩壓、穩頻、抑制浪湧、尖峰、電噪音、補償電壓下陷、長期低壓等因素幹擾。  EV指Electric Vehicles,即電動車,以電力為能源的車子。電動車分類電動車按類型分可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託車、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燃油助力兩用電動車等。  ODM指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指根據客戶的規格和要求,設計和生產產品,銷售的產品粘貼客戶的品牌商標。  清潔生產指不斷採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採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削減汙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汙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KVAh指千伏安時,單位量,用來衡量電池廠的產量或生產規模。  本招股意向書摘要中部分合計數與各加數之間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存在差異,該等差異系因四捨五入造成。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7第一節重大事項提示本公司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發行的以下事項和風險:  一、股份鎖定的承諾在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10,200萬股。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股票不超過3,400萬股,本次發行公司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  公司控股股東三瑞科技、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先生和其夫人徐可蓉女士、兄長張華軍先生及雄才投資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發行人其他股東輕機控股、睿星投資、孫友元先生及章霖先生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直接或間接持股股東張華農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諾:除前述鎖定期外,在其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申報離任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人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數量,佔本人所持有其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  發行人控股股東三瑞科技,以及通過輕機控股、三瑞科技、雄才投資、睿星投資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張華農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諾:直接或間接所持雄韜電源股票在鎖定期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復權處理,下同)不低於發行價;雄韜電源上市後6個月內,如其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8上述承諾不因不再作為公司控股股東或者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所有未來新聘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目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招股意向書中做出的承諾,否則公司將不予聘任。  二、公司上市後三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淨資產時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公司上市後三年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最近一期審計基準日後,因利潤分配、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配股等情況導致公司淨資產或股份總數出現變化的,每股淨資產相應進行調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將採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項或多項措施穩定公司股價:(1)公司回購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買入公司股票;(4)其他證券監管部門認可的方式。上述承諾主體回購/增持/買入股票的資金均將通過自有資金或自籌解決。  公司董事會將在公司股票價格觸發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條件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製訂或要求公司控股股東提出穩定公司股價具體方案,並在履行完畢相關內部決策程序和外部審批/備案程序(如需)後實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穩定股價措施實施完畢及承諾履行完畢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公司應將穩定股價措施實施情況予以公告。  公司穩定股價措施實施完畢及承諾履行完畢後,如公司股票價格再度觸發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條件,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張華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將繼續按照上述承諾履行相關義務。  自股價穩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個自然日內,若股價穩定方案終止的條件未能實現,則公司董事會制定的股價穩定方案即刻自動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張華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繼續履行股價穩定措施;或者公司董事會即刻提出並實施新的股價穩定方案,直至股價穩定方案終止的條件實現。  各方就上述穩定公司股價措施所涉及的股票價格情況,承諾如下:公司回購股票、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9/買入公司股票的價格均不高於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最近一期審計基準日後,因利潤分配、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配股等情況導致公司淨資產或股份總數出現變化的,每股淨資產相應進行調整)。  各方就上述穩定公司股價措施所涉及的金額或股份數量,承諾如下:(1)公司單次回購股份數量不低於股份總數的2%,單一會計年度不超過股份總數的5%;(2)三瑞科技及張華農的單次增持股份數量不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單一會計年度增持股份數量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5%;(3)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用於買入/增持公司股份的資金額不低於本人上一年度從雄韜電源領取稅後收入的20%,不超過本人上一年度從公司領取稅後收入的50%。  新聘的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將在其作出承諾履行公司發行上市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作出的穩定股價承諾要求後,方可聘任。  三、公開發行前持股5%以上股份股東的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三瑞科技、雄才投資、張華農、輕機控股、孫友元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承諾如下:  1、作為雄韜電源的股東,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並嚴格履行雄韜電源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招股意向書披露的股份鎖定承諾。  2、減持方式:  上述股東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進行股份減持的,將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大宗交易系統進行。如果上述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合計超過公司股份總數1%的,將不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3、減持價格:  上述股東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如果因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須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復權處理,下同)不低於發行價;鎖定期滿兩年後,上述股東若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股份,則減持價格不低於減持公告日前一個交易日股票收盤價。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04、減持期限:  (1)三瑞科技、雄才投資、張華農承諾,在鎖定期屆滿後6個月內,減持數量不超過雄韜電源上市前所持股份總數的10%;在鎖定期滿後12個月內,減持數量不超過雄韜電源上市前所持股份總數的20%;在鎖定期滿後的24個月內,減持數量不超過雄韜電源上市前所持股份總數的30%。  (2)輕機控股承諾,在鎖定期屆滿後12個月內,減持數量不超過雄韜電源上市前所持股份總數的25%;在鎖定期滿後24個月內,減持數量不超過雄韜電源上市前所持股份總數的50%。  (3)孫友元承諾,在鎖定期屆滿後12個月內,減持雄韜電源股份數量不超過雄韜電源上市前所持股份總數的90%;在鎖定期滿後的24個月內,擬減持所持全部雄韜電源股份。  5、在減持所持雄韜電源股份前,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並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6、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事項,並承諾將遵守下列約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將在雄韜電源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雄韜電源的其他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2)應獲得的雄韜電源現金分紅,歸雄韜電源所有。(3)將停止行使所持雄韜電源股份的投票權。(4)因違反上述承諾減持股份獲得的收益歸雄韜電源所有。  (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四、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失信補救措施的承諾(一)發行人承諾1、公司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承諾事項,並承諾嚴格遵守下列約束措施:  (1)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1眾投資者道歉。  (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3)公司將對出現該等未履行承諾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採取調減或停發薪酬或津貼(如該等人員在公司領薪)等措施。  2、如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無法控制的客觀原因導致公司承諾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將採取以下措施:  (1)及時、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諾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具體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相關承諾需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二)控股股東三瑞科技承諾1、三瑞科技作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承諾事項,並承諾嚴格遵守下列約束措施:  (1)如果三瑞科技未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三瑞科技將在發行人的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發行人的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如果因三瑞科技未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而給發行人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三瑞科技將向發行人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三瑞科技未承擔前述賠償責任,發行人有權扣減三瑞科技所獲分配的現金分紅用於承擔前述賠償責任。同時,在三瑞科技未承擔前述賠償責任期間,其不得轉讓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4)如果三瑞科技因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而獲得收益的,所獲收益歸發行人所有。三瑞科技在獲得收益或知曉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的事實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應將所獲收益支付給發行人指定帳戶。  (5)在三瑞科技作為發行人控股股東期間,發行人若未履行招股意向書披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2露的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三瑞科技承諾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如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三瑞科技無法控制的客觀原因導致三瑞科技承諾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三瑞科技將採取以下措施:  (1)及時、充分披露三瑞科技承諾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具體原因;(2)向發行人的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相關承諾需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三)實際控制人張華農承諾1、張華農作為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承諾事項,並承諾嚴格遵守下列約束措施:  (1)如果張華農未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張華農將在發行人的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發行人的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如果因張華農未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而給發行人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張華農將向發行人或者其他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張華農未承擔前述賠償責任,發行人有權扣減其所獲分配的現金分紅用於承擔前述賠償責任。同時,在張華農未承擔前述賠償責任期間,其不得轉讓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  (4)如果張華農因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而獲得收益的,所獲收益歸發行人所有。張華農在獲得收益或知曉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的事實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應將所獲收益支付給發行人指定帳戶。  (5)在張華農作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期間,發行人若未履行招股意向書披露的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張華農承諾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如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張華農無法控制的客觀原因導致張華農承諾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張華農將採取以下措施: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3(1)及時、充分披露承諾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具體原因;(2)向發行人的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相關承諾需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將嚴格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承諾事項,並承諾嚴格遵守下列約束措施: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若未能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發行人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2)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若未能履行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相關承諾事項,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在前述事項發生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停止領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關承諾事項。同時,上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主動要求離職,但可進行職務變更。  (3)如果上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而獲得收益的,所獲收益歸發行人所有。上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獲得收益或知曉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的事實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應將所獲收益支付給發行人指定帳戶。  (4)如果因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而給發行人或者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向發行人或者投資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如因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變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法控制的客觀原因導致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未能履行、確已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採取以下措施:  (1)及時、充分披露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無法按期履行的具體原因;(2)向發行人的投資者提出補充承諾或替代承諾(相關承諾需按法律、法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4規、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  五、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承諾1、發行人承諾:  公司招股意向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公司董事會將在證券監管部門依法對上述事實作出認定後五個工作日內,制訂股份回購方案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准。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三十個交易日內,公司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回購價格為當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價格,且不低於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價格加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則回購價格不低於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價格,且不低於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價格加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回購的股份包括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發行價格將相應進行除權、除息調整)。  公司招股意向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對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發售的原限售股份,公司將在證券監管部門依法對上述事實作出認定後五個工作日內,要求公司控股股東制訂股份購回方案並予以公告。  2、控股股東三瑞科技、實際控制人張華農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三瑞科技、實際控制人張華農承諾,公司招股意向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的,三瑞科技、張華農將在證券監管部門依法對上述事實作出認定後五個工作日內,制訂回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發售原限售股份的方案並提交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三十個交易日內,三瑞科技、張華農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三瑞科技、張華農發售的原限售股份。  購回價格為當時公司股票二級市場價格,且不低於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價格加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停牌,則購回價格不低於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平均交易價格,且不低於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價格加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購回的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5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發行價格將相應進行除權、除息調整)。公司招股意向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本公司控股股東三瑞科技、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責任主體承諾,發行人招股意向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發行人招股意向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4、保薦機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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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形;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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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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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5、會計師事務所承諾:  中勤萬信為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情形;若因中勤萬信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中勤萬信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6、律師事務所承諾:  因本所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六、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滾存利潤分配方案根據公司2011年6月1日通過的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後的新老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共享。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22,135.05萬元。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62014年8月20日,雄韜電源召開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同意向現有股東分配現金紅利2,000.00萬元(含稅)。  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發行人於2014年1月25日召開的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的議案》和《關於審議公司股東未來分紅回報規劃(2014-2016年)的議案》。  (一)《公司章程(草案)》中關於股利分配主要條款利潤分配的形式:公司採取積極的現金方式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優先以現金分紅方式分配股利。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採用股票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應當具有公司成長性、每股淨資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積可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當期的盈利規模、現金流狀況、發展階段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分紅。  現金、股票分紅具體條件和比例:在公司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數且保證公司能夠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如公司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公司應當優先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年度歸屬於股東的淨利潤的20%。具體每個年度的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年度盈利狀況和未來資金使用計劃提出預案。  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①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80%;②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40%;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7③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④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上述重大資金支出事項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或購買資產累計支出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次經審計淨資產的30%或資產總額的20%;②當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負;③中國證監會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14-2016)》的主要內容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正處於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2014年至2016年公司正處於成長期,公司未來三年將繼續擴大新產品的生產規模、加大向產業鏈上下遊技術研發、產業併購等方面的資本投入力度,未來三年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2014-2016年,公司每年以現金形式分配的利潤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20%,在確保當年現金股利分配且公司未分配利潤達到或超過股本100%的前提下,公司將另行增加至少一次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由公司董事會提出分紅議案,並交付股東大會進行表決。公司接受所有股東對公司分紅的建議和監督。  九、本次發行方案對公司控制權、治理結構及生產經營等產生的影響本次發行公司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本次發行後,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均不變,發行人股權結構不會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的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結構不會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的經營規劃和計劃以及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等不會發生變化,發行人的經營持續、穩定。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8十、本公司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第五節風險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項」中的下列風險:  1、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鉛及鉛合金是公司生產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的主要原材料,佔生產成本60%左右,鉛價波動對公司生產成本影響較大。針對主要原材料價格可能出現的大幅波動對利潤率的影響,公司與大部分客戶建立了產品銷售價格與鉛價的聯動機制,約定產品要求、定價原則、結算方式等基本條款,約定銷售價格與鉛價波動掛鈎的條款。報告期內,鉛價聯動機制降低了鉛價波動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公司產品利潤空間基本穩定。但是,如果未來公司不能與大部分客戶繼續保持鉛價聯動機制,或者鉛價聯動的幅度和時間滯後於鉛價的變動,則鉛價波動會對公司利潤產生較大影響。此外,塑料、銅、硫酸等相關原材料的價格波動也會對公司的生產成本造成一定的影響。  2、環境保護及勞動衛生風險鉛酸蓄電池企業是國內主要鉛汙染源之一,環保治理問題引起各方關注。  2011年以來,隨著《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的出臺,環境保護部等監管部門將鉛酸蓄電池行業列入排查重點,開始全面徹查鉛酸蓄電池企業環境違法問題,一大批環保不達標的鉛酸蓄電池企業已被關停整頓。根據國家環保部網站公告的信息,截至2011年7月31日,全國各地共排查鉛蓄電池生產、組裝及回收(再生鉛)企業1,930家,其中,被取締關閉583家、停產整治405家、停產610家;有252家企業在生產,80家在建。根據國家環保部網站最新公告的截至2012年12月31日數據,全國各地共排查鉛蓄電池生產、組裝及回收(再生鉛)企業1,151家,較上2011年度減少779家。發行人因汙染物排放達標、清潔生產,未在此次環保專項行動中受到不利影響。  公司目前的生產設備、環保設備、職業病防治設施以及本次募投項目的環保投入能夠保證各項環保指標達到國家相關標準。  然而,如果公司的環保設備未能有效運行,有關安全生產、三廢排放和職業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不能繼續得到嚴格執行,可能會導致生產經營中的鉛原材料外洩,危害周邊環境及職工健康的情況,並被政府實施關停整頓等措施。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193、匯率風險公司產品境外銷售的比例較高,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的外銷比例依次為61.01%、66.55%、53.24%、56.83%。公司一直積極堅持海外市場的拓展,海外市場份額較為穩定。因人民幣升值影響,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公司發生匯兌淨損失分別為1,292.54萬元、228.34萬元、1,452.46萬元、-318.58萬元。  針對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不斷上升的風險,公司積極採取增加結算貨幣種類、美元貸款、縮短銷售回款期、銷售價格與匯率聯動機制等措施,以減少人民幣對美元升值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雖然上述措施能夠部分抵消和降低人民幣持續升值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但若未來人民幣保持升值趨勢,公司仍將面臨因人民幣升值導致的營業收入減少和匯兌損失增加的風險。  4、境外經營風險發行人在越南設立越南雄韜,為公司的生產基地之一。2014年5月中旬,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發生排華暴力事件,越南雄韜於越南當地時間2014年5月13日20時停止生產。暴力事件平復後,越南雄韜已於越南當地時間2014年5月21日8時復工,並於2014年5月23日8時滿負荷恢復生產。扣除保險公司已經預賠付的10萬美元後,本次暴力事件導致越南雄韜直接損失149.92萬元。  越南政府及發行人已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制定了預防和應急措施。  此外,發行人在香港設立香港雄韜,主要是公司的對外投資平臺及部分業務平臺;並由香港雄韜在比利時、美國德克薩斯州、澳大利亞雪梨及新加坡設立子公司,從事當地市場的銷售及售後服務業務。  作為公司重要的投資、生產、銷售及售後服務平臺,發行人境外子公司的設立有助於進一步加強發行人的境外生產及銷售業務拓展,但由於上述各國在法律環境、經濟政策、市場形勢以及文化、語言、習俗等方面與中國的差異,也會為發行人的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和風險。同時,因上述各國在經濟法規及相關經濟政策方面與中國存在較多差異,如上述各國經濟形勢變化及相關經濟政策發生變動,或境外子公司因信息獲取渠道未能通暢有效,可能對經營情況產生影響。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0十一、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主要財務信息及經營狀況發行人已披露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2014年三季度的主要財務信息及2014年1-9月的經營情況,相關財務信息未經審計,但已經中勤萬信審閱,並出具了《審閱報告》(勤信閱字[2014]第1004號)。  (一)發行人2014年三季度主要財務信息根據中勤萬信審閱的發行人2014年三季度財務報表,其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1、合併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單位:萬元項目2014.9.30 2013.12.31資產合計143,714.38 120,941.95負債合計74,914.72 57,427.82所有者權益68,799.65 63,514.13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所有者權益67,412.97 62,228.842、合併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主要數據單位:萬元項目第三季度前三季度2014年7-9月2013年7-9月2014年1-9月2013年1-9月營業收入51,459.19 41,792.33 144,692.22 121,181.26營業利潤3,014.13 2,192.27 8,142.20 6,438.57利潤總額3,054.14 2,222.37 8,270.63 6,727.76淨利潤2,707.77 1,709.08 7,279.08 5,440.82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2,671.60 1,708.48 7,177.69 5,400.89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2,630.49 1,712.01 6,953.88 5,175.3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1,975.81 -866.23 11,225.91 5,039.673、非經常性損益主要數據單位:萬元主要財務指標第三季度前三季度2014年7-9月2013年7-9月2014年1-9月2013年1-9月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1主要財務指標第三季度前三季度2014年7-9月2013年7-9月2014年1-9月2013年1-9月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8.81 -23.20 -10.59 -26.19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80.20 104.30 355.85 401.06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31.17 -0.03 213.07 12.32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44.53 -51.00 -234.78 -85.68扣除所得稅前非經常性損益合計58.03 30.07 323.55 301.51減:所得稅影響金額16.91 32.36 77.96 72.23減:少數股東損益影響金額- 1.24 21.78 3.71扣除所得稅、少數股東損益後的非經常性損益41.11 -3.52 223.81 225.57(二)發行人2014年1-9月經營情況公司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日,公司的經營模式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主要產品的產量、銷量和價格保持穩定,公司主要原材料的採購價格和採購量亦保持穩定,公司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及其它重大事項未發生重大變化,經營情況良好。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2第二節本次發行概況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發行股數:3,40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25%;每股發行價格:按照證券監管部門認可的詢價方式確定每股發行價格發行市盈率:倍發行前每股淨資產:6.55元/股(按2014年6月30日經審計的數據和股本計算)  發行後每股淨資產:元/股(按全麵攤薄法計算,扣除發行費用)  發行市淨率:  倍(按每股發行價格除以本次發行前每股淨資產計算)  倍(按每股發行價格除以本次發行後每股淨資產計算)  發行方式:採用網下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發行與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或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其它方式發行對象: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和在證券交易所開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的除外)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對象承銷方式:餘額包銷預計募集資金總額:本次發行預計募集資金萬元預計募集資金淨額:扣除發行費用後,本次發行預計募集資金萬元發行費用概算項目金額(萬元)  承銷費用2,500發行上市保薦費1,000審計及評估費用646.2律師費用130發行手續費40用於本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456合計4,772.2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3第三節發行人基本情況一、發行人基本資料發行人名稱: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SHENZHEN CENTER POWER TECH. CO., LTD註冊資本:10,200萬元法定代表人:張華農改制設立時間:2010年10月18日公司住所:深圳市大鵬新區大鵬鎮同富工業區雄韜科技園辦公樓、1#、2#、3#廠房及9#廠房南棟1至4層郵政編碼:518120電話號碼:0755-84318088傳真號碼:0755-84318700網際網路網址:www.senry-batt.com電子信箱:sales@vision-batt.com二、發行人歷史沿革及改制重組情況(一)發行人的設立公司系由「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18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領取了註冊號為440301102951056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資本10,200萬元。  (二)發起人及其出資公司的發起人為三瑞科技、輕機控股、雄才投資、睿星投資,以及自然人張華農、孫友元、張華軍、章霖、徐可蓉。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4三、股本情況(一)總股本、本次發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鎖定安排本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為10,200萬股,本次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3,400萬股,不低於本次發行後總股本的25%,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後總股本的25.01%。有關股份流通限制和鎖定安排參見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第一節重大事項提示」。  (二)公司發起人及股東持股情況1、截至目前發起人股東持股情況序號股東名稱股份(股)股份比例(%)  1.三瑞科技56,417,220 55.31102.京山宏碩13,894,032 13.62163.張華農13,160,550 12.90254.雄才投資6,297,276 6.17385.睿星投資4,981,170 4.88356.孫友元5,100,000 5.00007.張華軍969,000 0.95008.章霖787,134 0.77179.徐可蓉393,618 0.3859合計102,000,000 100.0000(三)發行人的發起人、控股股東和主要股東之間的關聯關係1、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序號關聯方名稱關聯關係1三瑞科技持有公司55.3110%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2張華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合計控制發行人74.3873%的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2、其他持有發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東序號關聯方名稱關聯關係1輕機控股持有公司13.6216%的股份2雄才投資持有公司6.1738%的股份3孫友元持有公司5.0000%的股份3、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5序號關聯方名稱關聯關係1雄才投資實際控制人張華農持有100%的股權除上述關聯關係外,本公司其他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  四、發行人業務情況1、發行人的主營業務發行人主要從事化學電源、新能源儲能、動力電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  發行人的主要產品涵蓋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鋰離子電池兩大品類,是中國產品品類最為齊全的電池品牌之一。  2、發行人的主要產品本公司主要產品及其用途見下表:  產品系列類別用途主要產品型號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AGM蓄電池中大密電池:  單體電池容量25Ah以上的電池,設計壽命CL 20年,UPS 15年,CTA 12年,CT/FM/HF 10年。其中UPS為2V高功率系列,HF為12V高功率系列,可滿足大電流放電的需求。同時,可以生產深循環系列的產品。  電信、電力、UPS,電力負荷調整、鐵路機車、鐵路信號、儲能,機房等對於可靠性要求高的領域。  CL100~3000共26個;UPS200~3000共17個;CT12-50~180X共18個;CTA12-50~150X共8個;3FM33~225共10個;6FM33~250共97個;HF12-165W~1010W共23個。  小密電池:  單體電池容量在24Ah以下,設計壽命5年,其中HF為高功率系列。同時,可以生產深循環系列的產品。  UPS、應急照明、電動工具、醫療儀器、野外可攜式儀器。  CP260共1個;CP445~200共5個;CP610~6140共45個;CP820~830共3個;CP1208~12650共88個;HP6-25W~12-116W共10個。  GEL膠體電池膠體電池:以二氧化矽為凝膠劑,使電解液成不流動狀態。電池具有耐高低溫,深循環特點。使用壽命比AGM電池長30%以上。太陽能/風能儲能、室外基站、船用。CG2-200~3000共10個;CG12-32~200共29個;CG-A共108個。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6產品系列類別用途主要產品型號鋰離子電池磷酸鐵鋰電池:以磷酸鐵鋰為正極材料,安全性高,使用壽命長,循環次數2000次以上,是鉛酸電池的4倍。  電動汽車、UPS,儲能、電信、電動自行車等高端用戶。  LFP1.1Ah~200Ah,共35個。  鈷酸鋰等普通鋰電池:以鈷酸鋰為正極材料,容量高,體積小。  手機、航模、電動工具,筆記本電腦300mAh~1500mAh共85個。  3、產品銷售方式和渠道發行人的銷售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直接銷售模式,一種是經銷商模式。  其中經銷商模式就是將產品直接銷售給經銷商,由經銷商銷售給系統設備集成商(包括UPS電源設備集成商、通信設備系統集成商等)或終端客戶;直接銷售模式就是公司直接將產品銷售給系統設備集成商或終端客戶。根據發行人的經營模式,上述經銷商模式和直接銷售模式中區分為自主品牌產品銷售和ODM產品銷售。  發行人設立國內銷售部和國際銷售部兩個部門,分別負責國內和國外銷售。  發行人在國內設立4個辦事處,在國外設立香港雄韜、歐洲雄韜、美國雄韜、澳大利亞雄韜、新加坡雄韜五家公司專門從事境外銷售業務,另外在印度設立一處售後服務中心。  發行人的客戶主要為大型UPS電源系統製造商(如:施耐德集團、EMERSON等,主要採用自有品牌模式)、電信設備系統集成商(如:

中興通

訊、臺達,易達等)、電信運營商(如:沃達豐、澳洲電信、中國移動、土耳其電信、印度IndusTower、Reliance、越南電信Viettel、Mobilephone、Vinaphone等)。  4、發行人產品所需主要原材料發行人原材料主要為鉛錠、殼蓋、隔板、環氧等。其中,鉛錠主要向湖南省桂陽銀星有色冶煉有限公司、湖南宇騰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

金貴銀業

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興光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廈門華鉛進出口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鋅鴻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等採購;電池殼主要向中山市永冠模具塑膠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海龍模具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海龍模具塑料製品有限公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7司)、中山市小欖鎮長建塑料製品廠、深圳市牧己實業有限公司、惠州市奧唯塑膠有限公司等採購;隔板主要向深圳市鵬遠隔板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等採購;環氧主要向東莞好利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廣州聚合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泰維興業貿易有限公司等採購。上述主要原材料市場供應充足。  發行人生產所需輔料主要為硫酸、端子、包裝物,主要向深圳市晨龍翔實業有限公司、惠州市石鬆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田景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宏達盛五金塑膠有限公司、深圳市恆信紙品有限公司等採購。  發行人生產所需動力能源主要為電力、水和柴油,電力主要由南方電網公司供應,水主要由當地供水公司供應,柴油、重油主要向深圳市深長興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採購。  5、發行人在行業中的競爭地位發行人是一家集鉛酸蓄電池研發、生產、銷售、服務於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成立於1994年,總部位於深圳市,在深圳、湖北、越南設有三大生產基地,目前鉛酸蓄電池年生產能力達330萬KVAh,報告期內年均產量為283.18萬KVAh,佔鉛酸蓄電池行業年均產量的1.57%。  發行人自成立以來,堅持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之路,實現了企業的快速發展,並成長為中國蓄電池行業外向型企業的領導性力量。2013年,公司實現銷售收入16.50億元人民幣,其中出口8.76億元人民幣,公司已連續多年位於中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出口量前列。  五、發行人業務及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權屬情況(一)固定資產整體情況發行人與生產經營緊密相關的主要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辦公設備及其他設備等。根據中勤萬信的審計報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的主要固定資產狀況如下表所示:  固定資產類別原值(元)累計折舊(元)淨額(元)成新率房屋建築物149,437,904.63 52,486,017.78 96,951,886.85 64.88%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8固定資產類別原值(元)累計折舊(元)淨額(元)成新率機器設備199,287,792.90 108,092,470.44 91,195,322.46 45.76%運輸設備7,164,715.03 4,570,178.98 2,594,536.05 36.21%電子設備2,917,114.82 2,286,302.13 630,812.69 21.62%辦公設備519,137.19 225,653.72 293,483.47 56.53%其他設備13,792,116.17 6,260,959.77 7,531,156.40 54.60%合計373,118,780.74 173,921,582.82 199,197,197.92 53.39%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各項固定資產均處於良好狀態,總體成新率為53.39%,可以滿足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發行人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水平目前處於國內同行業的先進水平,所採用的生產設備也處於國內外同類型生產設備的較先進行列。  (二)房屋權屬及無形資產1、房屋所有權情況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日,發行人在境內自有土地建有9處房產並取得產權證書,面積總計86,772.18平方米;並在越南同奈省仁澤縣仁澤II工業區建有自有房產13,666.33平方米,基本信息如下:  序號權利人證書號碼座落地名稱面積(m2)  土地及房產用途他項權利1雄韜電源深房地字第6000487516號大鵬鎮布新村雄韜科技園1#廠房108,00.62工業用地-廠房無2雄韜電源深房地字第6000487512號大鵬鎮布新村雄韜科技園辦公樓3,912.01工業用地-辦公無3雄韜電源深房地字第6000466078號大鵬鎮布新村雄韜科技園2#廠房10,413.42工業用地-廠房無4雄韜電源深房地字第6000466080號大鵬鎮布新村雄韜科技園3#廠房4,665.76工業用地-廠房無5雄韜電源深房地字第6000470232號大鵬鎮布新村雄韜科技園8號廠房、9號廠房、10號倉庫、11號辦公樓43,300.42工業用地-工業廠房-辦公樓無6湖北雄韜京山縣房權證開發區字第00049760號京山經濟開發區牛黃山辦公樓1,470.02工業用地-辦公樓抵押7湖北雄韜京山縣房權證開發區字第00049761號京山經濟開發區牛黃山化成車間8,759.85工業用地-工業廠房抵押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29序號權利人證書號碼座落地名稱面積(m2)  土地及房產用途他項權利8湖北雄韜京山縣房權證開發區字第00049762號京山經濟開發區牛黃山制板車間8,749.67工業用地-工業廠房抵押9湖北雄韜京山縣房權證開發區字第00049763號京山經濟開發區牛黃山成品車間5,501.03工業用地-工業廠房抵押10越南雄韜BH900862同奈省仁澤縣仁澤II工業區組裝廠房、宿舍樓、倉庫、汙水處理站、變電站等13,666.33工業用地-工業廠房抵押2013年3月6日,湖北雄韜與

中國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荊門分行籤署「2013年雄韜抵字0306號」《最高額抵押合同》,並在京山縣房地產產權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湖北雄韜房屋產權證號為0049760、0049761、0049762、0049763的房產設定了最高額抵押,抵押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35,504,900元,抵押權人為

中國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荊門分行,債務履行期限為2009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5日。截至2014年6月30日,車間及辦公樓房產原值為1,613.78萬元,淨值為904.00萬元。  2011年8月,越南雄韜與

中國銀行

胡志明市分行籤訂「U300/ST/VCPT/MA/2011」號合同,約定

中國銀行

向越南雄韜提供300萬美元的循環授信額度,越南雄韜以組裝廠機器設備\權證為BH900862的組裝廠房、宿舍樓等房產及越南雄韜工業園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截至2014年6月30日,廠房倉庫及宿舍樓房產原值為1,181.61萬元,淨值為787.24萬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湖北雄韜員工宿舍的產權證明未辦理完畢,但已到達會計上固定資產確認標準並轉入固定資產科目進行核算,其原值為226.96萬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除湖北雄韜員工宿舍外,上述房產均取得權利證書,不存在產權瑕疵。  2、土地使用權情況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日,發行人以出讓方式在境內取得土地使用權共3項、面積合計242,412.52平方米。此外,越南雄韜在同奈省仁澤縣仁澤II工業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0區取得1項土地使用權,面積39,098平方米。  2012年12月13日,湖北雄韜與京山縣人民政府籤訂《項目投資合同》,約定湖北雄韜決定對位於京山縣經濟開發區的湖北雄韜廠區進行擴建,在原廠址旁投資建設密封蓄電池極板組裝生產線項目,京山縣人民政府將位於京山縣經濟開發區湖北雄韜旁約100畝土地出讓給湖北雄韜作為建設項目用地。2013年12月29日,湖北雄韜與京山縣土地儲備中心籤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確認湖北雄韜競得「京土掛(2013)G020號」地塊的使用權,出讓總面積為74,803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成交總價為719萬元。截至2014年7月,湖北雄韜已付清全部地價款,目前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證書正在辦理過程當中。除此之外,發行人未包含集體用地或其他未取得產權的土地。  3、除土地使用權外主要無形資產情況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日,發行人擁有的除土地使用權外其他主要無形資產情況如下:  (1)商標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日,發行人擁有各類註冊商標共34項,其中國內註冊商標21項,在美國、越南、哥倫比亞、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共有境外註冊商標13件。  (2)專利公司目前擁有專利85項,其中23項為蓄電池及其生產方法、製備方法方面的發明專利(專利期限為20年,自申請日起算),49項為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期限為10年,自申請日起算),13項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期限為10年,自申請日起算)。  六、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情況(一)同業競爭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屬於不同的行業,營業範圍與業務性質完全不同,不存在同業競爭。為避免今後與公司之間可能出現同業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1競爭,維護公司利益,2011年5月17日,三瑞科技、張華農先生對公司出具了《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  (二)關聯交易1、經常性關聯交易(1)採購貨物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報告期內,公司與鵬遠隔板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年度交易金額(元)  佔公司同類採購業務的比例佔當期營業成本比例定價依據2011年1-2月3,339,325.24 81.09% 0.24%市場價註:發行人於2011年3月收購鵬遠隔板100%股權。  報告期內,公司與恆信紙品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年度交易金額(元)  佔公司同類採購業務的比例佔公司總採購比例定價依據2011年度15,946,067.38 85.72% 1.37%市場價2012年度19,244,969.03 88.13% 1.49%市場價2013年度17,599,112.87 92.67% 1.58%市場價2014年1-6月9,488,021.97 82.70% 1.37%市場價(2)房屋租賃報告期內,公司與深圳特富特籤訂《廠房租賃合同》,約定公司將雄韜科技園9#廠房五樓南側一層共2816平方米出租給深圳特富特,月租金為11元/平方米,每月租金深圳特富特應於每月16日前將當月費用一次性支付公司。2011年,深圳特富特應向公司支付租金337,920.00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0.02%;2012年,深圳特富特應向公司支付租金371,712.00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0.02%;2013年度,深圳特富特共向雄韜電源支付租金371,712.00元,佔雄韜電源當期營業收入的0.02%。2014年1-6月,深圳特富特共向雄韜電源支付租金185,856.00元,佔雄韜電源當期營業收入的0.02%。  2011年2月,雄韜電源委託深圳市世鵬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對雄韜科技園9#廠房五樓南側一層物業租金進行評估。2011年2月25日,深圳市世鵬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出具「深世鵬評字[2011]F2011225702號」《房地產租金分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2析報告》,評估結果為10.2元/平方米。根據該評估報告,公司與深圳特富特租賃合同價格公允。  (3)銷售貨物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銷售貨物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6月,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領取薪酬合計199.33萬元、235.01元、250.72元、141.72萬元。  2、偶發性關聯交易(1)收購深圳市鵬遠隔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權2010年11月17日,雄韜電源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以人民幣946.74萬元的對價收購鵬遠隔板100%的股權事宜。鵬遠隔板是雄韜電源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先生的兄長張華軍先生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屬於關聯交易。  本次交易以鵬遠隔板截至2010年9月30日評估淨資產值為定價依據。根據開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書》(開元深資評報字[2010]第115號),鵬遠隔板截至2010年9月30日評估淨資產值為929.9025萬元。  (2)京山京源與湖北雄韜委託貸款事宜2011年3月17日,湖北雄韜與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籤訂了4份《人民幣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約定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接受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委託,向湖北雄韜發放貸款,每份合同的貸款金額為5,000,000元人民幣,合計20,000,000元人民幣。貸款期限分別為2011年3月18日至2012年3月17日,2011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0日;2011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21日,2011年3月23日至2012年3月22日。貸款利率均為6.06%,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底第20日。  2011年10月27日,湖北雄韜與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籤訂了《人民幣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約定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接受京山京源委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3託,向湖北雄韜發放貸款,貸款金額合計為15,000,000元人民幣,貸款期限為2011年10月27日至2012年10月26日,貸款利率為年利率7.872%,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第20日。  2011年10月31日,湖北雄韜與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籤訂了《人民幣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約定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行接受京山京源委託,向湖北雄韜發放貸款,貸款金額合計為15,000,000元人民幣,貸款期限為2011年10月31日至2012年10月30日,貸款利率為年利率7.872%,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第20日。  2012年度,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委託中信實業銀行武漢分行向湖北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資金30,000,000.00元,同期湖北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償還資金45,00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委託中信實業銀行武漢分行向湖北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資金餘額為30,000,000.00元。  2013年度,湖北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償還資金30,000,000.00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委託中信實業銀行武漢分行向湖北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資金餘額為0.00元。2013年上半年,湖北雄韜共支付委託貸款利息198,000元。  (3)湖北雄韜接受京山京源資金報告期前,京山京源向湖北雄韜提供資金。報告期內的2011年度,湖北雄韜償還資金20,000,000元人民幣。截至2011年6月30日,湖北雄韜已無結欠應付京山京源資金。根據湖北雄韜提供的2011年向京山京源支付利息清單,京山京源2011年度向湖北雄韜提供長期貸款的平均利率為5.91%。  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與關聯方相互之間沒有資金佔用情況。  (4)關聯方為公司提供擔保報告期內,公司關聯方為公司獲得授信、借款提供擔保或反擔保,具體情況如下:  ①2011年度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42011年1月6日,雄韜電源、雄韜實業、湖北雄韜、雄韜鋰電與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FA751212100122-a」《非承諾性短期循環融資協議》修改協議,約定最高融資額為1,500萬美元,張華農在該協議書中作為保證人籤字,向花旗銀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011年1月22日,雄韜電源、雄韜實業、湖北雄韜、雄韜鋰電與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FA751212100122」《非承諾性短期循環融資協議》,約定最高融資額為1,000萬美元,張華農在該協議書中作為保證人籤字,向花旗銀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011年3月11日,三瑞科技、張華農、徐可蓉分別與

上海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ZDBSX9290311001201」、「ZDBSX9290311001202」號《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由三瑞科技、張華農、徐可蓉作為保證人為雄韜電源於2011年4月14日至2012年4月15日發生的最高額為3,000萬元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  2011年4月6日,三瑞科技、張華農、徐可蓉與

興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興銀深業務三授信(保證)字(2011)0005、0007號、0008號」《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由三瑞科技、張華農、徐可蓉作為保證人為雄韜電源與

興業銀行

所籤「興銀深業務三授信字(2011)第0004號」《基本額度授信合同》項下最高額為6,000萬元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  2011年4月29日,張華農與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2011深銀景額保字第003」《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由張華農作為保證人為雄韜電源於2011年4月29日至2012年4月29日發生的最高額為8,000萬元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  2011年12月,張華農與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區支行籤訂「深發高新區額保字第2011215001」號《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約定由張華農作為保證人為雄韜電源於「深發高新區綜字第2011215001」號《綜合授信額度合同》項下發生的最高額為6,000萬元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5②2012年度

招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為發行人提供40,000,000.00元的銀行貸款授信,張華農和徐可蓉為該貸款提供了擔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該擔保已履行完畢。  

招商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為深圳雄韜實業有限公司提供10,000,000.00元的銀行貸款,張華農和徐可蓉為該貸款提供了擔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該擔保已履行完畢。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景田支行為發行人提供80,000,000.00元的銀行貸款授信,張華農為該貸款提供了擔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該擔保已履行完畢。  深圳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區支行為發行人提供60,000,000.00元的銀行貸款授信,張華農為該貸款提供了擔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該擔保已履行完畢。  

寧波銀行

深圳分行為深圳市雄韜鋰電有限公司提供10,000,000.00元的銀行貸款,張華農為該貸款提供了擔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該擔保已履行完畢。  中國

民生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為發行人提供100,000,000.00元的銀行貸款,張華農為該貸款提供了擔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該擔保已履行完畢。  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為發行人提供200,000,000.00元的銀行貸款授信,張華農為該貸款提供了擔保。截至2013年12月31日,該擔保已履行完畢。  ③2013年度本期沒有關聯方為本公司提供授信、承兌、借款及委託借款擔保情況。  ④2014年1-6月本期沒有關聯方為本公司提供授信、承兌、借款及委託借款擔保情況。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6此外,2007年11月,根據發改財金[2007]602號文批准,公司發行五年期、年利率為5.70%、採用分期還本付息方式的

中小企業

集合債券40,000,000.00元。  深圳市高新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籤署《2007年深圳市

中小企業

集合債券之共同條款協議》,為公司提供擔保。2009年,張華農、徐可蓉與深圳市高新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籤署「反200700558」號《反擔保保證合同》,向高新投提供反擔保,擔保範圍為高新投因履行在《保證合同》項下對債券發行人的擔保義務所支付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反擔保期限為高新投履行擔保義務次日起兩年。  2012年11月,

中小企業

集合債券到期,發行人償還了餘下的本息。截至2014年6月30日,該擔保已經履行完畢。  2、佔用關聯方資金情況及相對利息支出情況(1)計息資金利息支出及會計處理情況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佔用了關聯方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資金,即京山京源通過合同借款及銀行委託貸款的方式向發行人提供資金,發行人支付的利息計入各期的財務費用。  年度公司名稱借款餘額(萬元)借款合同年平均利率(%)利息支出(萬元)2013年度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7.43% 19.802012年度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3,000.00 7.43% 315.582011年度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4,500.00 5.91% 429.18(2)不計息資金利息支出及會計處理情況公司與深圳市三瑞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和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等關聯方之間在日常經營過程中相互佔用的資金不計息。報告期各期公司按照資金平均佔用天數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貸款利率進行計算相應的利息,並計入非經常性損益:  年度公司名稱資金佔用餘額(萬元)  平均資金佔用額(萬元)  銀行同期利率利息支出(萬元)2011年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190.07 6.31% 11.99註:平均資金佔用額為扣除了相對應的關聯方佔用發行人資金的淨額。  報告期內計佔用非計息資金計算利息進入非經常性損益匯總如下: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7項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元)-- -- 119,932.59保薦機構經核查後認為,報告期內發行人對佔用需支付利息的關聯方資金已支付了相應的利息,並在各期財務費用科目進行核算,已計入經常性損益;報告期各期佔用不計息關聯方資金,發行人已按照資金佔用平均佔用天數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計入非經常性損益;上述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申報會計師檢查了報告期發行人與各關聯方的資金往來明細帳,覆核了雄韜電源與各關聯方相互之間資金佔用的利息收支記錄。申報會計師認為報告期雄韜電源計息資金佔用的利息支出作為經常性損益計入當期損益,不計息資金佔用的利息支出作為非經常性損益的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其解釋和其他相關規定。(三)獨立董事對報告期關聯交易的意見發行人獨立董事對發行人2011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6月關聯交易協議及履行情況進行了審核,認為發行人與關聯方籤署的關聯交易協議合法有效,體現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關聯交易的決策和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發生的關聯交易完全按照關聯交易協議的規定執行,關聯交易合法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董事會審議前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均依法及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迴避表決。  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情況(一)董事會成員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之日,公司董事會由9名成員組成,其中獨立董事3名,設董事長一名。董事任職情況如下:  姓名任職提名人任職期間(年.月)  張華農董事長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8徐可蓉董事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彭斌董事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李健董事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陳宏董事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王志軍董事張華農2013.09-2016.09史鵬飛獨立董事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王忠年獨立董事公司董事會2013.09-2016.09魏天慧獨立董事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各董事簡況如下:  1、張華農先生,生於1962年8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1984年9月至1991年9月任國營武漢第七五二廠技術處主管工程師;1991年10月至1994年10月任深圳市律普敦蓄電池有限公司總工程師;199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張華農先生是

中國化學

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副理事長、中國鉛酸蓄電池行業協會華南地區理事長、中國電工技術協會鉛酸蓄電池分會副理事長、深圳市企業技術創新促進會副理事長、深圳市政協委員、深圳市龍崗區政協委員。2002年,張華農先生被評為香港紫荊花企業家獎;2004年,榮獲歐洲蓄電池行業貢獻獎。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  2、徐可蓉女士,生於1963年10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大專學歷,1984年8月至1995年10月任職於武漢市衛生防疫站;1995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第一人民醫院預防科醫生。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  3、彭斌先生,生於1961年4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1983年8月至1992年5月任職於

中國船舶

工業總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1992年5月至1996年5月任職於深圳律普敦蓄電池有限公司。2003年7月加入公司並擔任副總經理。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  4、李健先生,生於1981年7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研究生學歷,2002年至2003年4月任湖北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2003年4月至2005年11月任湖北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2005年至2014年5月任湖北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2005年至2013年兼任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2005年至今任京山宏碩投資有限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更名為「

京山輕機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4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39年5月至今任湖北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  5、陳宏先生,生於1980年3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研究生學歷,2004年7月加入公司,歷任技術工程師、研發工程師、研發部經理、技術研發經理、越南雄韜總經理。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  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董事。  6、王志軍先生,生於1970年10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90年至1992年就讀於荊州市工業學校(原荊州地區工業學校),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在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運營總監班學習,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在武漢大學MBA核心課程班學習。1992年9月至2005年12月就職於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歷任車間副主任、主任,銷售部副部長,總經理助理(先後兼任總調度長和採購經理);2006年1月至今,就職於湖北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副總經理。2011年1月起,擔任公司董事。  7、史鵬飛先生,生於1938年10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63年起任教於哈爾濱工業大學,歷任化工系電化學工程教研室助教、講師、教授、副教授,1987年至1992年任教研室主任,1997年被遴選為應用化學系博士生導師,1999年至2008年任哈爾濱工業大學光宇化學電源研究所所長。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8、王忠年先生,生於1967年4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中國註冊會計師、註冊評估師。1989年至1993年,歷任蘭州煉油化工總廠計劃處計劃員、深圳索泰克電子有限公司財務部主辦會計;1993年至今,先後在深圳中允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在深圳中聯嶽華會計師事務所、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合伙人。現任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合伙人、深圳市註冊會計師協會理事、深圳勁嘉彩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2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9、魏天慧女士,生於1974年10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研究生學歷,2002年8月至今任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現任廣東

嘉達早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0公司監事會由3名成員組成,設監事會主席1名。監事柳茂勝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餘監事由雄韜電源全體發起人提名並經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基本情況如下:  姓名職位提名人任職期間(年.月)  賴鑫華監事會主席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羅曉燕監事公司全體發起人2013.09-2016.09柳茂勝監事公司職工代表大會2013.09-2016.09各監事簡歷如下:  1、賴鑫華先生,生於1984年4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2006年4月加入公司,先後供職於公司財務部、審計部,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審計部副經理。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監事。  2、柳茂勝先生,生於1973年12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大專學歷,1992年1月至1994年10月任職深圳律普敦蓄電池有限公司,1996年10月加入公司,歷任公司品質部主管、生產部經理助理、生產部經理、生產二部總監,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品質部經理助理。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監事。  3、羅曉燕女士,生於1982年10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本科學歷,2005年7月加入公司,歷任公司人力資源部主管、採購部經理助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助理。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監事。  (三)高級管理人員根據公司章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之日,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基本情況如下:  姓名職位任職時間(年.月)  張華農董事長兼總經理2013.09-2016.09彭斌常務副總經理2013.09-2016.09陳宏副總經理2013.09-2016.09董事會秘書2013.09-2016.09衣守忠總工程師2013.09-2016.09周劍青財務負責人2013.09-2016.09各高級管理人員簡況如下: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11、張華農先生:個人簡歷詳見本節「董事」部分介紹。  2、彭斌先生:個人簡歷詳見本節「董事」部分介紹。3、陳宏先生:個人簡歷詳見本節「董事」部分介紹。4、衣守忠先生,生於1963年6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研究生學歷,1984年7月至1986年9月任瀋陽飛機製造公司技術員;1986年9月至1989年6月於哈爾濱工業大學電化學專業攻讀碩士;1989年7月至1996年9月任青島蓄電池廠工程師、研究所副所長;1996年10月至2000年2月任青島中大康貝爾電池有限公司總工程師;2000年3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總工程師、研發部經理。2010年9月至今,擔任公司總工程師。  5、周劍青先生,生於1982年2月,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2006年6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並取得碩士學位;擁有中國註冊會計師、中國註冊稅務師資格。2006年7月加入公司,歷任雄韜鋰電主管會計,雄韜電源會計主管、財務經理助理、財務部副經理,201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  八、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的簡要情況(一)控股股東三瑞科技持有發行人56,417,220股股份,佔發行人總股本的55.3110%,是發行人的控股股東。  三瑞科技成立於2002年6月14日,目前註冊資本520萬元,股東張華農和徐可蓉分別出資468萬元和52萬元,持有90%和10%的股權。三瑞科技註冊地址為深圳市龍崗區大鵬街道布新社區新屋園六巷2號403,法定代表人為張華農,經營範圍為興辦各類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國內商業、物資銷售業(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  (二)實際控制人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2張華農先生為發行人之實際控制人。截至目前,張華農先生直接持有發行人12.9025%的股份,通過三瑞科技控制發行人55.3110%的股份,通過雄才投資控制公司6.1738%的股份,合計控制發行人74.3873%的股份。同時,張華農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因此,張華農先生為發行人之實際控制人。  九、簡要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公司全體股東的委託,對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6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1-6月的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報表附註進行了審計,並於2014年8月5日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勤信深審字[2014]第11369號)。  本節引用的財務數據,非經特別說明,均引自經審計的公司會計報表,並以合併數反映;非經特別說明,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一)簡要財務報表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併資產負債表單位:人民幣元資產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264,745,652.70 173,481,318.30 212,988,430.89 223,355,667.18交易性金融資產- - - -應收票據70,015,494.50 111,932,652.02 56,938,692.38 50,806,093.61應收帳款384,942,770.45 313,475,226.73 304,125,249.23 303,395,826.91預付款項57,124,800.36 41,059,714.87 35,748,207.50 25,181,397.13應收利息1,244,534.04 770,842.93 - -應收股利- - - -其他應收款11,537,747.97 9,643,294.57 10,851,573.60 8,286,791.00存貨341,258,500.13 298,739,493.69 334,305,878.36 267,277,669.61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 - -其他流動資產50,981,749.31 633,333.29 626,666.66 835,832.19流動資產合計1,181,851,249.46 949,735,876.40 955,584,698.62 879,139,277.63非流動資產:  長期股權投資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3資產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投資性房地產- - - -固定資產199,197,197.92 199,727,520.89 208,447,004.79 180,355,870.32在建工程23,598,384.22 14,100,709.98 2,858,849.10 4,145,295.32工程物資1,558,800.05 1,646,450.05 1,145,244.24 4,362,445.15無形資產31,247,271.73 32,061,700.22 32,899,392.90 33,710,830.89長期待攤費用995,184.99 949,763.61 1,399,451.84 68,640.01遞延所得稅資產15,396,956.50 9,197,429.19 8,005,184.03 6,349,361.87其他非流動資產- - - -非流動資產合計273,993,795.41 259,683,573.94 256,755,126.90 230,992,443.56資產總計1,455,845,044.871,209,419,450.341,212,339,825.521,110,131,721.19合併資產負債表(續)  負債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436,507,792.69 334,395,155.96 347,301,509.24 258,950,986.60應付票據76,940,745.36 2,889,600.00 68,161,475.00 99,679,241.78應付帳款158,285,128.70 128,499,780.77 137,475,132.80 141,821,201.49預收款項21,098,656.36 21,503,230.73 22,614,707.78 35,756,885.70應付職工薪酬18,187,165.54 15,360,303.64 13,937,014.28 14,138,906.10應交稅費9,338,347.14 10,753,642.20 15,310,970.98 15,492,850.34應付利息1,979,108.28 1,279,391.97 467,055.97 2,254,438.62應付股利- - - -其他應付款7,767,059.89 7,383,158.62 7,874,925.49 9,982,319.89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717,605.92 6,776,569.61 - -其他流動負債7,625,527.49 7,755,017.92 7,267,935.86 5,026,529.01流動負債合計738,447,137.37 536,595,851.42 620,410,727.40 583,103,359.53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151,587.22 8,480,302.82 -應付債券- - - 12,002,950.00預計負債- - - -遞延所得稅負債3,145,149.90 3,205,731.18 3,509,502.03 3,463,911.70其他非流動負債32,725,000.00 34,325,000.00 23,500,000.00 17,800,000.00非流動負債合計35,870,149.90 37,682,318.40 35,489,804.85 33,266,861.70負債合計774,317,287.27 574,278,169.82 655,900,532.25 616,370,221.23所有者權益:  實收資本102,000,000.00 102,000,000.00 102,000,000.00 102,000,000.00資本公積165,833,012.67 165,833,012.67 165,833,012.67 165,833,012.67盈餘公積23,496,095.50 23,496,095.50 17,915,627.47 7,526,853.79未分配利潤385,411,451.23 340,350,554.27 261,980,341.15 187,933,971.25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4負債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外幣報表折算差額-8,717,935.05 -9,391,291.24 -6,431,502.67 -5,425,401.40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668,022,624.35 622,288,371.20 541,297,478.62 457,868,436.31少數股東權益13,505,133.25 12,852,909.32 15,141,814.65 35,893,063.65所有者權益合計681,527,757.60 635,141,280.52 556,439,293.27 493,761,499.96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1,455,845,044.871,209,419,450.341,212,339,825.521,110,131,721.192、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併利潤表單位:人民幣元項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一、營業總收入932,330,359.80 1,650,391,319.65 1,786,039,755.04 1,636,678,709.65其中:營業收入932,330,359.80 1,650,391,319.65 1,786,039,755.04 1,636,678,709.65二、營業總成本883,492,704.70 1,555,249,055.87 1,684,502,993.42 1,545,969,953.26其中:營業成本791,718,832.69 1,388,234,637.18 1,501,356,850.16 1,389,376,730.41營業稅金及附加3,547,375.96 7,025,628.72 7,671,326.37 4,794,755.01銷售費用31,582,939.77 57,207,143.91 74,923,868.36 54,516,464.46管理費用41,049,836.17 65,728,663.73 65,513,238.38 59,022,236.68財務費用11,396,561.12 33,552,092.67 28,350,978.81 43,804,954.16資產減值損失4,197,158.99 3,500,889.66 6,686,731.34 -5,545,187.46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 -投資收益2,443,107.75 302,566.98 -770,650.00 3,202,748.87三、營業利潤51,280,762.85 95,444,830.76 100,766,111.62 93,911,505.26加:營業外收入2,893,739.93 5,677,766.24 3,587,177.59 4,669,252.12減:營業外支出2,009,607.32 1,162,906.33 1,053,710.09 820,251.77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 263,994.81 321,327.04 172,132.95四、利潤總額52,164,895.46 99,959,690.67 103,299,579.12 97,760,505.61減:所得稅費用6,451,774.57 14,938,220.90 16,393,350.55 14,328,536.58五、淨利潤45,713,120.89 85,021,469.77 86,906,228.57 83,431,969.03其中: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45,060,896.96 83,950,681.15 84,435,143.58 80,867,008.74其中: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前實現的淨利潤- - - -少數股東損益652,223.93 1,070,788.62 2,471,084.99 2,564,960.29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44 0.82 0.83 0.79(二)稀釋每股收益0.44 0.82 0.83 0.79七、其他綜合收益673,356.19 -2,959,788.57 -1,006,101.27 -1,730,351.57八、綜合收益總額46,386,477.08 82,061,681.20 85,900,127.30 81,701,617.46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45,734,253.15 80,990,892.58 83,429,042.31 79,136,657.17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5項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652,223.93 1,070,788.62 2,471,084.99 2,564,960.29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併現金流量表單位:人民幣元項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1,086,939,627.911,913,207,732.092,160,854,747.952,050,328,396.90收到的稅費返還1,837,596.48 3,223,989.58 1,551,171.55 2,692,472.47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2,786,635.53 6,206,558.81 4,199,622.80 3,077,780.56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1,091,563,859.92 1,922,638,280.482,166,605,542.302,056,098,649.93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810,669,608.441,560,468,409.271,781,261,332.861,546,137,093.37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97,024,201.48 171,074,980.43 194,364,179.39 148,822,880.22支付的各項稅費43,993,302.48 78,908,632.32 89,871,208.01 60,836,781.29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47,375,784.23 69,119,865.06 89,976,461.17 72,786,755.76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小計999,062,896.63 1,879,571,887.082,155,473,181.431,828,583,510.64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92,500,963.29 43,066,393.40 11,132,360.87 227,515,139.29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 - -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2,443,107.75 302,566.98 - 3,202,748.87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淨額100,219.03 1,239,425.61 730,839.09 4,081,234.94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13,500,000.00 7,500,000.00 5,908,134.84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2,543,326.78 15,041,992.59 8,230,839.09 13,192,118.6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38,866,112.26 33,557,421.10 56,319,706.67 41,326,764.47投資支付的現金- - - 2,000,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淨額-- - 6,392,833.20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50,000,000.00 - 770,650.00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88,866,112.26 33,557,421.10 57,090,356.67 49,719,597.67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86,322,785.48 -18,515,428.51 -48,859,517.58 -36,527,479.02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 - 725,098.24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數股東投資收到的現金-- - 280,000.00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498,468,337.24 622,557,298.25 470,776,949.35 475,249,514.32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6項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33,122,223.64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498,468,337.24 622,557,298.25 503,899,172.99 475,974,612.56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403,846,520.16 642,791,515.59 385,946,123.89 470,862,020.06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13,777,083.20 23,343,037.03 51,881,359.95 26,305,107.39其中:子公司支付給少數股東的股利、利潤- - - -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17,392,408.35 18,425,567.44 2,300,000.00 25,580,309.23籌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435,016,011.71 684,560,120.06 440,127,483.84 522,747,436.68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63,452,325.53 -62,002,821.81 63,771,689.15 -46,772,824.12四、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影響5,137,649.10 -19,377,049.56 -3,289,545.09 -14,655,737.55五、報表合併範圍變動對現金的影響- - - -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74,768,152.44 -56,828,906.48 22,754,987.35 129,559,098.60加: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132,480,187.46 189,309,093.94 166,554,106.59 36,995,007.99七、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207,248,339.90 132,480,187.46 189,309,093.94 166,554,106.59(二)非經常性損益表以下數據以《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和2011年度非經常性損益的鑑證報告》(勤信專字[2014]第1830號)  核驗,依據經註冊會計師核驗的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具體內容、金額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金額如下表:  單位:人民幣元主要財務指標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一)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17,820.03 -171,331.16 -318,990.62 -172,132.95(二)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准文件,或偶發性的稅收返還、減免- 726,014.08 493,546.57(三)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2,756,530.31 5,494,907.00 2,781,682.89 3,222,959.00(四)企業取得的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產生的收益- - 1,163,432.45(五)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 119,932.59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7主要財務指標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六)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1,818,955.75 302,566.98 -770,650.00 3,202,748.87(七)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1,902,440.87 -808,715.93 70,775.23 -365,258.15扣除所得稅前非經常性損益合計2,655,225.16 4,817,426.89 2,488,831.58 7,665,228.38減:所得稅影響金額610,463.71 734,344.80 244,054.18 1,136,027.06減:少數股東損益影響金額217,800.00 37,125.00 6,628.20 -45,659.08扣除所得稅、少數股東損益後的非經常性損益1,826,961.45 4,045,957.09 2,238,149.19 6,574,860.40(三)主要財務指標財務指標2014.6.30/2014年度2013.12.31/2013年度2012.12.31/2012年度2011.12.31/2011年度流動比率1.60 1.77 1.54 1.51速動比率1.14 1.21 1.00 1.05應收帳款周轉率(次/年)2.67 5.34 5.88 5.28存貨周轉率(次/年)2.47 4.39 4.99 5.34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採礦權除外)佔淨資產的比例0.21% 0.30% 0.31% 0.36%資產負債率(母公司)54.88% 52.57% 58.02% 64.04%每股淨資產(元/股)6.55 6.10 5.31 4.49每股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元/股)  0.91 0.42 0.11 2.23每股淨現金流量(元/股)0.73 -0.56 0.22 1.27每股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元/股)  0.83 1.52 1.57 1.50利息保障倍數4.60 5.81 4.86 4.48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歸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6.99% 14.39% 16.88% 19.31%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普通股股東淨利潤6.70% 13.70% 16.44% 17.78%每股收益(元/股)歸屬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基本每股收益0.44 0.82 0.83 0.79稀釋每股收益0.44 0.82 0.83 0.79扣除非經基本每股0.42 0.78 0.81 0.73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8財務指標2014.6.30/2014年度2013.12.31/2013年度2012.12.31/2012年度2011.12.31/2011年度常性損益後歸屬普通股股東淨利潤收益稀釋每股收益0.42 0.78 0.81 0.73(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1、財務狀況分析(1)資產質量狀況從最近三年及一期經審計的財務數據來看,在報告期內發行人的總資產分別為111,013.17萬元、121,233.98萬元、120,941.95萬元、145,584.50萬元,各年資產規模隨生產經營規模的增長而穩步增長,資產規模總體增長呈上升趨勢。  報告期內,發行人流動資產佔資產總額的比重平均為79.43%;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資等長期資產佔總資產的比重平均為20.57%,相對較低。公司流動資產佔總資產的比例較高,符合發行人的生產組織方式、經營方式、行業及客戶結構特點,資產結構變動與對應年度經營業務情況一致。  (2)償債能力分析發行人資產負債率(母公司)在報告期內有所下降,從2011年末的64.04%下降至2013年的52.57%,2014年6月末略微上升至54.88%,其財務結構趨於優化,償債能力也相應提高。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相比較,發行人的資產負債率(母公司)高於行業平均水平,其主要原因在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在可比期內不同程度引進了風險投資資本、完成上市融資,具有較多的權益性資金,資產負債率(母公司)較低。而在報告期間,發行人完全依賴經營盈利持續增長所形成的留存收益及外部借款來滿足公司的投資需求與業務發展,因此資產負債率較高。  為緩解產能不足的瓶頸對公司快速增長的限制,發行人對現有的設備進行了技術改造升級、以及擴建產能進行新生產線、新廠房投入,報告期內累計資本性支出金額為16,830.51萬元。面對技改、產能的擴建所引起的大額資本性支出,公司無法完全通過自有資金來滿足持續的大額資本支出與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49發行人融資渠道較為單一,主要通過銀行借款來滿足相應大額資本支出,這也使得公司在業務規模增長的同時資產負債率(母公司)略高於同行業。  2、盈利能力分析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1-6月,發行人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163,667.87萬元、178,603.98萬元、165,039.13萬元、93,233.04萬元,其營業收入基本全部來源於主營業務,主營業務突出。  公司堅持現有的主業,並繼續保持、努力提高公司在電源行業中的地位;在堅持自主創新研發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優勢產品與高毛利產品的比例;公司憑藉多年來的沉澱積累及在同行業樹立的良好信譽,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  3、現金流量分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分別為22,751.51萬元、1,113.24萬元、4,306.64萬元、9,250.10萬元,公司經營活動正常,資金回收情況良好。  (五)股利分配政策1、股利分配政策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政策分配:  1、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3、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4、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經股東大會決議進行分配的,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0股東大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參與分配利潤。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將不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將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分配事項。公司可以採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及一期股利分配情況報告期內,公司未進行過股利分配。2014年8月20日,發行人召開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2014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決定向股東現金分紅2,000萬元。  3、發行後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以及雄韜電源《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為回報公司股東,實現公司長期穩健快速發展,規範和明確公司股東未來分紅相關事宜,在充分考慮公司未來發展戰略和股東需要,謹慎預測和分析公司未來經營和現金收入的前提下,發行人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及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修改的議案》、《關於公司未來三年具體股利分配計劃的議案》,2014年1月25日召開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修改的議案》和《關於審議公司股東未來分紅回報規劃(2014-2016年)的議案》,確定以下股利分配規則:  (一)利潤分配的原則公司充分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同時兼顧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及公司的長遠利益和可持續發展。利潤分配以公司合併報表可供分配利潤為準,利潤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1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並堅持按照法定順序分配利潤和同股同權、同股同利的原則。  (二)利潤分配的形式公司採取積極的現金方式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優先以現金分紅方式分配股利。具備現金分紅條件的,應當採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  採用股票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應當具有公司成長性、每股淨資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  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積可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當期的盈利規模、現金流狀況、發展階段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分紅。  (四)現金、股票分紅具體條件和比例1、在公司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數且保證公司能夠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如公司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公司應當優先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年度歸屬於股東的淨利潤的20%。具體每個年度的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年度盈利狀況和未來資金使用計劃提出預案。  2、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且董事會認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股本結構不匹配時,公司可以在滿足上述現金分紅比例的前提下,同時採取發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潤。公司在確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潤的具體金額時,應當充分考慮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潤後的總股本是否與公司目前的經營規模、盈利增長速度相適應,並考慮對未來債權融資成本的影響,以確保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23、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80%;(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40%;(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20%;(4)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4、上述重大資金支出事項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或購買資產累計支出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次經審計淨資產的30%或資產總額的20%;(2)當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負;(3)中國證監會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擬進行利潤分配時,應按照以下決策程序和機制對利潤分配方案進行研究論證:  1、在定期報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層、董事會應當在充分考慮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保證正常生產經營及業務發展所需資金和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的前提下,研究論證利潤分配預案。  2、公司董事會擬訂具體的利潤分配預案時,應當遵守我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  3、公司董事會在有關利潤分配方案的決策和論證過程中,可以通過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公司網站上的投資者關係互動平臺等方式,與獨立董事、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3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充分聽取獨立董事和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及時答覆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4、獨立董事可以徵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提出分紅提案,並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  5、公司在經營情況良好,並且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發放股票股利有利於公司全體股東整體利益時,可以在滿足上述現金分紅的條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六)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程序1、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預案後,利潤分配事項方能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在審議利潤分配預案時,需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且經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同意方為通過。獨立董事應當對利潤分配具體方案發表獨立意見。2、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擬定的利潤分配具體方案進行審議,並經監事會全體監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3、股東大會在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如股東大會審議發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案的,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七)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程序公司根據行業監管政策、自身經營情況、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的需要,或者根據外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而確需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有關調整利潤分配政策議案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擬定,經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且經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獨立董事應對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或變更發表獨立意見。  對本章程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應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方能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且公司應當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4會提供便利。公司應以股東權益保護為出發點,在有關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或變更的提案中詳細論證和說明原因。股東大會在審議公司章程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或變更事項時,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八)利潤分配政策的實施1、公司應當嚴格按照證券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利潤分配預案和現金分紅政策執行情況,說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公司對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還應當詳細說明調整或變更的條件和程序是否合規和透明。  2、公司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董事會未做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當在審議通過年度報告的董事會公告中詳細披露以下事項:  (1)結合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和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資金需求等因素,對於未進行現金分紅或現金分紅水平較低原因的說明;(2)留存未分配利潤的確切用途以及預計收益情況;(3)董事會會議的審議和表決情況;(4)獨立董事對未進行現金分紅或現金分紅水平較低的合理性發表的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和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年度報告披露之後、年度股東大會股權登記日之前,在上市公司業績發布會中就現金分紅方案相關事宜予以重點說明。如未召開業績發布會的,應當通過現場、網絡或其他有效方式召開說明會,就相關事項與媒體、股東特別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機構投資者、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及時答覆媒體和股東關心的問題。  (九)存在股東違規佔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佔用的資金。  (十)股東回報規劃的制訂周期和調整機制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51、公司應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制訂股東回報規劃。公司應當在總結之前三年股東回報規劃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公司所面臨各項因素,以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確定是否需對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及未來三年的股東回報規劃予以調整。  2、如遇到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並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或公司自身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或現行的具體股東回報規劃影響公司的可持續經營,確有必要對股東回報規划進行調整的,公司可以根據本條確定的利潤分配基本原則,重新制訂股東回報規劃。  4、發行前滾存利潤分配政策公司於2011年6月1日經201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本次公開發行前滾存利潤由新老股東共享的議案》,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由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後的新老股東按照持股比例共享。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22,135.05萬元。2014年8月20日,雄韜電源召開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同意向現有股東分配現金紅利2,000.00萬元(含稅)。  (六)控股子公司情況1、湖北雄韜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雄韜成立於2004年8月26日,目前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為美元723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公司董事李健,註冊地及主要生產經營地為湖北京山經濟開發區,經營範圍為開發、生產、銷售維修鉛合金、極板、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及零部件、鋰電池、UPS(不間斷電源)、太陽能路燈系統產品、太陽能電池及儲能系統產品、風光互補儲能系統產品,電動自行車組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湖北雄韜總資產25,252.07萬元,淨資產18,745.68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48,365.45萬元,淨利潤1,139.15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湖北雄韜總資產27,838.50萬元,淨資產19,722.08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29,272.45萬元,淨利潤976.39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62、深圳雄韜實業有限公司雄韜實業成立於2003年12月10日,目前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為美元200萬元,企業類型為中外合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華農,註冊地址為深圳市龍崗區大鵬鎮雄韜科技園,經營範圍為設計開發、生產經營納米鉛酸蓄電池、電源零配件。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雄韜實業總資產14,837.32萬元,淨資產3,621.06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4,529.50萬元,淨利潤289.08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雄韜實業總資產11,754.55萬元,淨資產3,831.68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19,146.60萬元,淨利潤210.62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3、深圳市雄瑞貿易有限公司雄瑞貿易成立於2008年5月9日,目前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為100萬元,法定代表人張華農,註冊地址為深圳市龍崗區大鵬街道水頭社區雄韜廠辦公樓103(辦公住所),經營範圍為國內貿易(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計算機軟體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相關技術諮詢(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雄瑞貿易總資產1,280.25萬元,淨資產-64.23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5,590.37萬元,淨利潤18.46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雄瑞貿易總資產2,287.77萬元,淨資產-116.34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3,887.89萬元,淨利潤-52.11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4、深圳市雄韜鋰電有限公司雄韜鋰電成立於2003年8月14日,目前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註冊地及主要生產經營地為深圳市大鵬新區大鵬鎮同富工業區雄韜科技園9號廠房北棟1、2、3、4層,法定代表人彭斌,經營範圍為開發、生產、銷售鋰電池及相關材料和零配件(不含限制項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7截至2013年12月31日,雄韜鋰電總資產6,583.67萬元,淨資產-1,541.57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644.99萬元,淨利潤-501.88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雄韜鋰電總資產7,383.25萬元,淨資產-1,418.30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2,704.18萬元,淨利潤123.27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5、深圳市鵬遠隔板有限公司鵬遠隔板成立於2004年6月7日,目前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為150萬元,法定代表人張華軍,註冊地址及主要生產經營地為深圳市龍崗區大鵬街道第六工業區6棟,經營範圍為玻璃纖維隔板的產銷(不含限制項目)(深圳市龍崗區環境保護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查批覆,有效期至2012年10月13日),普通貨運(憑《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經營至2012年3月31日止),貨物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鵬遠隔板為雄韜電源提供生產所需的電池隔板。截至2013年12月31日,鵬遠隔板總資產2,542.00萬元,淨資產2,091.28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586.79萬元,淨利潤260.03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鵬遠隔板總資產2,850.52萬元,淨資產2,250.33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2,299.16萬元,淨利潤159.05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6、雄韜電源科技(越南)有限公司(VIETNAM CENTER POWER TECH)  越南雄韜成立於2007年4月25日,目前條例資金美元970萬元,截至2011年6月30日實收資本美元4,941,627.34元,企業性質為「壹成員責任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華農,註冊地址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同奈省仁澤縣仁澤II工業區,經營範圍為生產和加工各種蓄電池產品、生產原料中使用電池的產品。雄韜電源境外投資越南雄韜獲得商務部籤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商境外投資證字第4403201100058),獲準投資總額美元980萬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越南雄韜總資產10,183.62萬元,淨資產5,930.86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7,703.58萬元,淨利潤166.15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越南雄韜總資產11,081.41萬元,淨資產5,845.67萬元;2014年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81-6月實現營業收入4,423.96萬元,淨利潤-86.94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7、香港雄韜電源有限公司(HONG KONG CENTER POWERTECHNOLOGY COPAY LIMITED)  香港雄韜成立於2007年7月13日,目前註冊資本美元50,000元,註冊地址:香港九龍佐敦上海街12-14號興利大廈3樓A室,經營範圍為:投資與貿易。  雄韜電源境外投資香港雄韜取得商務部《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商境外投資證第4403201000361號),獲準投資總額美元1,250萬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香港雄韜總資產18,039.14萬元,淨資產3,928.66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7,235.49萬元,淨利潤2,142.96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香港雄韜總資產24,478.30萬元,淨資產4,745.64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22,001.22萬元,淨利潤749.70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8、歐洲雄韜(VISION EUROPE BVBA)  歐洲雄韜成立於2009年10月27日,目前註冊資本為歐元10萬元,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比利時阿爾斯特Wijngaardveld街39300號,經營範圍:進出口、批發及零售,居間業務,經濟貿易,委託業務的運作,多種電力電池、蓄電池及相關產品的銷售等。  歐洲雄韜系發行人歐洲銷售中心、售後服務中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歐洲雄韜總資產2,018.37萬元,淨資產323.50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5,703.14萬元,淨利潤213.82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歐洲雄韜總資產2,759.42萬元,淨資產355.57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4,176.70萬元,淨利潤33.46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9、上海尤諾電源系統有限公司尤諾電源成立於2011年4月12日,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為280萬元,法定代表人湯學軍,註冊地址為上海市楊浦區中山北二路1121號108B,經營範圍為「電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59源系統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蓄電池的銷售(企業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尤諾電源設立時,公司與自然人劉峻、陳翔分別對尤諾電源出資252萬元、16.8萬元、11.2萬元,各持有其90%、6%和4%的股權。2012年12月31日,公司與劉峻、陳翔籤署《股權轉讓協議》,分別以1元對價收購對方所持尤諾電源股權。截至目前,雄韜電源持有尤諾電源100%的股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尤諾電源總資產241.66萬元,淨資產-179.95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344.33萬元,淨利潤-94.45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尤諾電源總資產460.35萬元,淨資產-202.31萬元;2013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376.25萬元,淨利潤-22.37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10、美國雄韜(Vision Battery USA, INC.)  美國雄韜成立於2011年5月18日,香港雄韜持有美國雄韜10,000股每股美元0.1元之股權,系美國雄韜的唯一股東。美國雄韜註冊地址:德克薩斯州沃思堡船會路4516號,經營範圍:根據德克薩斯州商業組織法從事貿易經營。美國雄韜系發行人美國銷售中心、售後服務中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美國雄韜總資產人民幣613.44萬元,淨資產人民幣-195.48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309.59萬元,淨利潤-44.52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美國雄韜總資產人民幣665.59萬元,淨資產人民幣-227.53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837.05萬元,淨利潤-30.10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11、重慶市加把勁電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加把勁成立於2012年7月11日,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為1,100萬元,法定代表人張華農,註冊地址為重慶市雙橋經開區郵亭鎮工業園區,經營範圍為:  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研製、開發、銷售:電源開關及檢測設備及零配件,各種電源零配件、新型充電電池(以上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及限制項目);生產、維修閥控或密封鉛酸蓄電池,鋰電電池,混合電池,新型充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0電電池(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及其他限制項目);經營進出口業務。雄韜電源持有重慶加把勁100%的股權。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重慶加把勁總資產1,080.77萬元,淨資產1,080.77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0萬元,淨利潤-4.79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重慶加把勁總資產1,052.55萬元,淨資產1,052.55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0萬元,淨利潤-28.22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12、澳大利亞雄韜電源有限公司(Vision Battery Australia Pty Ltd.,)2013年2月4日,香港雄韜電源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亞雪梨設立澳大利亞雄韜,並取得註冊號為74161958863的公司註冊登記證;該公司註冊資本400,000.00澳元,香港雄韜電源有限公司出資280,000.00澳元,佔其註冊資本的70.00%,馬振毅出資120,000.00澳元,佔其註冊資本的30.00%,香港雄韜電源有限公司擁有對其的實質控制權。澳大利亞雄韜主要關注當地市場的開拓、產品銷售及售後服務。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澳大利亞雄韜總資產701.61萬元,淨資產252.01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506.56萬元,淨利潤38.94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澳大利亞雄韜總資產605.31萬元,淨資產255.91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496.28萬元,淨利潤-14.27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13、新加坡雄韜電源有限公司(CENTER POWER (S) PTE.LTD.)2013年1月21日,香港雄韜電源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設立新加坡雄韜,並取得註冊號為201302151R的公司註冊登記證;該公司授權資本1,000新加坡元,香港雄韜電源有限公司出資1,000新加坡元,持有其100%的股權。新加坡雄韜主要關注當地及周邊市場的開拓、產品銷售及售後服務。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新加坡雄韜總資產2.13萬元,淨資產-46.88萬元;201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2.13萬元,淨利潤-46.88萬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新加坡雄韜總資產2.22萬元,淨資產-75.05萬元;2014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0萬元,淨利潤-26.31萬元。上述數據經中勤萬信審計。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1第四節募集資金運用一、募集資金運用概況(一)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本次募集資金投向已經公司2011年度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計劃發行不超過3,400萬股股票,根據市場和詢價情況確定籌集資金數額。  本次發行後,募集資金將按照輕重緩急順序投入以下2個項目:  序號項目名稱項目生產規模項目投資總額(萬元)  擬使用募集資金投資額(萬元)  項目核准/備案情況項目環評批覆情況1湖北雄韜275萬千伏安密封蓄電池極板組裝線項目新建275萬KVAh密封閥控鉛酸蓄電池39,000 25,000荊發改外經[2011]162號鄂環函[2011]254號2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技改後達到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20,000 15,000深發改備案[2011]0044號深環批[2011]100184號(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計劃序號項目名稱項目投資計劃(萬元)  T~T+12月T+12月~T+24月項目投資總額1湖北雄韜275萬千伏安密封蓄電池極板組裝線項目27,899.65 11,100.35 39,0002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20,000 - 20,000註:T為初始投資月份。  上述第一個項目由發行人的全資子公司湖北雄韜實施,本次公開發行後,將通過向湖北雄韜增資的方式投入募集資金,該項目在湖北雄韜已經擁有的土地上進行,湖北雄韜合法擁有相關土地使用權證。該項目建設期1-2年。  第二個項目由發行人母公司在原有廠房和生產線上實施,建設期3個月。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2(三)本次募集資金不足或富餘的安排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可以先由公司適當自籌資金安排項目的建設進度,如果自籌資金來源於銀行借款,募集資金到位後將優先償還該項目的銀行借款。募集資金到位後本公司將視項目進展情況分期投入。募集資金不足時,缺口部分將由公司通過銀行貸款和其他自有資金解決。  二、募集資金運用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本次募集資金的成功運用將提高發行人的綜合競爭實力和抗風險能力。預計募集資金到位後,對公司主要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影響如下:  (一)對淨資產總額及每股淨資產的影響本次公開發行後,公司的淨資產總額與每股淨資產都將大幅提高,公司股票的內在價值顯著提高。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將大幅降低,有利於增強公司的償債能力,有效降低財務風險。  (二)對淨資產收益率及盈利能力的影響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由於淨資產的迅速擴張,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將被攤薄,淨資產收益率也會降低。但隨著項目的陸續投產,公司的營業收入與利潤水平將有大幅增長,盈利能力和淨資產收益率隨之會有較大提高。  (三)公司後續盈利能力將得到提高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經過科學審慎的論證,並獲得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批准,符合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從中長期來看,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均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項目全部達產後,公司的銷售收入、淨利潤以及淨資產收益率有望進一步提高。  (四)加強公司競爭優勢,增強公司抗風險能力本次募集資金擬投資的項目中,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在技術升級的基礎上不僅擴大了生產規模,而且有助於公司進一步控制和降低生產成本;新建275萬KVAh密封閥控鉛酸蓄電池項目,一旦建成投產,將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3進一步提高公司的主營收入與利潤水平。從長遠來看,募集資金項目有利於公司實現規模經濟,降低單位產品成本,加強競爭優勢,公司抗風險的能力將得以進一步提高。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4第五節風險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項一、風險因素投資者在評價公司本次發行的股票時,除本招股意向書摘要提供的其他資料外,應該特別關注下述各項風險因素。下列風險因素遵循重要性原則排列。  (1)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鉛及鉛合金是公司生產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的主要原材料,佔生產成本60%左右,鉛價波動對公司生產成本影響較大。2011年國內市場鉛價呈震蕩下跌趨勢,月均價由1月份的17,300元/噸下跌至12月份的15,389元/噸。2012年國內鉛價仍呈震蕩下跌趨勢,月均價由1月份的15,473元/噸下跌至12月份的14,730元/噸。2013年鉛價格出現了小幅下降,由年初的14,737元/噸下跌至13,985.23元/噸,跌幅為5.10%。2014年1-6月鉛價格相對平穩,年初為14,052.38元/噸,6月份為13,927.5元/噸。  針對主要原材料價格可能出現的大幅波動對利潤率的影響,公司與大部分客戶建立了產品銷售價格與鉛價的聯動機制,約定產品要求、定價原則、結算方式等基本條款,約定銷售價格與鉛價波動掛鈎的條款。報告期內,鉛價聯動機制降低了鉛價波動對公司利潤的影響,公司產品利潤空間基本穩定。但是,如果未來公司不能與大部分客戶繼續保持鉛價聯動機制,或者鉛價聯動的幅度和時間滯後於鉛價的變動,則鉛價波動會對公司利潤產生較大影響。此外,塑料、銅、硫酸等相關原材料的價格波動也會對公司的生產成本造成一定的影響。  (2)環境保護及勞動衛生風險鉛酸蓄電池企業是國內主要鉛汙染源之一,環保治理問題引起各方關注。  2011年以來,隨著《重金屬汙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的出臺,環境保護部等監管部門將鉛酸蓄電池行業列入排查重點,開始全面徹查鉛酸蓄電池企業環境違法問題,一大批環保不達標的鉛酸蓄電池企業已被關停整頓。根據國家環保部網站公告的信息,截至2011年7月31日,全國各地共排查鉛蓄電池生產、組裝及回收(再生鉛)企業1,930家,其中被取締關閉583家、停產整治405家、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5停產610家,有252家企業在生產,80家在建。根據國家環保部網站最新公告的截至2012年12月31日數據,全國各地共排查鉛蓄電池生產、組裝及回收(再生鉛)企業1,151家,比2011年度減少779家。發行人因汙染物排放達標、清潔生產,未在此次環保專項行動中受到不利影響。  公司目前的生產設備、環保設備、職業病防治設施以及本次募投項目的環保投入能夠保證各項環保指標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公司一貫重視環境治理及職工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制定並執行相對完善的環境保護、勞動衛生及職業病防治制度;不斷改進生產技術,從汙染源頭降低汙染物產生總量;建造車間環保除塵系統、廠區給排水和回水系統、汙水處理系統,購置並運行溼式除塵器、酸霧淨化塔、一步淨化器、冷風機(環保空調)等設備,控制汙染物對生產環境、周邊環境及職工健康造成的危害。廣東省環保廳分別於2011年9月15日出具《關於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保核查情況的函》(粵環函[2011]1008號)、於2012年7月23日出具《關於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保核查補充意見的函》(粵環函[2012]741號)、於2014年5月24日出具《關於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環境保護補充核查意見的函》(粵環函[2014]611號),認為發行人通過上市環保核查。  然而,如果公司的環保設備未能有效運行,有關安全生產、三廢排放和職業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不能繼續得到嚴格執行,可能會導致生產經營中的鉛原材料外洩,危害周邊環境及職工健康的情況,並被政府實施關停整頓等措施。  (3)行業監管及準入政策風險為促進我國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行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規範行業投資行為,2012年5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與環境保護部共同制定並發布了《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就鉛酸蓄電池行業企業布局、生產能力、不符合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工藝與裝備、環境保護、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節能與回收利用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所有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企業,應在該準入條件公布後,對本企業符合準入條件的情況進行自查,並將自查情況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核查;現有鉛蓄電池及其含鉛零部件生產項目,均應於2013年12月31日前達到準入條件的要求;對於達到準入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6條件的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將聯合公告,實行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規定環境保護部牽頭組織開展鉛蓄電池企業環境保護核查,對經核查符合環保規定的企業予以公告,未列入符合環保規定公告名單的企業,不予通過鉛蓄電池行業準入審查。該準入條件自2012年7月1日起實施。2012年11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與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了《鉛蓄電池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就行業準入公告的管理工作作出規定。  自《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發布後,發行人積極主動開展自查工作,並自願將自查情況報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和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進行審查。發行人經自查後認為,發行人及其下屬生產企業雄韜實業和湖北雄韜符合行業準入條件。2012年9月11日,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出具《關於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情況的審查的意見》(深經貿信息技術字[2012]29號),認為發行人及子公司雄韜實業符合《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  國家環保部按照《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的規定開展對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的環保核查工作,2013年1月14日,國家環保部發布《關於第一批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環保核查情況的公示》,公示了第一批12家符合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名單,其中包括發行人子公司湖北雄韜。2013年4月16日,國家環保部發布《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名單公告(第一批)》(公告2013年第21號),公告了第一批10家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名單,發行人子公司湖北雄韜被列入該公告名單中。  2013年7月14日,國家環保部發布《關於第二批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環保核查情況的公示》,公示了第二批27家符合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名單,其中包括發行人母公司雄韜電源及子公司雄韜實業。2013年12月17日,國家環保部發布《關於公布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名單(第二批)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75號),公告了第二批14家符合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名單,其中包括發行人母公司雄韜電源及子公司雄韜實業。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72013年6月25日,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司遞交《湖北省經信委關於第一批鉛酸蓄電池企業行業準入公告的請示》(鄂經信函[2013]221號),經初審認為湖北雄韜符合《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上報申請準入公告。2014年1月23日,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司遞交《關於推薦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雄韜實業有限公司申請鉛蓄電池行業準入公告的請示》(粵經信消費[2014]38號),認為雄韜電源、雄韜實業在產能規模、工廠設計、生產裝備、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職業衛生和現場管理水平等方面符合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要求,同意推薦這兩家企業申請鉛蓄電池行業準入公告。  2014年8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發布《符合《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企業名單(第二批)》(工業信息化部、環保部公告2014年第52號),發行人母公司雄韜電源及子公司雄韜實業和湖北雄韜均進入該公告名單。發行人已完全符合鉛酸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  如果未來國家關於鉛蓄電池行業的監管措施和國家產業政策及稅收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將對公司經營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4)產品市場開發風險發行人以中國深圳為管理中心,在中國大陸、歐洲、香港、越南、印度、美國擁有製造基地或銷售服務中心,通過銷售服務中心及經銷商的銷售網絡,分銷網絡遍布全球主要國家和地區。目前,全球主要合作夥伴有施耐德集團(SCHNEIDERELECTRIC)、艾默生(EMERSON)、INFORM、SUNLIGHT、

科華恆盛

科士達

易事特

等。  發行人國外的競爭對手主要有ENERSYS公司、EXIDE集團、C&D公司,國內主要競爭對手有光宇國際集團、

南都電源

、江蘇雙登、天能國際、

聖陽股份

風帆股份

駱駝股份

等境內外上市公司,該等公司在總體業務規模、資金實力等方面均具有較強優勢。近幾年來發行人保持了穩定的發展勢頭,但如果發行人未來在新產品或技術的開發、銷售網絡構建等方面不能有效適應市場的變化,公司在市場競爭中可能難以保持快速增長,甚至失去已有的市場份額。  (5)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8公司的主導產品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產品被列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和《外商投資企業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中鼓勵類發展或投資的目錄。國家發改委在《輕工業技術進步與技術改造投資方向(2009-2011年)》明確了新型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技術的發展方向。《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新型高容量、高功率電池與相關產品」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新能源及節能技術」範圍,業內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後可依法享受所得稅稅率為15%的優惠。2008年12月16日,發行人被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聯合評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並據此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本期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屆滿後,發行人通過資格覆審,並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GF201144200284,發證日期:2011年10月31日);2012年3月1日,深圳市龍崗區地方稅務局下發《稅務事項通知書》(深地稅龍備[2012]258號),雄韜電源「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減免」優惠政策申請獲準備案。  由於上述《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為3年,公司自2014年起不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暫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4年7月8日,發行人再次向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遞交了新一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請並取得了受理回執;截止本招股書籤署之日,本次申請尚在審核中。  如果公司未能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審核,或國家調整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將對公司2014年度及之後的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6)償債風險近年來,公司較大程度地依靠短期債務融資來滿足業務規模增長所需的資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銀行貸款餘額43,650.78萬元,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為53.19%,母公司資產負債率為54.88%,處於較高水平,償債風險較高。  公司擬投資約3.9億元新建湖北雄韜275萬千伏安密封蓄電池極板組裝線項目,另投資2億元用於年產250萬KVAh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在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先適當投入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推動項目的建設進度。若本次募集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公司負債規模可能會繼續增加,償債風險將加大。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69(7)匯率風險公司的產品境外銷售的比例較高,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的外銷比例依次為61.01%、66.55%、53.24%、56.83%。公司一直積極堅持海外市場的拓展,海外市場份額保持較為穩定。因人民幣升值影響,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1-6月公司發生匯兌淨損失分別為1,292.54萬元、228.34萬元、1,452.46萬元、-318.58萬元。  針對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不斷上升的風險,公司積極採取增加結算貨幣種類、美元貸款、縮短銷售回款期、銷售價格與匯率聯動機制等措施,以減少人民幣對美元升值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雖然上述措施能夠部分抵消和降低人民幣持續升值給公司帶來的不利影響,但若未來人民幣保持升值趨勢,公司仍將面臨因人民幣升值導致的營業收入減少和匯兌損失增加的風險。  (8)財產抵押風險為滿足公司快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報告期內發行人向銀行申請貸款,上述貸款一般由發行人提供土地、房產、設備等資產向銀行提供抵押擔保。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子公司湖北雄韜、越南雄韜部分廠房和設備設定抵押。上述抵押固定資產淨額5,199.09萬元,佔公司固定資產淨額的26.10%;抵押土地使用權淨額1,088.19萬元,佔公司土地使用權淨額的34.83%。如果發行人相應借款到期無法償還,抵押品被處置,將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9)社保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補繳風險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雄韜電源、雄韜實業、雄韜鋰電為大部分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及生育保險,但由於認識不足及深圳市執行社保制度的實際情況,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欠繳人數較多。公司可能面臨被追繳社保費用的風險。  2011年3月之前,由於公司多數員工非深圳戶籍,且已為大部分員工提供了宿舍,公司未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方案》(深府[2009]107號),雄韜電源、雄韜實業、雄韜鋰電於2011年3月按照規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70定辦理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全部在冊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並補繳了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應繳住房公積金。公司可能面臨被追繳住房公積金的風險。  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已出具承諾函,如應有權部門要求或決定,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為員工補繳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或因未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而承擔任何罰款或損失,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願在毋需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對價的情況下補繳各項社會保障基金、承擔任何罰款或損失賠償責任。  (10)管理風險①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控制風險本次發行後,公司實際控制人張華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160,550股股份,通過三瑞科技間接控制公司56,417,220股股份,通過雄才投資間接控制公司6,297,276股股份,合計控制公司75,875,046股股份,不低於公司本次發行後總股本的55.7905%。同時,張華農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雖然公司建立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工作細則》以及《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項內控制度,從制度安排上可以避免實際控制人不當控制現象的發生,但張華農仍有可能通過行使表決權等方式對公司的經營和財務決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潤分配等重大問題施加影響,從而出現影響公司經營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進而影響公司及股東權益的情形。  ②公司規模擴大帶來的管理風險本次發行後,公司淨資產將大幅增加,經營規模也將大幅擴張,公司業務將會進入一個高速成長的通道。公司的高速增長會帶來一系列管理風險,這些風險主要表現在:①公司發展戰略、發展方向、產業布局、產業定位的正確性、合理性將受到考驗;②上市後,對公司的經營能力,包括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市場營銷能力、研發能力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的組織結構和管理體系將趨於複雜化。因此,存在著公司能否同步建立起較大規模企業所需的管理體系,形成完善的約束機制,保證公司運營安全有效的風險;③公司募集資金項目的管理,包括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71制度管理,如內部控制制度、資金存管制度等的完善與執行,以及項目的實施管理,對項目的投資收益、回報率影響較大。  ③高素質人力資源短缺風險人才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公司的高速發展得益於擁有眾多具有專業技能、開拓、創新、實幹型的技術人才和擅長企業經營管理、懂得現代科學技術的高級管理人才。  目前,公司採取了多種措施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人員素質:①在對現有員工加強業務素質培訓、提高業務技能和整體素質的基礎上,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人力資源規劃,公司計劃每年招收一批相關專業大學生和研究生,並將通過各種渠道向國內外招聘中高級技術人才、管理人才和科研項目負責人,大幅度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②公司將借鑑國內外先進的人力資源管理經驗,實行新的分配機制,提高和改善員工的薪酬、福利等待遇;同時不斷完善公司技術創新激勵制度,形成積極進取的企業文化和科研創新環境;③公司也將通過與大專院校聯合辦學、出國進修等多種方式為員工提供培訓、進修的機會,培養各類人才,壯大公司人才隊伍。  但是隨著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市場的發展、公司的發展,尤其是公司上市後,公司的規模、管理水平都要上一個臺階,對人才結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突出的人才需求包括經濟管理、財務管理、研究開發、國內國際貿易等方面的專才.因此,公司存在人才不足制約發展的可能。  (11)淨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2011年至2014年1-6月,公司淨資產收益率(全麵攤薄)分別為17.66%、15.60%、13.49%、6.75%,在本次發行完成後,發行人淨資產將會比發行前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由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一定的建設期,發行當年難以產生效益,導致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有較大幅度下降的風險。  (12)產能擴張風險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完成並達產後,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的年產能將從募投項目實施前原有的280萬KVAh增加至605萬KVAh,其中AGM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72電池的年產能從260萬KVAh增加至490萬KVAh,膠體電池的年產能從20萬KVAh增加至115萬KVAh。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未來三年達產後,公司產能將大幅度提高,並給公司當前的採購、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組織結構、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帶來嚴峻的考驗。雖然公司已經制定了縝密的人力資源管理、採購供應管理、生產管理、質量控制、品牌管理、渠道建設、市場開發策略、組織結構優化等方面的對策,但如果未來市場出現不可預料的變化,上述對策不能得到有效的實施,將可能帶來產能擴張導致的市場風險。  (13)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的風險本次募集資金擬投資2個項目,項目投資總額為5.9億元,擬使用募集資金5.4億元。項目建設投產後,將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經營規模的擴大和業績水平的提高產生重大影響。但是,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計劃能否按時完成、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實施效果等存在著一定不確定性。雖然公司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在工藝技術方案、設備選型、工程方案等方面經過縝密分析,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投資成本發生變化而引致的風險;同時,競爭對手的發展、產品價格的變動、市場容量的變化、新的替代產品的出現、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動以及銷售渠道、營銷力量的配套等因素也會對項目的投資回報和公司的預期收益產生影響。  (14)境外經營風險發行人在越南設立越南雄韜,為公司的生產基地之一。2014年5月中旬,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發生排華暴力事件,越南雄韜亦遭受一定損失,於越南當地時間2014年5月13日20時停止生產。暴力事件平復後,越南雄韜已於越南當地時間2014年5月21日8時復工,並於2014年5月23日8時滿負荷恢復生產。  越南雄韜已就損失積極開展索賠工作。根據越南雄韜與臺灣富邦保險(越南)  公司籤署的《財產一切險含強制火災及爆炸保險》合同,越南雄韜提出了保險索賠申請。同時,越南雄韜擬向越南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以退、減、免稅收的方式,來彌補本次未獲保險理賠的直接損失以及間接損失。此外,越南政府及發行人已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制定了預防和應急措施。扣除保險公司已經預賠付的10萬美元後,本次暴力事件導致越南雄韜直接損失149.92萬元。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732014年6月3日-6月5日,

招商證券

保薦代表人,會同會計師、律師,赴越南同奈省對越南雄韜損失情況進行了現場專項核查,認為本次越南暴力事件對發行人經營業績影響不顯著,對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不構成實質性障礙。  除越南外,發行人在香港設立香港雄韜,主要是公司的對外投資平臺及部分業務平臺;並由香港雄韜在比利時、美國德克薩斯州、澳大利亞雪梨及新加坡設立子公司,從事當地市場的銷售及售後服務業務。作為公司重要的投資、生產、銷售及售後服務平臺,發行人境外子公司的設立有助於進一步加強發行人的境外生產及銷售業務拓展,但由於上述各國在法律環境、經濟政策、市場形勢以及文化、語言、習俗等方面與中國的差異,也會為發行人的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和風險。同時,因上述各國在經濟法規及相關經濟政策方面與中國存在較多差異,如上述各國經濟形勢變化及相關經濟政策發生變動,或境外子公司因信息獲取渠道未能通暢有效,可能對經營情況產生影響。  二、其他重大事項(一)重大合同本次發行上市涉及的重大合同是指發行人籤訂的合同標的人民幣500萬元以上(包括500萬元)的將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及保薦機構認為對發行人生產經營具有重大影響、應予披露的合同。  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公司重大商務合同包括:採購合同、銷售合同、授信額度合同、借款合同、承兌合同、擔保合同、承銷協議、保薦協議等其他重要合同。  (二)對外擔保事項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尚未履行完畢的對外擔保合同如下:  1、2013年10月17日,雄韜實業、湖北雄韜分別與中國

建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籤訂「保借2013額0513鹽田-1」號及「保借2013額0513鹽田-2」號《額度本金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雄韜實業、湖北雄韜為雄韜電源與建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74設銀行籤訂的「借2013額0513鹽田」號《授信額度合同》項下1億元授信總額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2、2013年10月22日,湖北雄韜與

興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後海支行籤訂「興銀深後海授信(保證)字(2013)第050號」《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湖北雄韜為雄韜電源與

興業銀行

所籤「興銀深後海授信字(2013)第050號」《基本額度授信合同》項下人民幣1億元的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3、2013年8月,湖北雄韜與

中國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龍崗支行籤訂編號為「2013圳中銀崗保字第5000234號」《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湖北雄韜為雄韜電源與

中國銀行

所籤「2013圳中銀崗額協字第5000234號」《授信額度協議》項下5,000萬元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4、2013年3月6日,湖北雄韜與

中國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荊門分行籤訂「2013年雄韜抵字0306號」《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湖北雄韜以京國用(2007)第453號139,400平方米土地、京山縣房權證開發區字第00049760—00049763號24,480.57平方米房產及7023套機器設備為湖北雄韜自2009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5日與

中國銀行

籤署的借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業務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擔保債權最高本金為5,000萬元。  5、2014年1月16日,湖北雄韜與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2013深銀景最保字第0019」號《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湖北雄韜為雄韜電源與

中信銀行

籤訂的1億元集團授信借款提供擔保。  6、2014年1月17日,湖北雄韜與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2013深銀景最保字第0020」號《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湖北雄韜為雄韜實業與

中信銀行

籤訂的1,000萬元授信借款提供擔保。  7、2014年1月17日,雄韜電源與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2013深銀景最保字第0021」號《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雄韜電源為雄韜實業與

中信銀行

籤訂的1,000萬元授信借款提供擔保。  8、2014年1月17日,雄韜實業與

中信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籤訂「2013深銀景最保字第0022」號《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雄韜實業為雄韜電源與中信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書摘要1-2-75銀行籤訂的1億元集團授信借款提供擔保。  9、2014年6月3日,雄韜實業與

平安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景支行籤訂「平銀深福景額保字20140603第001」號《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約定雄韜實業為雄韜電源與

平安銀行

籤訂「平銀深福景綜字20140603第001」號《綜合授信額度合同》項下的1億元授信提供擔保。  10、2014年6月3日,湖北雄韜與

平安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景支行籤訂「平銀深福景額保字20140603第002」號《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約定湖北雄韜為雄韜電源與

平安銀行

籤訂「平銀深福景綜字20140603第001」號《綜合授信額度合同》項下的1億元授信提供擔保。  截至2014年6月30日,發行人未發生為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承擔擔保義務或責任的情形。  (三)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籤署之日,發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結或可預見的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和業務活動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被行政處罰的案件。公司的主要股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不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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